李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有效治理长乐区城市道路反复开挖问题的建议》(第9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过程
2026年5月21日,我局与李佳代表联系,并认真听取代表提出的中肯和建设性的建议。我局对此高度重视,对照代表提出的建议,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了办理工作的落实。
二、办理意见
(一)建立统筹协调机制,科学统筹施工计划
我局主动对接供水、电力、通信等各类管线单位,提前摸排梳理全年道路挖掘施工需求,统一编制年度道路占用挖掘施工计划。对同一路段、同一时间段的施工项目进行整合合并、统筹施工,避免多家单位分段、反复开挖道路的问题。通过提前统筹规划,有效减少道路重复挖掘频次,切实提升城市道路管理精细化水平。
(二)严格审批监管流程,优化联审联办效能
1.严格遵照《福州市城市道路建设和管理办法》规定,严把道路挖掘审批源头关口。对新建、改扩建交付未满五年、大修竣工未满三年的城市道路,一律严控挖掘审批;确因重点工程、民生应急需要特殊开挖的,严格按照流程上报区政府审批,从源头杜绝随意开挖、无序开挖行为。
2.积极推行部门联审联办工作模式,针对涉及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的交叉审批事项,实行多部门同步审核、并联办理,大幅简化审批环节、提升办事效率。今年以来,我局联合住建部门办结道路挖掘审批事项5件,高效保障各类管线施工有序推进。
(三)强化施工过程管理,抓实施工现场管控
1.加强道路挖掘施工现场常态化巡查管控,全程核查项目施工许可手续,严肃查处无证施工、未批先挖、超范围开挖等违规施工行为。严格规范施工围挡设置,及时整改围挡破损、脏污、超范围占道等问题,保持施工场地规范整洁。
2.严管施工现场环境卫生与运输秩序,重点整治施工余土乱堆乱放、渣土运输滴撒漏、车辆带泥上路等问题,全力保障道路通行顺畅、市容环境整洁。今年以来,配合住建部门开展道路挖掘项目现场勘察11次,实现施工全过程闭环监管。
(四)建立长效治理措施,规范常态管理秩序
我局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道路挖掘常态化管理机制。日常持续加大路面巡查力度,对已完工、在建、待建道路挖掘项目实行常态化回头看,及时排查整改各类违规施工隐患,防止问题反弹。持续深化与住建、园林等部门的联动协作,常态化统筹施工计划、规范审批标准、严管施工行为,持续规范辖区道路挖掘施工秩序,夯实城市道路长效管理基础。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陈东杰 联系电话:13950273888
经办人员:陈 辉 联系电话:18060512558
福州市长乐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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