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秘书科
负责区政府有关会议、活动的安排等会务工作和区政府领导会议、活动的协调安排;区政府审议后需要区委审定的事宜的收集报送工作;负责编写区政府大事记;负责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的来文、来电处理;负责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公文的复核、协调、呈批、制发、管理和印章的管理;承办需经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批准召开的会议的审批事宜;承办或配合有关单位做好区政府或以区政府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各类文件、报刊的收发、传递、清退、归档和各类文稿的打印、文书档案的管理;负责区政府机要通信、机要文件交换和公文交换站的管理;负责区政府领导、区政府办公室的行政事务和后勤服务、接待工作;负责值班室管理,搞好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办理人事、机构编制、机关事务等工作。
负责人:林旺,联系电话:0591-28922123。
(二)综合科
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文件、文稿和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讲话稿的起草、修改、把关工作;负责区政府党组会、常务会、区长办公会、政府全体成员会等的记录、纪要编写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工作部署、情况汇报、工作总结等文字材料的综合起草工作;拟订区政府工作年度、月计划安排;组织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年度政府工作总结、编写全区政府和社会发展情况报告以及区情介绍材料等;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调查研究,撰写调查报告,提出对策建议;负责撰写重要年鉴等资料性书籍的有关内容。
负责人:沈炜健,联系电话:0591-28887370。
(三)区政府督查室
负责督促检查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负责督查并及时反馈上级领导及区委、区政府领导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的协调督促、落实反馈工作;负责全国、省、市及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落实办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督促检查区委、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办理工作;联系区人大、政协、统战部、各民主党派工作。
负责人:庄莉莉,联系电话:0591-28922203。
(四)信息科
负责制定、实施全区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计划,指导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做好政务信息工作;健全、完善全区政府系统信息网络,组织开展信息工作交流和理论研讨,培训全区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组织开展专题信息调研,为区政府领导同志提供信息服务;做好《长乐信息》的编发工作;负责向省、市政府办公厅、区委、区政府报送信息和专题报告;负责区政府新闻发布的相关工作;负责向新闻单位发送区政府重要决策和成果的新闻和通讯稿件;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历史性影像资料收集、整理和保存工作。
负责人:潘云锦,联系电话:0591-28803765。
(五)经济体改科
办理发展改革、重点项目建设、能源、节能、民营经济、优化营商环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海上福州”建设、“数字福州”建设、大数据、政务信息化、科技、粮食和物资储备、对口支援,统计,审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税务,国资国企,机关事务管理,行政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地震、防汛抗旱、森林防火、消防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负责人:包美娜,联系电话:0591-28811111。
(六)文教科
负责办理教育、文化、文化产业发展、文化市场管理、旅游、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物、体育,卫生健康、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爱国卫生、医疗保障、档案、地方志、政府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城市建设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配合做好区政府新闻发布的相关工作。
负责人:林启帆,联系电话:0591-28930205。
(七)城建科
负责办理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市容管理、房产管理、人防、园林、房地产开发、土地发展中心等方面工作;负责开展城建调研工作,研究制定城建发展思路。
负责人:吴浩远,联系电话:0591-28832958。
(八)总值班室
负责区政府机关政务值班工作;负责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党组会议、专题会议等各类会议及事项的通知;负责上情下达,下情上报,负责各级各类电话、传真、电报的接收、登记、报批、传递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值班工作;承办区政府及区政府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陈和泽,联系电话:0591-28922123。
(九)政策法规科
负责对区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请区政府研究的政策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对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的政策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承担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对外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对以区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进行审核把关;负责对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其他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办理政府办12345诉求件;负责编写区政府大事记;负责与区政府法律顾问对接工作;承办区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负责人:林 茜,联系电话:0591-28803765。
(十)外事科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外事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为区委、区政府外事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统筹协调全区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负责审核全区因公出国、出境有关事宜;负责组织接待外宾工作,统筹安排区领导的外事活动;负责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的教育,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查处违反对外方针、政策、外事纪律和外事工作规章制度的行为;负责指导和管理对外民间交往,管理我区与外国友好城市的交往活动;指导有关部门或单位做好外国记者采访活动的安排工作;负责对外宣传、文化交流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
负责人:陈嘉昕,联系电话:0591-28928513。
(十一)效能督查科
负责区效能办机关重大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及信息报送等工作;负责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调研及宣传等工作;负责督促落实区委、区政府领导关于机关效能建设的批示:监督检查我区各级各部门对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效能情况、社会公众反映强烈以及侵害社会公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区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和效能问题的投诉,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处理,对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的行为进行效能问责;受理我区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效能向责的申诉,负责区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的日常联系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活动。
负责人:汤纪贺,联系电话:0591-28811111。
(十二)绩效管理科
负责研究拟订全区绩效管理工作规划、评估标准和制度规定;指导各区直单位、各乡镇(街道)实施绩效管理;开展对绩效管理工作牵头、执行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的再监督再检查;组织、协调绩效评估管理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负责人:李榕羽,联系电话:0591-28811111。
(十三)金融工作科
办理金融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负责承担区金融管理相关具体工作,建立信息沟通和服务机制,负责联系辖区内各金融机构,收集全区金融信息,统计分析区金融机构的相关数据、信息。健全我区金融风险预警和金融突发事件处置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非法集资、重大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并依法查处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统筹协调、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主(监)管部门和加强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指导推动全区资本市场建设和发展,推进全区企业改制上市(含新三板挂牌)及上市公司再融资和并购重组、风险处置,协调推动股权投资业(基金)发展。按部门职责承担地方金融领域数字化相关工作。统筹地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落实地方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和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参与金融招商和人才引进、职业教育培训等工作,并为金融机构落地提供服务。承担地方金融系统党建工作,接受上级党委金融工作委员会指导,负责跟踪了解辖区内地方国有金融企业和非公有制金融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支持配合属地有关部门指导督促辖区内所监管的地方金融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要求。完成区委和区政府及上级金融办(地方金融监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谢丝倩,联系电话:0591-28803775。
(十四)商贸与市场监管科
负责办理商贸、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菜篮子”工程建设,服务业,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食品安全,供销,“平台福州”建设,物流,海关,招商引资、“回归工程”,外经外贸、利用外资、口岸协调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负责人:陈嘉昕,联系电话:0591-28928817。
(十五)农业科
办理水利、库区移民,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海洋渔业,气象,民政,残疾人事业,省内外山海协作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负责人:林启帆,联系电话:0591-28930205。
(十六)工交科
办理工业、交通、航空、铁路建设、港口、高速公路建设,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生态环境,机场建设,国际航空城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负责人:陈为凯,联系电话:0591-28922123。
(十七)政法科
办理公安、打击走私、维稳,司法,信访,国家安全,民族宗教事务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负责人:李榕羽,联系电话:0591-28811111。
(十八)系统党委办公室
负责区直区政府办公室系统党委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魏颖玲,联系电话:0591-28922123。
机关党组织按《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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