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6〕63号)文件精神,由区资源规划局启动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于2026年7月3日通过专家评审会。根据《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规划地块位于长乐区沈海高速公路青洲大桥北侧,闽江东岸,疏港公路(G104国道)西侧,东安村西侧,编制范围约97.77公顷。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现状用地主要为工业用地、公路用地及林地和草地等。
二、规划内容
1、土地用途
规划范围内土地用途包括工业用地(1001)、公路用地(1202)、防护绿地(1402)。
2、规划指标
350182-08-DA-01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1001),用地面积约为928779平方米,规划容积率为0.5-3.0,建筑密度5-60%,建筑系数40-80%,建筑高度为≤50m,绿地率10-20%;需同时满足福州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相关要求。
350182-08-DA-02、03、04、05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1402),用地面积分别约为4303平方米、3321平方米、2976平方米、1203平方米;剩余用地为公路用地(1202),用地面积约为37163平方米。
公示期间,市民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反映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到邮箱:changleghj@163.com;
2、传真28928550,请注明“长乐华能福州电厂及周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意见”,并留下联系方式;
3、信函寄到长乐区行政中心文松路666号(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邮政编码350200,信封上请注明“长乐华能福州电厂及周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意见”。
本次规划公告为期30天。
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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