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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东北组团控规350182-19-A-44地块规划调整的公告
来源: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04-03 16:16 浏览量:

  根据《关于天晴在线项目地块收储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5〕200号),由区资源规划局同步启动地块规划调整工作,其中184亩调整为教育用地,剩余144亩土地根据片区规划进行调整。现控规调整工作已按程序启动,并于2026年3月26日通过专家、部门、乡镇评审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东北组团,350182-19-A基本单元,北至网龙二路,南至仙昙东路(仙昙北路)、西至石壁路,东至滨海支路,规划用地总面积22.1993公顷(约332.99亩)。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2024年度变更调查,地块现状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公路用地、旱地及灌木林地等。

  二、规划调整内容

  1、用地调整。拟将19-A-44地块拆分为19-A-44_01地块、19-A-44_02地块和城镇村道路用地,其中19-A-44_01地块用地性质由创新型产业用地(M0)调整为高等教育用地(A31/080401),用地面积为124054平方米;19-A-44_02地块用地性质由创新型产业用地(M0)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M1/100101),用地面积为95682平方米;剩余地块调整为城镇村道路用地(S1/1207),用地面积为2257平方米。

  2、指标调整。19-A-44_01地块容积率由1.6-1.8调整为0.8-1.0,建筑密度由≥40%调整为20%-35%,绿地率由15%-20%调整为≥30%,其余规划控制指标保持不变;19-A-44_02地块容积率由1.6-1.8调整为1.0-3.0,绿地率由15%-20%调整为10%-20%,其余规划控制指标保持不变。绿地率同时应满足《福州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及其他省市关于绿地率控制的相关要求,建筑限高应同时符合机场净空保护要求及民航安监局要求,高等教育用地需同时满足福建省教育用地控制指标要求。

  公示期间,市民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反映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到邮箱:changleghj@163.com;

  2、传真28928550,请注明“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东北组团控规350182-19-A-44地块规划调整”,并留下联系方式;

  3、信函寄到长乐区行政中心文松路666号3号楼(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邮政编码350200,信封请注明“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东北组团控规350182-19-A-44地块规划调整方案意见”。

  4、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本次规划公告为期30日。

  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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