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GZ2026CJK-002号),由区资源规划局、福州新区集团负责,依据《福州新区显应官片区综合规划设计》方案成果确定的用地布局、路网结构及地块控制指标等内容,同步组织开展显应宫片区的规划调整等相关工作。现控规调整工作已按程序启动,于2026年1月21日通过专家评审会。根据《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 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拟调整范围位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南部组团24分区单元,L基本单元。规划调整范围约46.64公顷(约699.58亩)。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拟调整地块现状土地用途主要为农村宅基地、机关团体用地、文化用地、耕地、林地、草地、农村道路用地、公路用地等。
二、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1.道路方面。
全面考虑显应宫片区城市更新效果,梳理主次支路网及结构:①调整规划洪武路道路等级及线形,由支路调整为次干路,宽度由22m调整为26m;②取消与祈福路、显应东路交叉口之间规划的永亨路段,调整剩余路段线形,永亨路西侧宽度由40m调整为26m,保持次干路等级,永亨路东侧道路由次干路调整为支路,规划为永亨东路,道路宽度由40m调整为20 m;③调整规划显应东路道路线形,道路宽度由22m、15m统一调整为20m;④规划显应西路道路宽度由22m调整为20m。
2.用地方面。
结合片区改造更新,优化用地布局,将部分商业商务用地及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结合片区地块功能需求,合理调整广场及停车场等用地布局,将公交首末站调至邻近基本单元内,将24-L-16地块内的排水渠调整为暗涵;道路优化后,调出的用地与邻近用地合并,用地性质按邻近用地落实。
3.指标方面。
结合显应宫片区综合规划设计方案,并按照省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调整商业用地及社会停车场等控制指标。调整后,24-L-14地块为商业用地(B1/0901),容积率≤0.5,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限高20米;24-L-17、24-L-18_1地块为商业用地(B1/0901),容积率≤0.6,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限高40米;24-L-19、24-L-18_2地块为社会停车场用地(S42/120803),容积率≤0.2,建筑密度≤15%,绿地率≥20%,建筑限高12米;建筑限高应符合机场净空保护要求及民航安监局要求。
公示期间,市民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反映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到邮箱:changleghj@163.com;
2、传真28928550,请注明“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南部组团控规划50182-24-L基本单元若干地块规划调整方案意见”,并留下联系方式;
3、信函寄到长乐区行政中心文松路666号3号楼(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邮政编码350200,信封上请注明“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南部组团控规350182-24-L基本单元若干地块规划调整方案意见”。
4、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本次规划公告为期30日。
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0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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