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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滨海新城核心区北部组团控规350182-29-D、I基本单元若干地块及周边道路规划调整的公告
来源: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12-31 17:48 浏览量:

  

  根据《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GZ2025CJK-069号)精神,由区资源规划局按规定程序先行启动柯百户部分已拆迁地块及周边道路规划调整工作。现控规调整已按程序启动,于2025年12月30日通过专家评审会。根据《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福州滨海新城核心区北部组团,350182-29分区单元D、I基本单元,北至南洋北河、西至华山路、南至门楼支路、东至漳江路,总面积20.32公顷(约305亩)。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拟调整范围内现状以建设用地为主,主要为农村宅基地、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工业用地、科教文卫用地,非建设用地主要为耕地、林地、陆地水域、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等。

  二、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1、道路调整。落实最新城际铁路F2线位,并优化门楼东路、门楼支路、新楼路、数港路等线型及断面。

  2、用地调整。根据《长乐区河道岸线和生态保护蓝线规划》,将文朱河两侧绿地宽度由20米降低至15米(含5米排水用地)并梳理其线型走向;对接《福州市公共体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修编)(2024-2025)》(在编),梳理优化调整范围内的体育用地布局;将29-D-13、29-D-12、29-I-09、29-I-06地块部分用地、29-D-16地块、以及部分城市道路地块用地性质由二类住宅用地(R21)、服务设施用地(R22)、公园绿地(G1)、城市道路用地(S1)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M1/100101)。

  3、指标调整:29-D-13、12、29-I-09地块,一类工业用地(M1/100101),用地面积22892平方米、29349平方米和26092平方米,容积率1.1-3.0,建筑密度≥40%,建筑系数≥40%,绿地率10%-20%,建筑限高48米;其他地块控制指标结合规划要求优化设置,绿地率同时满足《福州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建筑限高符合机场净空保护要求及民航安监局要求。

  公示期间,市民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反映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到邮箱:changleghj@163.com;

  2、传真28928550,请注明“福州滨海新城核心区北部组团控规350182-29-D、I基本单元若干地块及周边道路规划调整方案意见”,并留下联系方式;

  3、信函寄到长乐区行政中心文松路666号(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邮政编码350200,信封上请注明“福州滨海新城核心区北部组团控规350182-29-D、I基本单元若干地块及周边道路规划调整方案意见”。

  4、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本次规划公告为期30个工作日。

  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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