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5〕202号)文件精神,原则同意由区资源规划局依规启动该地块控规调整工作,将该地块调整为创新型产业用地,以及根据福州新区管委会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长乐区政府区长张帆在《关于福州新区(长乐区)市政道路红线宽度调整方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上的批示精神,同步调整相关道路。现控规调整工作已按程序启动,并于2025年12月11日通过规划调整评审会。根据《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 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拟调整范围位于福州滨海新城核心区莲花山组团,350182-27-A基本单元,渡津南路南侧,北湖路西侧,大架路东侧,滨海高速公路北侧,规划调整用地面积约19914平方米(29.9亩)。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现状主要为农村宅基地、水田、乔木林地、农村道路等。
二、 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1.用地方面。将27-A-24地块用地性质由商住综合用地(R2B1/070102+0901)调整为创新型产业用地(M/1001);大架路西侧道路边线向东偏移2米,道路红线宽度由22米调整为20米,调出的道路用地性质调整为留白用地(16),用地面积129平方米。
2.指标方面。
将27-A-24地块容积率由≤2.4调整为1.1-3.0,绿地率由25%调整为10%-20%,建筑密度由≥25%调整为≥40%,增加建筑系数指标为≥40%,其他控制指标不变。
公示期间,市民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反映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到邮箱:changleghj@163.com;
2、传真28928550,请注明“福州滨海新城核心区莲花山组团控规350182-27-A-24地块及周边道路规划调整方案意见”,并留下联系方式;
3、信函寄到长乐区行政中心文松路666号3号楼(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邮政编码350200,信封上请注明“福州滨海新城核心区莲花山组团控规350182-27-A-24地块及周边道路规划调整方案意见”。
4、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本次规划公告为期30日。
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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