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2025WJK024号)文件精神,由区资源规划局负责,按规定开展地块控规调整工作,2025年12月9日通过规划调整评审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福州滨海新城核心区,漳江路东侧,扬帆路西侧,湖文路南侧,黄沙礁路北侧,拟调整用地面积5.18公顷(77.7亩)。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调整地块现状为科教文卫用地、坑塘水面、乔木林地、其他草地、城镇住宅用地等。
二、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1、用地调整
将H-09、10地块用地性质由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2/070102)、社会福利用地(A6/0807)调整为中小学用地(A33/080403),并入H-13地块,H-10地块新村养老院在32分区单元内另行选址,规划床位数为150床。
2、指标调整
32-H-13地块,中小学用地(A33/080403),用地面积由35472平方米调整为51802平方米,容积率由0.7-1.2调整为0.8-1.3,绿地率≥30%,其余规划指标不变,后续建设需同时满足福建省教育用地控制指标要求。
公示期间,市民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反映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到邮箱:changleghj@163.com;
2、传真28928550,请注明“福州滨海新城核心区控规350182-32-H-09、10、13地块规划调整方案意见”,并留下联系方式;
3、信函寄到长乐区行政中心文松路666号(福州滨海新城核心区控规350182-32-H-09、10、13地块规划调整方案意见”。
本次规划公告为期30日。
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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