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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新区控规B-04-07、09地块动态维护的公告
来源: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10-17 17:37 浏览量:

  根据区政府文件呈批单《首占镇人民政府关于长乐城区2025年第4号地块征地开发有关事宜的请示(长首政[2025]90号)》,为补齐首占镇无大型现代化农贸市场的短板,同意由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启动长乐新区控规B-04-07、09地块动态维护工作。现控规动态维护工作已按程序启动,于2025年10月17日通过专家、部门、乡镇评审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长乐新区控规B-04基本单元,北至振铎路,西至新民小区,东至会堂南路,调整面积为15781㎡(约23.67亩)。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地块现状为水田、旱地、城镇住宅用地、特殊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等。

  二、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根据未定级文物保护范围对350182-04-B-07、09地块地块边界进行调整。根据首占农贸市场建设需求对B-04-09_01地块的规划指标及用地性质进行调整,地块用地面积由4704平方米调整为4421平方米,用地性质由商业设施用地调整为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容积率由3.0调整为2.4,其他规划指标不变;新增B-04-09_02地块,用地性质为文物古迹用地,用地面积为356平方米;B-04-07地块用地面积由11077平方米调整为11004平方米,其他规划指标不变。

  公示期间,市民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反映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到邮箱:changleghj@163.com;

  2、传真28928550,请注明“长乐新区控规B-04-07、09地块动态维护方案意见”,并留下联系方式;

  3、信函寄到长乐区行政中心文松路666号(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邮政编码350200,信封上请注明“长乐新区控规B-04-07、09地块动态维护方案意见”。

  本次规划公告为期10个工作日。

  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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