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新区党政办公室办理告知单(新区党政办督[2025]82号),经福州新区管委会研究同意,对位于福州临空经济区市级百栋标准厂房99#、100#项目用地进行增容和提质改造,为加快推进该项目,由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按法定程序启动该地块控规动态维护工作。现控规动态维护已按程序启动,于2025年8月21日通过专家评审会。根据《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 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空港组团,350182-21分区单元,21-D基本单元,长乐机场西北侧,北至湖顺路,南至鹏兴路,东至鹏程路,西至闽鹏路,用地面积15.52公顷(约232.8亩)。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调整地块现状为工业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乔木林地、旱地、交通服务场站用地等。
二、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将21-D-05_1地块建筑密度由38%-45%调整为40%-60%,绿地率由15%-20%调整为10%-20%,建筑系数≥40%,其他指标维持原规划;相关指标应满足省、市技术管理规定、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及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机场净空保护要求及福建民航安监局等规范及文件要求。
公示期间,市民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反映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到邮箱:changleghj@163.com;
2、传真28928550,请注明“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中部组团控规350182-21-D-05_1地块动态维护方案意见”,并留下联系方式;
3、信函寄到长乐区行政中心文松路666号(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邮政编码350200,信封上请注明“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中部组团控规350182-21-D-05_1地块动态维护方案意见”。
本次规划公告为期10个工作日。
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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