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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东北组团控规350182-18-B-49、50、51地块规划调整的公告
来源: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08-22 16:34 浏览量:

  根据福州新区党政办公室、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文件(编号:2025D045)的文件精神,由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启动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东北组团控规350182-18-B-49、50、51地块规划调整工作。现区资源规划局已按程序委托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规划调整方案,于2025年8月21日通过专家评审会。根据《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 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拟调整区域位于长乐区文岭镇,具体四至为:马山路东侧、工业路西侧、仙昙北路南侧、仙昙路北侧。拟整面积18.3117公顷(约274.67亩)。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现状为工业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设施农用地等。

  二、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1、用地调整。根据长乐区土地收储方案,结合F3改线取消原规划中的公园绿地,将原二类工业用地与公园绿地整合后,拆分为18-B-49、18-B-50、18-B-51三个地块,其中18-B-49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M2/100102),用地面积129494㎡;18-B-50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业用地(B1/0901),用地面积32605㎡;18-B-51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业用地(B1/0901),用地面积21017㎡;本次规划范围拟调整公园绿地面积24418㎡,同时涉及《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城市绿线与《福州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21-2035年)》二级绿线。根据《福州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在保持城市绿线的系统性和连通性,保障功能不降低、规模不减少的前提下,在机场第二高速沿线予以补充落位,补充划定面积25661㎡。。     2、指标调整。18-B-49地块容积率规划为≥1.25,≤3.0,建筑密度≥40%,建筑系数≥40%,绿地率≥10%,≤20%,建筑高度≤24米;18-B-50地块容积率规划为≤2.3,建筑密度≤40%,绿地率≥35%,建筑高度≤24米;18-B-50地块容积率规划为≤2.5,建筑密度≤40%,绿地率≥35%,建筑高度≤24米。

  公示期间,市民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反映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到邮箱:changleghj@163.com;

  2、传真28928550,请注明“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东北组团控规350182-18-B-49、50、51地块规划调整意见”,并留下联系方式;

  3、信函寄到长乐区行政中心文松路666号(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邮政编码350200,信封上请注明“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东北组团控规350182-18-B-49、50、51地块规划调整意见”。

  本次规划公告为期30日。

  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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