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专题会议纪要〔2025〕17号,原则同意福州市长乐区金城纺织器材有限公司提出的调规申请,由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业主,负责开展负责长乐直管区269平方公里外的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西部组团、福州滨海新城莲花山组团控规调整工作。现区资源规划局已按程序启动控规调整程序,于2025年7月25日通过规划调整评审会。根据《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 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拟调整地块位于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西部组团,350182-25-A基本单元,东至泽竹河、西至洞湖路、南至峡漳线、北至现状农村道路,规划调整用地面积约9.28公顷。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拟调整地块现状主要为工业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及其他草地等,南侧峡漳线已基本建成。
二、 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1.用地调整。结合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及已出让用地情况,在保障高压走廊安全距离的情况下,将规划支路向东侧偏移,调整恢复现状道路,部分公共交通场站用地(S41/120802)及部分公园绿地(G1/1401)调整为城镇村道路用地(S1/1207),偏移后的部分原道路用地并入西侧地块;部分25-A-15地块用地并入25-A-17地块;部分公共交通场站用地(S41/120802)及部分公园绿地(G1/1401)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M2/100102);部分公园绿地(G1/1401)调整为防护绿地(G2/1402)。
2、指标调整。二类工业用地(M2/100102):25-A-21地块,容积率1.25-3.0,建筑密度≥40%,建筑系数≥40%,绿地率10%-20%,建筑限高40米;25-A-22、24地块,容积率1.65-3.0,建筑密度≥40%,建筑系数≥40%,绿地率10%-20%,建筑限高40米;25-A-16、18地块,绿地率10%-20%,其余规划控制指标不变;绿地率应同时满足《福州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相关要求。
公示期间,市民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反映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到邮箱:changleghj@163.com;
2、传真28928550,请注明“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西部组团控规350182-25-A基本单元若干地块规划调整方案意见”,并留下联系方式;
3、信函寄到长乐区行政中心文松路666号3号楼(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邮政编码350200,信封上请注明“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西部组团控规350182-25-A基本单元若干地块规划调整方案意见”。
本次规划公告为期30日。
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