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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长乐区移动式田间自动采集测报设备采购询价公告
来源:福州市长乐区农业农村局 2026-10-14 11:45 浏览量:

为做好2026年福州市长乐区水稻病虫害监测防控工作,福州市长乐区农业农村局拟询价采购3台移动式田间自动采集测报设备,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2026年长乐区移动式田间自动采集测报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

序号

名称

技术要点及注意事项

规格

数量

1

移动式田间自动采集测报设备

1.用于田间测报的智能采集设备,操作简便,一键采集成像,AI精准识别各虫态并自动分类计数,生成数据,通过Wi-Fi无线或4G传输至指定终端,支持数据可回溯分析;(设备具有第三方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2.电池容量≥2000mAh,并配备智能成像盆,可自动对焦,数据采集时间≤2s;

3.≥1200万像素超清图片,成像质量高;

4.可连续采集≥2000张照片数据;(设备具有第三方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5.具有GPS定位功能,可精准记录病虫为害位置;

6.设备重量<800g,小巧易收纳携带;(设备具有第三方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7.采集摄像头须与智能成像盆一体化结构,采集时摄像头与成像盆须始终保持距离一致;

8.设备具备防尘防水功能,可适应各种田间调查环境;

9.稻飞虱定量识别模型,可定量识别稻飞虱各种类长翅、短翅成虫和低龄、高龄若虫,准确率≥85%;

10.配备手机端或PC端管理后台,可查看、编辑数据;

11.设备及软件平台具有可拓展性,支持后续开发其他小虫、种子等定量模型(本次采购仅要求具备该扩展能力,不要求中标后开发新模型)。

12.手机端通过采集时间、采集对象进行数据筛选和查看,并可对采集田块进行标记;((提供软件平台截图,交货时提供账号并现场演示验收))

13.PC端均可通过采集时间、采集对象、采集用户、虫口数、采集地点进行数据筛选、搜索和查看,也可对采集田块进行标记;((提供软件平台截图,交货时提供账号并现场演示验收))

14.调查记录可追溯,每条数据需体现采集时间、采集设备号、采集地点、识别数据,并可人工修正和备注说明;

15.可在手机端和PC端查看采集的原始图片及标记图,标记图需通过不同颜色区分虫害的各种种类和虫态,并可进行人工修正;(提供软件平台截图,交货时提供账号并现场演示验收))

16.数据可根据调查对象及调查时间段,选择性的通过表格形式导出,报表格式需符合稻飞虱调查标准模板格式。

17.本项目采购成熟定型产品,供应商须以现有量产型号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中标后为满足本公告第1-16条技术参数和验收要求而进行的定制开发。

1台/箱

3台

备注:实际数量按采购方要求可做适当调整,以最终采购合同为准。

三.采购要求

(1)交货期限:预中标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交货到指定地点,完成货物的验收并提供相关服务,逾期每日按合同总额0.5%支付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10%;逾期超过10日,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产品验收时需提供软件平台账号同步验收。

(2)采购供应范围: 福州市长乐区区域内;

(3)供货方式:需按采购方的要求送货上门;

(4)供货质量:供货时所提供的货物必须为包装完整、未经使用的原装正品,供货时必须附产品合格证、产品检测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自身原因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的货物,投标人应无条件对货物进行更换,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接到用户更换通知,投标人应在2小时内响应并在48小时内提供上门更换服务。如因货物质量原因给采购人造成各项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5)投标人应向采购单位的使用人员提供必要的设备技术使用指导。

(6)投标人必须逐条响应采购内容,虚假响应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投标人应确保所响应的各项技术参数、服务承诺及商务条款真实有效,若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采购预算

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

五、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响应文件要求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授权代表,需额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单(加盖单位公章),超出预算报价,作废标处理(格式自拟);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函;

5、产品相关参数及与之相对应的实物照片,田间应用照片;

6、产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7、信用中国报告整套资料(报告时间在报价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内)

8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响应单位将响应资料统一密封包装,文件封面需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及电话,封口及相关部位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七、报价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12:00止。

受理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

报价文件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送(以收到报价文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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