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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司法局关于确认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主体的通告
来源:长乐区司法局 2026-09-23 16:45 浏览量:

为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根据《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等有关规定,以及《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福州市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典〉做好行政执法职权承接工作的通知》。经依法审查并报区政府审核确认,长乐区司法局对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确认,现予以公布。

 

附件:福州市长乐区行政执法主体信息表

 

福州市长乐区司法局

2026年9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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