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6年中秋节职工慰问工作,按照《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长工〔2018〕54号)和《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我单位工会就中秋节会员慰问品开展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福州市公安局长乐分局工会2026年中秋节会员慰问品采购
2.采购内容:中秋慰问品提货券(可提货粮米油面、日用家居等日用商品,不包括烟、酒、高档保健品、服装、玩具、大型家电等)
3.预计份数:718份;单人最高慰问标准:300元/份(含税全包价,含货物、包装、配送、税费等全部费用)
4.供货时间:2026年9月25日前完成全部配送到位
5.交货地点:福州市公安局长乐分局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起至今,无食品安全事故、无重大行政处罚违法记录,供应商须自行出具对应承诺函(格式自拟)。
3.供应商须具有线下实体门店,服务履约能力需覆盖福州、长乐区市区,具备稳定货源、配送及售后能力,能够提供正规增值税发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分包。
4.供应商供应的所有可选购商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及国家现行行业经营、产品质量相关标准。
5.不预收采购人全部或部分采购资金,严格执行核销后据实结算。中秋礼品兑换券有效期不得少于 120自然日,自发放到职工手中起计算;券到期未消费完毕,供应商应支持到期清算或者原路退回,不得直接清零剩余额度。
三、报价文件要求(全部加盖公章,密封报送)
1.报价函;
2.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4.售后服务承诺。
四、报价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6年9月9日18: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提交要求:密封包装、封口加盖公章。
3.提交方式:现场送达或邮寄至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吴航路475号政法小区公安局2号楼 。
4.拒收情形:逾期送达、未密封、资料不全、未加盖公章的报价文件。
五、成交原则
本次询价为一次性报价,工会采购小组综合产品质量、报价、服务、供货能力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为包干总价,一经报出不得更改。
联系人:李伟翰 联系电话:15980713333
福州市公安局长乐分局工会委员会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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