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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办公室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办公室 2026-08-26 14:56 浏览量:

根据长乐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8月4日至9月5日,区委巡察二组对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办公室开展了巡察,并于2026年2月1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区委办公室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区委办公室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推动整改见底见效

一是凝聚整改共识。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巡察整改与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一体贯通,与谋划推进“十五五”和当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从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全面认领、照单全收巡察反馈问题。巡察反馈后,第一时间召开室务会议(扩大)和全体干部大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全员动员部署,引导全办干部摒弃“过关”思想和畏难情绪,切实增强抓好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一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形成“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人马、一抓到底”的责任闭环。建立整改台账销号制度,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问题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在集中整改期内,先后召开6次室务会议、2次整改工作专题推进会,听取整改进展汇报,协调解决难点堵点。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是以整改促提升。坚持把高标准严要求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深化整改成果运用,注重以巡促改、以巡促治,切实把整改工作成效转化为推动办公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在集中整改期内,围绕“第一议题”制度执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务保障、值班应急、保密管理、党建规范化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建立健全督查督办、文件审核等制度,开展各类专题培训、警示教育5场次,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扎实推进、成效初显,“三服务”工作质效持续提升。

(二)区委办公室主任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靠前指挥、全程领办、推动整改落地见效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主动认领责任。始终坚持从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看待巡察整改工作,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诚恳接受、主动认领,深刻反思自身在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抓班子带队伍、推动工作落实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室务会议,逐条逐项剖析问题根源,要求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切实增强抓好整改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坚持靠前指挥,领办督办重点难点问题。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牵头领办17个问题44条措施,对重点难点问题亲自协调、亲自督办,针对抓落实“最后一公里”不到位、文件合规性审查不严谨、失泄密现象等问题,多次约谈相关科室负责人,要求深刻反思、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三是强化统筹调度,全程推动闭环整改。坚持将巡察整改纳入每周重要工作议程,定期听取各牵头领导整改进展汇报,对已完成的任务逐项“回头看”,对进展缓慢的及时提醒、加压推进。在集中整改期内,主持召开2次整改工作专题推进会,对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值班应急工作落实有欠缺、服务决策能力需加强等问题进行现场调度,逐一研究解决路径,以全过程、高强度跟踪督促,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有力有序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情况

1.关于“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存在不足”的问题

问题1:“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彻底。未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党组会的“第一议题”,2022年第7次室务会议中,将“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的重要讲话精神”“致‘中国好人’李培生胡晓春的回信精神”以及“致国际民间社会共同落实全球发展倡议交流大会的贺信精神”议题排在“传达学习求是杂志社、福建省委联合调研组在《求是》杂志发表的《山海聚力,推动福建高质量发展》文章精神”议题之后。2024年第11次室务会议中,将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议题排在传达学习中共福建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议题之后。

整改进展情况

(1)2026年3月19日,召开区委办全体干部会议,组织全办领导班子成员、会议筹备人员开展“第一议题”制度学习,深入领会制度的政治内涵与实践要求,以学促干、以学促行,把制度要求全面嵌入会议筹备、议题管理全过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与制度执行自觉。

(2)2026年1月,建立会议议题全流程报审及排序刚性约束机制,明确“第一议题”必须优先置顶,凡未按规定排序的议题一律退回重报,从会议筹备源头保障制度严格执行。2026年以来,所有会议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要求。

(3)已将“第一议题”执行情况纳入秘书科干部年度考核与个人绩效评价,通过月度自查、季度“回头看”,定期核查会议纪要、议题清单,对执行不到位情况及时提醒纠正,确保制度长期坚持、一贯到底。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1)-(3):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不高。习近平总书记对“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案例”均未组织专题研讨。2024年第二、三季度未开展集体学习研讨。2023年3月,区委办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纳入当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于2024年7月才召开。

整改进展情况

(4)针对2024年未就习近平总书记对“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组织专题研讨的问题,已列入本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进行补学,拟于近期安排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定“十五五”规划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方向、核心任务和实践要求,开展交流研讨。针对2024年第二、三季度未开展集体学习研讨的问题,已对业务经办王某某和原分管领导李某进行严肃批评,并责成其作出深刻反思,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同时,明确中心组学习与支部学习双轨并行、各司其职,中心组学习须单独制定计划、单独组织实施、单独记录归档,杜绝以支部学习代替中心组学习的情况再次发生。对照福州市委、福州新区党工委(长乐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等作为中心组必学内容,结合区委办实际制定《区委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目前已开展中心组学习会5场,其中专题研讨2场。

(5)对照福州新区党工委(长乐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月至4月学习内容,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提前至二季度优先组织安排学习,确保各项学习任务落地见效、不漏项、不走样。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4)-(5):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调查研究不够深入。贯彻落实“四下基层”工作制度不充分,平时随同领导调研多,主动到镇街、项目和企业一线了解情况、推动工作少,对重大发展战略、改革方案的调查研究与论证分析缺乏前瞻性,如,结合重点推进的福州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一体化协同发展、省级人工智能产业园建设等工作,形成的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现代服务业等领域高质量调研文章偏少。

整改进展情况

(6)严格落实常态化调研要求,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定期组织力量深入镇街、重点企业、重大项目一线开展蹲点式、解剖麻雀式调研。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围绕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现代服务业等主题累计深入4个街镇实地调研6次。

(7)通过走访调研、日常信息报送等多种渠道,主动加强和发改、工信、商务等5个区直部门沟通对接与协调联动,共同探讨一季度发展存在的不足及二季度工作思路。

(8)围绕新区(长乐区)中心工作和战略部署,紧扣数字经济、现代服务业等2个领域,完成《现代服务业扩能提质调研报告》《关于我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2篇专题调研报告。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6)-(8):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关于“新时代‘三服务’质效需提升”的问题

问题4:对“三服务”新内涵理解有偏差。新时代已赋予“三服务”新内涵,提出“服务发展、服务决策、服务落实”工作要求,但区委办中心组编发的2025年第4期信息简报提出“服务党委……”错误表述。

整改进展情况

(9)一是2026年4月,区委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办公厅(室)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服务发展、服务决策、服务落实”重要要求。二是围绕发挥参谋助手、统筹协调、督查落实、服务保障的核心作用,开设“新航学堂”,邀请市委办公厅、区直部门等单位业务骨干作专题授课,截至目前已举办5期业务知识分享会,内容涵盖公务接待、公文处理、保密工作、值班值守等,不断提升干部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10)2026年以来,编印区委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信息简报5篇,落实“三级审核”制度,加强内容审核,杜绝文字差错、表述偏差等问题,目前编印的信息简报内容严谨准确、行文规范合规、舆论导向正确。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9)-(10):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5:服务决策能力需加强。信息素材采编渠道主要来源于媒体报道,缺乏深度挖掘和特色呈现,如,2025年3月上报的《长乐区打好“春耕仗”孕育“丰收景”》被福州市委办信息处指出属于常规性工作,缺乏地域特色。改革典型挖掘不够充分,经验做法提炼不够精准,2020年以来我区改革工作在上级平台的宣传推广稿件刊发率偏低,成效较闽清、永泰等县(市、区)仍显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

(11)建立信息报送联络专班,开展靶向选题定向约稿,聚焦辖区临空经济、湿地生态保护、传统产业转型等特色亮点领域深挖提炼、精准撰稿,先后形成《福州新区(长乐区)推动机场跨境电商发展跑出“加速度”》《福州新区(长乐区)加强闽江河口湿地保护打造“生态会客厅”》《福州新区(长乐区)着力推动传统产业蝶变焕新》等一批高质量特色信息,均被省、市采用、刊登,信息内容的地域辨识度、深度内涵显著提升。

(12)持续强化“一体意识”,依托“区政融合”改革实践,深入总结提炼“班子融合、机构融合、人员融合、业务融合、情感融合”等方面经验做法,精心打磨形成改革典型案例。2026年3月,《实施“区政合一”改革 推动高质量融合发展》成功获评2025年福建省改革优秀案例,有效提升区域影响力与辨识度,“1+1>2”的改革倍增效益不断显现,改革引领效应持续放大。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11)-(12):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6:抓落实“最后一公里”不到位。区委办未深刻认识督查工作是促进各项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存在对重点领域督查力度不够及督查件流转不及时问题。2023年,在国家自然资源督察上海局反馈我区松下镇东海路存在未批先建问题后,未主动深入一线实地开展专项督查,未及时跟踪处置情况,导致问题久拖未决。2025年6月、7月,蒋某因多次未在规定时间内流转督查室转出的区领导批示件,影响后续工作推进,受到罚款500元处理。

整改进展情况

(13)深刻认识抓督查对保落实、促成效的关键作用,以督促落实2023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上海局反馈我区松下镇东海路存在未批先建问题整改为契机,建立健全“大督查”协调服务机制,有力保障党委、政府重点工作落实到位,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自2025年9月份以来,聚焦值班值守、民俗踩街、项目建设、环境卫生等工作,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实地督查暗访42次,形成督查专报件10篇。

(14)坚持事不过夜、案无积卷优良传统,健全完善“登记、批转、归档、跟踪、办结”全流程管理机制,确保文件流转有迹可循、指示批示事项有效落实。自2025年9月份以来,承办批示件1604件,发出督办通知单71件,已办结60件,按序时推进11件,办结率约84.5%,报送《领导批示交办跟踪事项汇总表》45期。针对通讯员蒋某未按时流转领导批示件、造成工作延误并依规处理的问题,已对其开展一对一警示教育,重申文件流转时限与工作纪律,同时细化通讯员岗位职责要求,督促其强化时效意识。2025年9月以来各类领导批示均按时流转,未再发生延误情况,办件质效明显好转。

(15)坚持把高标准、严要求贯彻督查工作始终,健全完善“督办事项专人全流程跟踪督办”“科室值班收件办件”“科室内部交流学习”“业务工作传帮带”等有效机制,打破具体工作“单一负责制”,引导督查干部在发挥各自经验和能力优势的基础上,交叉办公、结对交流,取长补短提升业务水平、综合协调能力、调研分析能力,确保关键时刻每个督查干部能够顶得上、扛得住、能出彩。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13)-(15):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3.关于“高质量履行党办职能职责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问题7:文件合规性审查不严谨。2024年区委办印发的《关于印发〈福州市长乐区系统落实一揽子增量政策扎实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行动计划〉的通知》中,关于“加快研究制定区级系列配套政策”的规定与中央党内法规文件规定不一致,被福州市委办公厅发现并纠正。

整改进展情况

(16)常态化开展党内法规理论学习。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对新出台的重要党内法规进行学习研讨,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线上”学习等方式,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依规治党意识。2026年1月29日,以“新航学堂”为载体,邀请市委办公厅文电审办专家邓宇婷为全区约130名文电专员以及党办负责人等作“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专题授课,全面提高党员干部法规意识及文电审办水平。

(17)全面规范公文制发环节。以“两区”融合为契机,健全完善公文起草、审核、签发、复核、印发等环节“全链条闭环管理”,执行发文“三级审核”和“会前预审”,提前启动文件必要性、可行性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探索建立多部门联合审核机制,确保每一份公文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2026年以来,共前置审核发文60份,从源头防止问题文件层层报批、带病运行。

(18)扎实开展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结合开展第二次党内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对我区94家区直部门、乡镇(街道)等单位重申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要求,定期收集各单位发文台账开展抽查,并督促指导吴航街道、区司法局落实市委党内法规基层直报点工作,全方位加强基层党内法规业务水平。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16)-(18):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8:会务服务细节把关不严。2025年4月15日区委专题会议研究梅花古城保护开发有关工作,由于区委办对议题切换时所需的投屏设备、会议资料等未提前准备妥当,导致汇报时PPT投屏出现黑屏,迫使会议暂停5分钟。

整改进展情况

(19)制定会务保障标准化清单,涵盖设备调试、资料核对、会场布置、投屏切换等要求17项,所有会议均提前完成设备联调、PPT预演、资料清点,从源头杜绝设备故障、资料遗漏等问题。

(20)明确会务工作专人专岗、层层把关,设备预先调试、资料核对分发、现场实时保障等关键环节定岗定责,建立“筹备—执行—收尾”全链条责任闭环,确保会务保障无死角、无疏漏。今年以来,累计保障各类会场会务超130场次。

(21)已建立会务保障失误专题复盘机制,针对会议中投屏黑屏等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排除隐患,并组织秘书科会务人员开展会务保障、设备操作、应急处置专项培训,全面提升实操与应急能力。目前,同类问题未再发生。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19)-(21):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9:值班应急工作落实有欠缺。

整改进展情况

(22)

(23)拓宽信源交叉核实,强化信息真实性联动研判,除依托镇街、公安等传统信息渠道外,根据发生事故类型,同步要求区应急管理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开展核实并报送信息,与原始信息进行交叉比对与核实,确保信息真实。

(24)加强业务能力培训。结合工作实际编制《值班与应急工作操作手册》,2026年4月20日,依托“新航学堂”开展专项值班培训,详细解读《操作手册》,并公布值班失误处置措施,进一步提升值班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22)-(24):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4.关于“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问题10:区委办未严格落实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规定,失泄密现象偶有发生。2025年7月,国安科副科长林某、综合科科员李某在发放涉密文件时未使用信封装袋密封,未对领取人员进行身份确认,且未做保密提醒,导致某乡镇工作人员领取后在递送过程中泄密,造成不良影响。

整改进展情况

(25)严格落实保密工作各项制度,全面规范涉密文件发放全流程管理,今年以来所有密件文件的签领均严格按照要求执行。2025年8月,修订完善区委办涉密载体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涉密文件流转、发放、领取各环节管控标准,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确保涉密载体全流程、全环节安全可控。

(26)深化警示教育,区委办机关第一、二党支部分别于4月17日、4月16日召开党员大会,传达学习新修订的《区委办涉密载体管理制度》;于4月13日举办“新航学堂”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讲培训会,进一步强化全区保密相关人员网络与密码安全意识。同时,下发《关于涉密文件保密管理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的通报》(长委保〔2025〕3号),定期通报互联网监控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引导干部职工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履行保密职责。

(27)2025年11月12日,给予保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国安科副科长林某、综合科科员李某诫勉处理;给予时任科室负责人吴某某、黄某某批评教育处理;对时任分管领导薛某某责令检查,进一步传导责任压力,督促全体干部职工深刻反思,引以为戒,以扎实作风筑牢保密工作纪律防线。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25)-(27):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5.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问题11: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督促指导不够。每年度区委均对各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检查,但区委办未充分发挥督促指导作用,部分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动作”未落实到位,2021年以来,每年有9个以上单位未制定主体责任清单,6个单位个别年度未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

整改进展情况

(28)在2026年2月党员大会中,组织区委办第一、第二党支部党员干部重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对照法规要求提升自身业务能力,为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夯实能力基础。

(29)已健全节点提醒与事后报送机制,督促各党委(党组)每半年召开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指导各单位动态更新主体责任清单,并将此纳入2025年度全面从严治党重点检查内容。在2025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中,发现航城街道、罗联乡未制定2025年年度任务安排,潭头镇在2025年第44次党委会中,仅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进行分析研判,未通报本地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且无相关材料记录。现已对上述部门开展督促指导,相关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28)-(29):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12:廉政风险点排查不精准。存在廉政风险等级评估不准确及科室或个人廉政风险排查与岗位职责无关情况,如,2025年,区保密技术检查中心副主任赖某某负责的“财务信息化系统数据设置”“对原始凭证、财务审核”岗位本应评为高风险岗位,却评为低风险岗位;2025年设定的廉政风险点国安科为“沟通对接不够顺畅”、刘某某为“缺少和群众面对面交流”,均与岗位职责无关。

整改进展情况

(30)组织30名干部职工和11个科室填写2026年《廉政风险识别和防控表》,重点审核各科室及个人在风险等级研判上的准确性、廉政风险点是否紧密结合岗位职责,确保排查无遗漏、定级有依据,持续织密廉政风险防护网。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对以往廉政风险排查表中的错误信息进行集中修订。

(31)已对2026年收集上报的41份廉政风险排查表进行三级联审,由个人对照岗位职责开展自查并填报风险点,再由科室负责人对上报内容进行审核把关,收集汇总后由党群科进行终审。经审核,2026年提交的廉政风险排查表不存在描述模糊、与职责无关、等级划分不当等问题。

(32)2026年1月初,组织干部职工填写《廉政风险识别和防控表》,并围绕风险识别、等级评定、防控措施等核心内容进行系统讲解,帮助干部职工掌握风险排查的规范要求和操作要点。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30)-(32):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6.关于“纪检监察监督乏力”的问题

问题13: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未将监督关口前移,努力发挥好“前哨”作用。区委办干部监督管理存在盲区,存在违规出国(境)、经商办企业问题,2021年8月、2022年9月,陈某某、陈某分别因违规经商办企业、多次违规出国(境)受到诫勉处理。

整改进展情况

(33)持续树牢靠前监督工作理念,不断优化日常监督工作思路与方式方法,通过参加和列席重要会议、节前“四风”督查等形式及时掌握监督单位动态。2026年以来,共列席监督单位会议24场,开展“四风”监督检查6次。

(34)坚持把纪律作风教育摆在突出位置,通过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方式,不断夯实廉洁自律思想根基。2026以来,共组织派驻监督单位通报典型案例20次,观看警示教育片10次。

(35)围绕公务管理、日常行为约束等关键重点领域,结合派驻单位实际,深入研判制度建设与日常监管薄弱点,梳理多元化监督方式,完善监督管理体系。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33)-(35):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7.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的问题

问题14:工作不够细致。2022年12月15日区委办印发了《推进长乐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发文登记簿将“旅”错写为“族”。2022年度机关第一支部将所有党员均列入支委委员花名册。机关第一支部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两份配套方案存在组织委员不一致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36)强化源头管控。严格落实发文登记管理制度,明确“谁登记、谁负责”原则,细化登记流程与内容标准,压实登记人员工作职责,建立定期复核机制,明确每季度末由专人对当季发文登记簿进行交叉复核,确保信息准确无误。2026年以来,逐项登记发文60份,均未发现同类问题,发文登记规范水平显著提升。

(37)已组织专人对区委办机关第一党支部2022年度支委委员任职文件、选举记录及党员名册进行全面核查,根据上级党委批复文件,重新编制《机关第一支部2022年度支部委员会委员花名册》,同时对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配套方案中的组织委员记录进行更正。建立材料“双人复核”机制,各党支部凡是涉及花名册、方案、通知等重要材料,均由党务干部起草初稿后再由组织委员进行复核,确保及时发现并修正错误。2026年以来,该机制持续落实到位。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36)-(37):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15:形式主义仍有存在。2025年4月,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期间,许某个人研讨发言出现“作为党委办公厅的干部”等不实字眼,涉嫌抄袭。林某某与李某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研讨发言相同。2022年1月24日机关第一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党员大会记录却为1月17日召开。

整改进展情况

(38)针对“2022年1月24日机关第一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党员大会记录却为1月17日召开”的问题,已对原机关第一党支部组织委员黄某某进行严肃批评。同时,向各支部党务干部重申规范会议记录整理流程,强化记录归档前交叉核对,切实提升党内组织生活的严肃性和严谨性。

(39)针对“许某个人研讨发言出现“作为党委办公厅的干部”等不实字眼,涉嫌抄袭”的问题,已对其进行严肃批评,并以此为契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规范使用网络资源,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关于林某某与李某发言雷同问题,已分别对其进行严肃批评,并责令林某某作书面检讨。同时,向党员干部明确研讨发言材料须结合岗位实际、体现个人思考,杜绝抄袭、雷同及不实表述。2026年以来,所收集的研讨材料均由支部党务工作者进行提前把关,明确“是否结合本人岗位实际、是否存在与本人身份不符表述、是否与其他同志材料高度雷同”三项核心标准。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重写,审核通过后方可上会。截至目前,所收集的研讨材料均符合要求,未出现退回重写情形。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38)-(39):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8.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问题16:报销审批不规范。2023年6月报销潘某某公出差旅费310元未经主管审批。2022年12月报销王某某下乡差旅费210元部分附件公务出行审批表空白,2023年5月报销高某外出培训订购长乐至南京非公务机票740元未附相关比价材料,2023年8月支付保密活动包车费1800元未附人员签到表。

整改进展情况

(40)针对上述报销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已对财务审核人员石某某、赖某某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要求切实履行审核把关职责。2025年5月,编制《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办公室进办应知应会》,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流程,明确各类经费的审批权限、办理程序及必备附件清单,细化差旅费、交通费用等重点支出项目的附件标准,并同步组织办公室人员特别是新进人员进行培训。严格落实报销标准化预审机制,已安排专人前置审核报销手续、佐证材料完整性,对手续不全、附件缺失的报销资料及时退回整改,切实规范财务报销管理。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40):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17:经费支出与汇总不一致。2021年10月份支出单位人员医保费用2.99万元,经费报销汇总却为2.69万元。

整改进展情况

(41)针对“经费支出与汇总不一致”问题,已对出纳人员陈某某进行严肃批评,并对经费报销汇总单的数据进行了及时更正,同时于2026年3月31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福州市长乐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章制度选编》,进一步熟悉经费报销业务流程。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已指定1名财务复核人员,严格依托缴费凭证、银行回单等原始资料完成账务数据录入复核150余笔,重点比对支出明细与汇总金额,严防数据偏差。常态化落实对账机制,今年以来,累计开展每周银行流水对账12次,完成月末总账与明细账交叉核验3次,确保各项经费支出数据真实准确、账实相符。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41):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18:账务处理不合规。2022年8月将2019年借方、贷方记反的固定资产共37.59万元会计科目纠正,未经主管审批。

整改进展情况

(42)针对该问题,已责成财务人员赖某某立即对错误账目进行了更正,并做好相关情况说明。2026年3月31日,组织全体财务人员及资产管理人员开展“财务规范与内控管理”专题培训,集中学习《政府会计制度》《福州市长乐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章制度选编》。培训中,以本次37.59万元账务处理错误及未经审批问题作为典型反面案例,开展了深刻的警示教育。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42):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19:会计科目列支不当。2023年7月支付保密宣传品4865元应由宣传经费列支却由办公经费列支。

整改进展情况

(43)2026年1月4日,围绕《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对业务经办人员赖某某和科室负责人陈某某开展了财务培训,将日常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宣传费、培训费等45类常见支出进行了逐一明确和举例说明。进一步完善建立事前咨询沟通及财务审核机制,实行“经办人初审—科室负责人复核—财务室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四级把关,层层审核支出科目列支的准确性、合规性,并明确要求各科室在发生新增、复杂或大额支出前,必须征求财务室意见。同时,开展同类问题自查自纠,全面核查办公费、宣传费、培训费等易混淆科目,排查错列、串项问题。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43):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9.关于“项目合同、验收不规范”的问题

问题20:2021年党建活动室标示牌制作项目仅乙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均未签注签订日期及验收意见。

整改进展情况

(44)已建立业务科室初审、分管领导复核、办公室负责人终审的三级审查流程,聘请法律顾问对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及潜在风险进行专业审查。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办公室尚未新增项目,待新项目启动时将严格按此机制执行。

(45)已建立项目归档资料清单式核验机制,明确逐项审核以及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双签字确认流程,并纳入日常管理。目前暂无新增项目,待后续出现新增项目时将严格参照执行。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44)-(45):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聚焦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10.关于“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问题21:推动党建重点培育项目建设不力。2022年3月,区委党建办(设在区委办)将“梅花镇党员政治生活馆建设项目”作为区级党建重点培育项目,计划2022年12月完成,但区委办履行统筹协调全区党建工作职责不到位,跟踪督促不及时,该项目直至今年9月初才建成。

整改进展情况

(46)针对梅花镇党员政治生活馆建设项目进度滞后的问题,已责成梅花镇补充报送项目延期佐证材料。同时就区级党建项目建设滞后没有及时跟进的问题,已对区委办负责区级党建项目的经办人员陈某、高某进行严肃批评。

(47)严格把控完成时限,及时跟进区级党建重点培育项目建设进度,对可能延期的项目进行提醒督办。现已对2022-2024年期间的18个培育项目进行系统梳理,完善项目清单台账资料,确保历史项目底数清晰、档案完整。经摸排,目前所有区级党建重点培育项目均已完成。

(48)建立完善动态化进度监督机制,定期调度办公室涉及的相关项目的进度,严格比对计划节点,确保项目按时完成。巡察工作开展以来,暂未有新增的区级党建重点项目。今后针对新增的区级党建重点项目,将严格落实动态化进度监督机制,确保项目规范有序推进。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46)-(48):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2:党建联建共建工作开展不扎实。2024年以来,区委办与文武砂街道文新社区共建,共建提出“党员干部要积极参与社区文明创建”,但共建以来,区委办仅参与社区组织的活动两次,提出的在社区“与贫困家庭结一个对子”“为社区建设出一个点子”等活动也未落实。

整改进展情况

(49)将学习党建联建共建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纳入2026年3月各党支部支委会议题,组织支委专题学习《关于进一步推动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联盟共建的通知》,进一步强化支委对党建联建共建工作的重视,凝聚共建共识。

(50)深入文新社区开展走访调研,共征集居民“微心愿”4条,涵盖组织便民义诊、为困难家庭送生活必需品等需求。结合社区实际,2026年4月28日,组织党员干部赴文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为独居老人提供上门理发服务,走访慰问困难家庭6户,并完成1户结对帮扶任务。同时,聚焦社区治理难点,提出1条务实可行的“金点子”建议,积极协助推动壶江泛月小区移民配套项目建设。

(51)建立常态化下沉社区机制,截至2026年4月,组织党员干部围绕志愿服务、城市文明建设等主题,赴文新社区开展“粥香四溢 情暖拗九”“点亮微心愿 共绘文明城”等共建活动2场次,覆盖干部职工30余人次,推动共建活动从“重形式”向“重实效”转变。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49)-(51):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3:指导帮助基层不够。区委办未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指导基层单位做好办公室流转工作,经了解,镇街党政办在公文处理、信息报送、会务组织等方面能力相对薄弱,对业务提升需求较为迫切,但区委办2021年以来仅举办一次相关的业务培训。

整改进展情况

(52)强化党内法规学习与基层业务指导。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及时跟进学习新出台的重要党内法规,不断提升政治理论素养和依规履职能力。2026年1月29日,以“新航学堂”为平台,邀请市委办公厅文电审办专家开展党政机关公文处理专题授课,在提升自身文电审办、公文流转水平的同时,将培训成果向镇街等基层单位延伸覆盖,切实加大对基层公文处理等业务指导力度,着力解决基层业务能力薄弱、培训不足问题。

(53)定期复盘近期工作,及时查缺补漏,提炼经验做法,完善制度规程,推动督查督办工作提质增效。2026年4月2日,安排督查室干部在“新航学堂”(第三期)上作“督查工作”专题经验分享。加强业务能力培训。结合工作实际编制《值班与应急工作操作手册》,开展专项值班培训,进一步提升值班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54)紧扣秘书科会务保障、后勤服务主责主业,依托区委领导赴基层调研考察契机,对基层会场布置、会务流程、设备操作、后勤保障等开展一对一现场指导。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已指导基层会务20余场。用好上下级办公室工作联络群,及时响应基层会务、后勤相关咨询,精准对接基层实际需求,有效提升基层会务与后勤保障工作水平。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52)-(54):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1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问题24: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机关第一支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与2020年度的雷同。机关第二支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批评未从具体问题表现入手,做到真点问题、点真问题,多为“对学习成果转化重视不够”“创新意识不强”等缺乏辣味内容。

整改进展情况

(55)2026年2月,依托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引导党员干部深刻把握组织生活会的重要意义,明确“辣味”标准,为高质量召开组织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

(56)针对“机关第一支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与2020年度的雷同”的问题,已对机关第一支部的原党务干部黄某某和审核人员李某进行严肃批评,并向现任党务干部陈某某以及审核人员黄某某、江某重申党内组织生活的严肃性。同时,明确各党支部需做好对照检查材料前置审核工作,紧扣当年度工作实际、逐项查摆,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重点对各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前置审核把关,核验材料是否紧扣年度主题、是否深入剖析具体问题、是否存在照搬照抄、泛泛而谈等情况。经审核,各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符合要求,已通过会前审查。

(57)各党支部书记在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会前准备环节中明确批评意见须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严禁空泛表述。会中,各党支部由书记率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对其余同志的批评内容进行现场把关,确保批评环节严肃务实、有“辣味”。经统计,区委办机关党总支下属3个党组织在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中,共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441条,未发现“学习不足”“创新不足”等空泛表述,切实体现了“辣味”要求。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55)-(57):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5:换届选举不规范。2022年以来支部换届选举选票均未盖章,选举结果报告单计票人、监票人均未签字。2022年9月机关第一支部换届,党员大会未听取和审议上一届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关于召开党员大会和新一届委员会组成人选的请示》中,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未按姓氏笔画排序,林某某应排在第2位却排在第4位。2022年9月机关第二支部换届,洪某某选举结果为弃权票11票,党员大会记录本却记录为“洪某某不赞成票11票”。

整改进展情况

(58)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及《长乐区直机关党建工作指南》,对各党支部党务干部开展培训,针对选举程序、选票制作、计票监票、材料填报等关键环节展开系统讲解,帮助党务干部尤其是新任职同志准确掌握换届工作要点,确保今后换届工作程序合规、操作规范、材料完备。2026年,将结合区委办系统党委换届,组织党务干部进行实践练兵,切实提升实操能力。

(59)向各党支部下发选举工作标准化操作指南,涵盖工作流程及文书模板,并对2022年以来选举中暴露的问题进行逐一梳理。对选票未盖章、程序缺失等客观无法补正的事项,已补充情况说明并归档备查;对其他可补正事项,已采取附加更正页等方式予以修正。

(60)目前已建立选举工作材料双审责任机制,在选举工作的材料准备环节,由支部党务干部针对候选人排序、相关表述等细节规范进行初步审核,再由党总支(党群科负责)进行复审把关,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后续环节。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58)-(60):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6:民主评议不严谨。机关第一支部2022年度、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在未公布党员得票结果基础上直接提出“优秀”人选名单。机关第二支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共15名党员参加,民主评议时却发出班子民主评议表29份、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30份;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共20名党员参与民主测评,支委会仅研究“优秀”等次党员名单,且6名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党员得票均为22票。

整改进展情况

(61)针对民主评议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已责令区委办机关第一党支部补充相关情况说明并归档;对于票数异常问题,已责令区委办机关第二党支部作出书面说明,并对错误记录采取附加更正页等方式予以补充更正,同时对原区委办机关第一党支部党务干部黄某某等人,原第二党支部党务干部陈某某等人进行严肃批评,并向其强调组织生活会的严肃性。

(62)向各党支部党务干部发放《福州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实务》,并在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前,组织各支委以及党务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第十八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及第五章“组织生活”,以及中组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重点掌握基本要求、流程、优秀比例限制、结果公示运用等关键环节,帮助相关人员准确掌握政策要点,明确操作规范,为规范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夯实业务基础。

(63)在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中,严格参照流程规范开展民主评议,明确党员大会当场公布得票、支委会综合研究确定等次,强化记录留痕和票数核验,确保程序透明、记录清晰、数据一致。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按照民主评议党员比例要求,共评议“优秀”等次党员12名,“合格”等次党员35名,无“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61)-(63):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7: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2023年度、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仅班子成员间开展谈心谈话,其中26份谈心谈话记录时间、地点空白。

整改进展情况

(64)2026年2月,制定《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明确学习研讨、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各项会前准备工作,同步向领导班子成员发出谈心谈话工作提醒,按照“三必谈”要求,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同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以及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开展谈心谈话,累计谈心谈话75人次。

(65)针对26份谈心谈话时间、地点记录缺失问题,已与相关人员逐一核定信息,做好记录补充并重新归档。同时,对今年以来的谈心谈话记录进行审核把关,确保记录完整、准确。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64)-(65):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12.关于“党建工作需加强”的问题

问题28:“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部分“三会一课”记录未注明出席人员、请假人员等要素,其中党课记录本未落实主持人和授课人双签字制度。机关第二支部2022年度以来每年度“三会一课”记录本均存在留白现象。

整改进展情况

(66)面向各支部党务干部分发《福州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实务》和《长乐区直机关党建工作指南》,并针对其中“三会一课”有关内容开展集中学习培训。2026年至今,支部会议记录中出席人员、请假人员等要素均齐全完备,已由组织委员、支部书记双人审核后签字。

(67)建立“三会一课”记录季度检查机制,巡察结束后至今,针对记录要素、内容等,对各支部“三会一课”记录开展检查2次。经检查,各支部记录均符合规范要求,暂未发现问题。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66)-(67):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9:党费管理存在薄弱环节。2020年、2021年机关各支部均未研究党费收缴工作。2023年以来未建立党费工作责任清单、管理台账,党费核定表和登记表审核人均未签字盖章。

整改进展情况

(68)2026年4月,各党支部依托支委会议集中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增强贯彻落实《规定》的自觉性、主动性。选派8名党务干部参加2025年福州新区(长乐区)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系统学习包括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在内的各项机关党务工作,切实强化党费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和规范性。

(69)区委办各党组织已于问题发现第一时间立整立改,制定落实党费工作责任清单,并梳理完善区委办党费管理台账,做到收缴有据、登记有账、账款一致。制定的2026年度《党费核定表》与《党费登记表》已按规定由区委办机关党总支书记审核并签字确认,同时,将党费收缴研究作为支部固定议程,由各党组织支部书记每月在支委会上研究当月党费收缴工作,防止责任悬空。

(70)严格落实每半年一次的党费管理定期检查机制,2026年1月已结合年度机关党建绩效考评,对各支部制度执行、台账记录、审核签字、公示报告等党费管理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发现“党费核定基数有误”问题1个,已立整立改。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68)-(70):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0:党日活动开展不到位。2022年以来大部分党日活动均未开展签到。2022年、2023年分别有2次、4次党日活动未开展,2024年存在5次将“青年干部讲坛”活动代替党日活动现象。

整改进展情况

(71)依托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关于党日活动的规定内容展开集中学习,明确党支部书记为党日活动制度落实的第一责任人。2026年以来已开展党日活动6次,均严格执行现场签到制度,并由专人负责对活动方案、签到表、信息稿进行存档备查。

(72)结合上级党委年度工作部署和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了《长乐区委办2026年党日活动安排表》,明确每月活动主题并细化形式内容,所有活动主题均紧扣党性锻炼和政治教育,活动开展前由党支部书记对方案进行审核把关,严禁以任何业务活动、讲坛论坛替代。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71)-(72):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四)聚焦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13.关于“落实移风易俗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问题31:上轮巡察指出区委办个别干部在婚丧喜庆活动中存在不规范问题,本次巡察发现类似问题仍然存在,2023年2月17日林某因结婚申请操办酒席,事后未书面反馈操办情况。

整改进展情况

(73)坚持教育在先、预防为主,依托党员大会,组织47名党员集中学习《福州新区(长乐区)移风易俗工作管理办法(修订)》,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同时,结合股级提任任前廉政谈话,对5名新提任干部重点强调、专门提醒移风易俗重要规定,督促其在新的岗位上带头严守纪律、抵制歪风陋习。

(74)组织新录用5名干部职工签订《不违规操办或参加婚丧喜庆事宜承诺书》,扣好干部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坚持严管厚爱结合、线上线下联动,今年以来,依托“e长乐”移风易俗模块规范审批干部操办或参加婚丧喜庆活动5人次,并督促1名干部完成事后活动反馈,确保申报有据、操办有度、反馈有痕,切实营造崇俭尚廉、文明节俭的良好氛围。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73)-(74):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2:关于廉政谈话开展不够有力问题。上轮巡察指出区委办未对新提任股级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问题,本次巡察发现该问题仍然存在,2022年11月,王某某、吴某某等5人提拔为股级干部,但区委办未开展任前廉政谈话。

整改进展情况

(75)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纳入2026年2月28日室务会议学习议题,引导领导干部深刻认识任前廉政谈话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在2026年4月开展的股级干部提任工作中,已严格按要求对新提任的5名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

(76)严格执行“六必谈”制度,今年共开展1次股级提任工作,已按规定对所有新提拔、转任重要岗位的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归档工作,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全程留痕。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75)-(76):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是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将“第一议题”、文件审核、会务保障、保密管理等整改成效固化为常态化制度规范,适时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制度执行是否到位、问题是否隐形变异、整改成效是否扎实,对整改不力、反弹回潮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问题真改实改。

二是持续推进难点任务。对调查研究、服务决策、督查落实等需长期坚持的任务,实行台账管理、动态更新,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任前廉政谈话、“三会一课”等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细落实。

三是深化整改成果运用。把巡察整改与服务福州新区(长乐区)中心大局紧密结合,进一步提升参谋辅政、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等能力,深化调研成果转化,聚焦数字经济、海洋经济、民营经济等重点领域,形成更多高质量调研报告和改革案例,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三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8922577;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邮政编码:350207;电子邮箱:dqk28810086@163.com。

 

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办公室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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