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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人大常委会机关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福州市长乐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6-08-25 12:40 浏览量:

根据长乐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8月4日至9月5日,区委巡察三组对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以下简称“区人大机关”)开展了巡察,并于2026年2月1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区人大机关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人大机关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扛起整改主体责任,统筹推进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见底见效。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整改思想根基。深刻认识巡察整改是对机关政治建设、履职能力、工作作风的全面政治体检,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质效的重要契机,引导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为整改工作有序推进筑牢思想根基。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推动整改落地见效。成立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机关党总支书记吴巧琳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各项工作;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条梳理、逐项分析,制定详细的整改工作方案,精准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整改目标、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销号式落实;组织召开整改推进会,及时掌握整改进度,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落地落细。三是坚持以改促干,推动工作提质增效。坚持“整改与提升并重、治标与治本结合”,紧扣区委中心工作和人大履职重点,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履职尽责、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在监督工作上,聚焦全区重点项目建设、民生实事落地、法治建设等关键领域,优化监督方式、提升监督实效,助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在代表服务上,完善代表联系群众机制,畅通民意反映渠道,推动代表建议办理提质增效,切实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在机关建设上,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内控管理,不断提升机关履职能力和工作规范化水平,切实以高质量整改助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机关党总支书记吴巧琳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担当,牵头推动各项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在整改工作期间,带头提高思想站位,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主动带头认领巡察反馈的重点难点问题,做到重要工作、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定期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整改推进会,听取整改进展汇报,核查整改成效,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督促领导小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压实整改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同时,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带动,带头查摆问题、整改落实,主动接受干部职工和群众监督,切实以整改实效巩固提升人大机关工作质效。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和区委工作要求情况

1.关于“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还有差距”的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人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

问题1:学用结合不够紧密。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尚有差距。区人大机关只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10月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七十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未结合我区人大工作实际开展研讨。

整改进展情况(1):一是严格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各类会议首学内容、支部学习必学主题。今年以来,通过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会议、机关支部学习会议等开展集中学习13场,紧跟区委理论学习步伐,按要求开展专题研讨2次,确保学习不缺位、不走样。二是坚持学以致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理念,推进实施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表决通过13项2026年我区为民办实事项目,切实推动学习成果转化,确保民生项目贴合民意、成效直达民心。三是紧扣区委中心工作,结合人大履职重点,确定题为《地方人大参与基层治理的价值和实践路径研究》的重点调研课题,结合本年度人大监督工作,重点调研人大阵地建设在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中的转化路径,并形成调研论文,为地方治理提供科学决策参考。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1):基本完成

问题2:“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落实不够有力。“双联接待日”开展不够扎实。如:2023年以来,区人大机关各委办主任未以人大代表的身份带头积极参加所在选区的“双联接待日”活动;对各乡镇(街道)督促指导不力,走访发现,全区大部分乡镇(街道)未按要求每月开展“双联接待日”活动,也未公告、通知或邀请群众参加“双联接待日”活动;对代表反映的群众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乐在线”平台代表意见建议未及时督促答复,截至2025年8月15日“乐在线”平台有8件代表意见超期未答复,其中“建议整顿金峰商业街店铺非法侵占人行道及车辆胡乱停车”超期两年未答复,另有5件超期一年以上。

整改进展情况(2):一是整改期间,委办主任以人大代表身份,积极主动参加环境保护、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城乡供排水、优化营商环境等主题的“双联接待日”活动,深入镇、村开展走访调研、接待群众,同步借助长乐人大“乐在线”线上平台广泛收集各级代表意见建议,充分发挥领导带头示范效应,引导人大代表主动走近群众、倾听民情民意,扎实履行代表职责。二是压实双联工作责任,加大对各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督促指导,明确“双联接待日”每月开展要求,指导乡镇(街道)通过公告、通知等方式提前邀请群众参与,规范活动流程、完善活动记录,及时收集活动开展情况,推动基层“双联接待日”制度落地落实、常态长效。三是完善督办机制,对“乐在线”平台代表意见建议实行全流程台账式管理,逐一明确办理时限、责任单位,安排专人跟踪督办、闭环管理。针对平台8件超期未答复意见,逐一梳理研判、分类推进解决,其中超期两年的金峰商业街相关建议已办复,其余超期事项均明确办理节点,确保群众合理诉求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2):基本完成

问题3:助力融合发展意识不强。对两岸融合社区建设、推进福马“同城生活圈”建设、两岸民间交流交往缺乏调研,未提出相关建议,2021-2023年,区属国企、学校、医院未聘用台湾同胞,社会融合力度还需加大;对我区文旅商融合发展关注不够,2020年以来,未主动开展文物保护和文物活化利用的监督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3):一是已于2025年11月,组织人大常委会委员、台胞代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潭头镇岭南村、区行政服务中心和航台融合社区,开展深化榕马融合发展加快打造“福马同城生活圈”调研。现场了解打造航台民间交流活动品牌建设情况、台胞服务专窗建设情况和台胞住房保障政策及交流服务平台建设情况,并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要深化航马基层民间交流和旅游互访、落实落细惠台利民政策措施、深化产业合作推动形成融合发展新格局的意见建议。二是将文旅商融合发展纳入2026年监督计划,11月前听取我区全域旅游发展提升工作情况报告,重点了解文旅融合机制建设、业态场景培育、发展成效、现存问题及后续举措;已围绕文物保护和文物活化利用主题,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代表实地察看了营前街道罗零基点、闽海关港务长宿舍,首占镇李参将军故居,玉田镇东渡杨公祠等文物保护单位,深入了解我区文化遗产保护现状,提出加强保护、深化利用的对策建议。并在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文物工作情况的报告,进一步助推我区文化遗产在保护中传承、在传承中创新发展。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3):基本完成

2.关于“监督实效不够显著”的问题。常态化跟踪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全链条监督有待强化。

问题4:监督刚性仍显不足。2024年区财政预算草案初审未坚持要求财政部门参考上年度基金收入仅10.85亿元进行优化,而提出批准2024年度基金收入预算为51.7亿元的建议,当年基金收入实际仅17.11亿元,只完成预算的三分之一;在2023年“水美长乐”工作专题询问中,对发现的朝阳洞拓宽工程项目滞后问题未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原计划2023年底完成的隧洞主体工程至2024年底才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4):一是已优化完善预算初审机制,严格结合历史收入实绩、政策调整及财力实际从严审核,压实源头管控。已建立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管机制,强化监测和偏差预警,及时做好纠偏调整,预算约束刚性持续增强。二是已补齐项目监督薄弱环节,持续压实跟踪问效举措,紧扣年度监督工作安排,常态化跟进项目施工进度与落地成效。重点跟进长乐克凤五门闸工程项目,从项目立项到实施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督,目前该项目已顺利完工,监督质效明显提升。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4):已完成

问题5:监督方式因循守旧。2023年以来制定的监督工作计划有近80%采用听取或审议工作报告的监督方式,未运用过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方式;未及时跟进落实省委、市委“逐步推进法官和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的新要求,也未跟进福州市人大对法官、检察官开展的履职评议工作,对“两院”的监督仍仅听取报告、走访调研等传统方式。

整改进展情况(5):一是科学制定2026年度监督计划,合理统筹各类监督手段,安排专项执法检查2项、专题询问1项、重点工作满意度测评4项、专项视察调研5项。在落实听取审议专项报告、集中视察等常规监督基础上,创新联动监督、闭环督办等方式,开展监督事项“回头看”,切实以多元化监督提升人大工作质效。二是于2025年年底,已开展2025年度“两官”履职评议工作。严格按照评议程序,抽取部分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开展履职报告审议,同步做好意见反馈、整改落实情况跟踪督办,通过以评促改、以督促效,进一步强化对司法办案、履职尽责、作风建设的常态化刚性监督,显著提升人大对“两院”监督的针对性、权威性和实际质效。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5):已完成

问题6:监督效果有待提升。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常态化跟踪机制不够健全,监督效果不佳。如:2023年9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执法检查中,虽然对完善法治副校长等相关工作提出审议意见,但未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督促,不了解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2020年以来,共备案审查98件规范性文件,均未提出意见、建议,但2020年备案审查的《长乐区土地储备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因有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冲突,被福州市人民政府要求整改并暂缓报备。

整改进展情况(6):一是依托人大指标绩效考评工作,积极做实执法检查后续整改监督。于2月28日,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少惠带队走访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发现的法治副校长配备等问题开展座谈交流,压实部门主体责任,推进问题整改落地,有效巩固执法检查成果,切实提升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水平。二是在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关于2025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结合会议审议意见,系统梳理上一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成效与短板弱项。通过完善文件初审全链条流程,依托人大微信公众号公示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及时通过数字人大平台上报审查情况等,靶向施策提质增效。备案审查相关工作人员常态化开展业务学习,深化与各相关单位沟通协作,稳步推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质增效、规范发展。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6):已完成

3.关于“服务保障人大代表履职尽责还有弱项”的问题。

问题7:服务代表的意识还需强化。未能为代表履职提供精细化的服务,2025年3月19日开展的春耕备耕工作视察,选点仅靠区农业农村局推荐,调研点“被安排”,人大代表看不到真实情况,未能充分了解农业专业合作社存在秧苗数不足等困难,没有达到视察效果;对乡镇(街道)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平台指导不到位,活动室存在常态化定期化的活动组织不多、大部分乡镇(街道)未严格落实每月1天的统一活动时间、部分代表每年参加履职活动少于4次等问题,服务代表和群众的作用未充分发挥。

整改进展情况(7):一是优化调研选点。打破部门单一推荐的固有模式,实现多方筛选、自主选点常态化。通过“乐在线”平台广泛汇聚民情民意,联合相关部门深入一线摸排核查,精准捕捉农业专业合作社秧苗供应等实际难题,让人大代表全面掌握基层真实情况,视察调研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得到有效提升。二是加强履职指导与管理,落实工委干部挂钩联系乡镇(街道)机制,指导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建设。在整改期间,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三级调研员沈小航带队,专项开展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建设情况督导调研,全覆盖排查活动室运行短板,点对点督促问题整改,从严压实属地工作责任,倒逼所有乡镇(街道)严格落实每月1天固定代表活动日制度。同时强化代表履职动态台账管理,适时通报代表履职参与情况,全面提升代表履职积极性和参与活跃度。三是优化平台建设,完善乡镇(街道)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村社情民意联系点软硬件配置,补齐设施短板、健全运行制度。围绕政策宣讲、意见收集、履职交流等内容精心设计活动载体,推动活动室从“有阵地”向“用好阵地”转变。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7):已完成

问题8:促进代表积极履职不够有力。督促机制不够有效,对代表意见建议承办单位督促不力,承办单位重答复、轻落实,问题解决率偏低,存在人大代表“被满意”的现象,如:我区人大代表连续4年对“松下镇用水难问题”提出建议、连续3年对“加快推进江田镇中心卫生院新院建设”提出建议,却对每年的答复都表示满意;未有效督促承办单位落实“四次沟通”机制,影响人大代表履职积极性,如:《关于空置住宅物业费减免的建议》《关于后岐村人行天桥及公交站点规划建设的建议》,未落实办前、办中、办后全程沟通就答复代表办理结果。

整改进展情况(8):一是健全刚性督办机制,破解重答复轻落实问题。推动将松下镇用水难、江田镇中心卫生院新院建设等多年未落实建议纳入2026年长乐区为民办实事项目,全程跟踪问效。对重点建议开展代表建议满意度测评,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通报测评结果,以刚性监督倒逼办理责任落实,推动建议从“纸面答复”转向“实质解决”。二是严格落实沟通机制,规范建议办理流程。明确办前对接、办中会商、办后回访、结果反馈全流程要求。对空置住宅物业费减免、后岐村人行天桥及公交站点规划建设等建议开展调研,督促承办单位规范办理流程,确保每一件建议都与代表充分沟通,有效提升办理规范性。三是强化办理结果考评,倒逼办理质效提升。将代表建议解决率、满意度测评结果纳入承办单位绩效考核,加大结果运用力度,推动代表建议办理质效提升,维护代表履职积极性。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8):已完成

问题9:为代表提供专业性保障不够有效。对代表的培训针对性不够强,培训对象“一刀切”,本届新任代表有172名、占比59.31%,农民代表有126名、占比43.44%,未能根据新老代表或不同行业领域代表的差异化需求开展分类培训,为代表履职提供专业化服务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9):坚持多措并举优化代表培训模式,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统筹推进代表履职培训工作。组织代表赴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参加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研修,举办代表法、监督法专题培训,特邀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原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业务骨干,面向100余名基层代表开展专题授课。培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融入典型案例剖析、实务操作演练等教学形式,推动培训内容紧扣代表日常履职场景,实现学用深度衔接,切实增强代表运用政策法规分析问题、化解履职实际难题的能力。与此同时,依托常委会公职律师力量,建立代表履职专项法律服务机制,为代表依法履职答疑解惑、保驾护航,持续补齐专业化服务短板,全面提升代表履职服务保障精细化、专业化水平。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9):已完成

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还有短板”的问题。

问题10:意识形态仍有薄弱环节。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够规范,缺少民族宗教、国防教育等内容专题学习,2020-2024年中心组学习议题常以一般性学习代替中心组专题学习,学习质量不高;网络宣传阵地管理不够规范,“长乐人大”微信公众号2025年8月8日推送的《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的稿件中,出现“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不规范表述;舆情风险评估机制不够健全,未制定重大活动、政策、项目相关的舆情处置工作预案。

整改进展情况(10):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福建省的《实施办法》文件相关要求,已制定《2026年度区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将民族宗教、国防教育等内容作为必学专题,并结合上级要求,视情增加学习专题。坚持每月一学,以集中学习与专题研讨相结合,截至目前已围绕政绩观学习教育等专题开展4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二是严格执行《长乐区人大常委会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规范“长乐人大”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批程序,压紧压实内容编审责任,确保每一篇信息发布经过起草人、办公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查。并组织开展2025年以来已发布稿件专项自查,累计排查历史推送稿件100余篇,梳理发现用词不准确等问题3处,全部立整立改。三是已于3月份制定《长乐区人大舆情处置预警工作预案》,细化人大履职领域舆情风险分析研判和日常监测重点,聚焦人大重大会议、履职活动、民生监督、重点项目推进等关键环节常态化开展舆情风险排查研判,强化与职能部门协同联动、信息互通,稳妥化解舆情风险。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10):已完成

问题11:保密工作责任扛得不牢。定密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制定签发文件时未标注具体密级,定密责任人未签字;涉密设备管理不规范,涉密电脑未安装“三合一”软件,未设置开机密码,未张贴密级和使用人标识;保密自查工作不规范,2020-2024年保密自查表无相关人员签字和单位盖章,2025年未开展保密自查工作,7月因用单位互联网计算机整理移动硬盘涉密文件,被区保密局通报。

整改进展情况(11):一是按照保密工作相关要求,制定并严格落实《福州市长乐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中央、省委文件管理制度》。同时,规范完善文件签发流程,所有公文签发均已落实标注具体密级及期限,并由定密责任人确认签字。二是涉密电脑已安装“三合一”安全管理软件,设置开机密码,张贴密级标识、使用人标识,明确使用范围和管理责任。通过对机关涉密设备开展全面专项排查,未发现相关问题。三是已梳理近年保密自查材料,补齐完善签字盖章等手续,规范档案留存管理;按照保密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组织机关干部赴螺洲古镇吴石故居开展国安、保密工作现场教学,通过现场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保密纪律意识。同时,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三级调研员沈小航对柯某某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其严格遵守保密规则,规范使用互联网设备;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吴巧琳对分管保密工作的柯某某和保密工作经办高某进行谈话提醒,强化其对保密工作的责任意识,切实筑牢机关保密安全防线。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11):已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1.关于“移风易俗工作压力传导不足”的问题。

问题12:考评制度落而不实,2021年区人大机关将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绩效考评的内容,此后陆续有13名乡镇人大代表被问责,绩效考评却未予相应扣分。

整改进展情况(12):一是按照基层减负相关工作要求,取消了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绩效考评,从制度源头解决了“考用脱节”的问题。二是转变思路强化日常管理,将工作重心从“结果考评”转向“过程监督”与“常态教育”。代表工委已将移风易俗、作风建设等要求全面、有机地融入代表履职培训和日常教育管理之中,通过多种形式持续提升代表的规矩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通过日常联络与监督,动态掌握代表履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规范处置。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12):已完成

2.关于“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问题13:廉政风险排查仍需夯实。多以对联系服务代表的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工作思路不够开阔等业务工作作为廉政风险点;重要节点未加强廉政风险排查,2021年五一端午、中秋国庆,2022年元旦春节未开展“两节督查”。

整改进展情况(13):一是结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持续抓实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已将廉政风险排查列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核心查摆内容,引导干部打破业务思维局限,主动从履职流程、服务代表、日常工作等关键环节深挖潜在廉政隐患。二是已在今年元旦春节、五一节前开展集体廉政谈话、结合典型违规违纪反面案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常态化敲响廉洁警钟,引导全体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持续涵养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13):已完成

问题14:违规经商入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扎实。区人大机关于2021年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行政工勤人员陈某某2023年2月才报告其存在入股问题并进行整改,而区人大机关未对此进行深入了解。

整改进展情况(14):一是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吴巧琳对陈某某开展谈话提醒,全面核查整改落实情况,排查隐性问题,强化日常警示教育。经排查,该同志不存在违规经商入股相关问题。二是通过党组(扩大)会议、党员大会等集体会议严明廉洁从政及个人事项报告纪律要求。同时,将违规经商入股、个人有关事项填报等内容,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和干部年度考核必报备重点,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强化日常监督与刚性约束,引导干部严守纪律规矩,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14):已完成

问题15:警示教育针对性不强。2020年以来共有29名区人大代表因吸毒、设立“小金库”、移风易俗等问题被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但却未对代表开展“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

整改进展情况(15):全面梳理代表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形成专题警示材料,纳入本年度新一届人大代表履职培训内容。通过“以案说法、以案明纪”,使全体代表深刻认识到违法违纪行为的严重危害与后果,真正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15):基本完成

问题16:干部日常管理不够严格。对干部出国(境)管理重视不够,2021年以来,未建立出国(境)证照管理台账,抽查发现,有1名工作人员未履行出国(境)审批前往香港,有8名干部未上交出国(境)证照;考勤制度执行不严,抽查发现,2025年6月,有6人(次)未签到,7月有8人(次)迟到。

整改进展情况(16):一是已落实专人专管制度,指定办公室党员干部专门负责出国(境)证照管理,健全完善管理台账,实时动态更新证照持有、使用、收缴及审批备案信息。组织全体非区管干部开展集中警示教育,通报违规案例,宣讲出入境管理规定,严明证照管理与审批纪律。二是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吴巧琳对分管出入境管理工作的柯某某、未经履行出国(境)审批程序前往香港的办公室干部高某进行谈话提醒;同时,对未按规定上交出国(境)证照的相关干部开展集中警示教育谈话,严明出国(境)管理纪律,压实日常监管责任,督促全体机关干部严守出入境管理纪律防线,完成证照统一收缴保管。三是严格落实考勤管理制度,在机关干部会议上重申上下班、请销假及作风纪律相关规定。常态化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从严纠治迟到早退等问题,有效压实工作纪律,推动机关内部管理规范有序。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16):已完成

3.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问题17:主动约谈力度不足。针对工作中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开展主动约谈少,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有差距,2022年以来主动约谈干部只有3名。

整改进展情况(17):已结合年度民主生活会、工作务虚会、节前廉政谈话等,开展集体廉政谈话、谈心谈话和提醒谈话,实现谈话全覆盖,及时排查干部纪律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筑牢干部廉洁履职思想防线。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17):已完成

问题18:移风易俗日常监督不扎实。派驻对干部在操办酒席事后书面反馈报告工作督促不到位。如:2023年以来有两名机关干部操办酒席后未向纪检监察组书面反馈操办情况,纪检监察组也未督促书面反馈报告。

整改进展情况(18):一是细化全流程监督管理举措,梳理完善婚丧喜庆事宜事前报备、事中跟进、事后反馈闭环管理模式,规范专人台账管理、全程跟踪督办相关工作流程。二是抓实纪律规矩宣传教育,组织学习廉洁自律各项纪律规定,严明操办酒席报备纪律要求。同时,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三级调研员沈小航对该项工作负责人吴某某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从严从细抓实机关干部移风易俗、作风建设及日常教育管理各项工作,引导干部自觉依规报备、主动接受监督,不断补齐日常常态化监督短板。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18):已完成

4.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的问题。

问题19:如:对代表意见建议内容和答复情况不够了解,对B类答复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缺乏长效跟踪机制;2020年以来有3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未做会议记录;审核把关不够细致,2022年8月,办公楼卫生间修缮项目中石子费用180元,却支付了360元。

整改进展情况(19):一是严格落实“二次答复”与“回头看”监督闭环机制。目前,已要求各承办单位在程序性答复后,就B类建议的关键进展进行年底“二次答复”;同时,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各委办已启动本年度重点B类建议“回头看”专项督查,全力推动承诺事项落实。二是已明确专人负责会议记录整理,抓实全面从严治党等重点会议资料归集工作,做到记录完整规范、整理及时有序、归档管理到位。三是已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吴巧琳对财务经办高某开展提醒谈话,并已完成修缮项目多付费用追缴整改,同步开展财务支出自查自纠,严格落实财务制度与报销审批流程,从严把控审核关口,规范资金使用管理。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19):基本完成

5.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

问题20:附件审核不严。2021年1月13日区人代会晚餐报销5.97万元,而结账单金额为5.4万元,差额0.57万元未附结算单;抽查发现,2020年11月-2021年11月,有7次接待结算单与菜单人数不符,2021年4-8月有2次接待费用未附菜单。

整改进展情况(20):以此次巡察反馈问题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向办公室和财务有关人员通报结算单与菜单人数不符、接待费用未附菜单等问题。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三级调研员沈小航对该项工作原负责人陈某,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吴巧琳对财务经办高某分别进行谈话提醒,对就餐人员临时增减、工作疏忽造成清单遗漏等主客观原因一一进行剖析,要求进一步增强合规意识和责任感,切实规范接待和报销手续。组织学习《长乐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方案》,重点加深对用餐标准、报销凭证等内容的了解,确保接待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20):已完成

问题21:超标准采购。2020年3月-2024年9月超标准采购碎纸机5台、会议椅6张、录音笔1支,合计采购金额1.19万元,超标准0.45万元。

整改进展情况(21):向办公室和财务有关人员通报超标准采购问题,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吴巧琳对财务经办高某进行谈话提醒,并组织学习《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等规定,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明确采购标准,确保采购物品符合规定要求。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21):已完成

问题22:专项资金管理不够规范。抽查发现,2020年以来,区人大办对收到的省市专项经费未设置专户核算,未能体现专款专用;对下拨的专项经费缺乏跟踪监管,以致多数村(社区)也未设专户核算,且存在资金闲置、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2):一是规范省市专项经费管理。对省、市下拨的人大代表履职活动补助经费等专项经费,已调整到位,专门设立“省市专项经费拨款”明细科目,落实专款专用管理原则,厘清资金来源明细、资金支出流向,实现资金收支全程可核查、可追溯,保障专项资金闭环管理、合规运行。二是健全下拨专项资金全程监管机制。区人大办和代表工委对下拨的人大专项经费联合开展督导检查,逐一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规范落实专项资金专户管理规定,统一规范基层人大专项经费账务核算模式。三是盘活沉淀闲置存量资金。全面摸排统计全区人大系统各类专项资金结余、沉淀、闲置情况,督促加快资金内部审批、拨付落地及项目实施进度,严格规范资金审批使用流程,着力破解资金长期闲置、低效运转问题,切实提升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22):已完成

6.关于“采购制度执行不够有力”的问题。

问题23:采购程序执行不严。2022年,办公楼卫生间、会议室修缮等4个项目,合计10.91万元,均违规委托施工或采购单位提供3家公司询价材料;2022年2-12月采购智能键盘、智能笔、无纸化阅文系统等共计14.35万元,以及零星修缮1.08万元的经办人与验收人为同一人。

整改进展情况(23):向办公室和财务有关人员通报采购程序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吴巧琳对财务经办高某进行谈话提醒,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程序意识,从源头上防范采购风险、保障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23):已完成

问题24:物资管理不够到位。2020年8月-2024年8月采购宪法宣传等宣传品,总金额7.94万元,未办理出入库手续;2023年3月购置健身器材9.84万元未办理验收手续。

整改进展情况(24):向办公室和财务有关人员通报物资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结合资产年报工作,明晰机关资产家底。组织学习《长乐市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等规定,从严对标规范管理要求。同时,修订完善《长乐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规范机关物资资产全流程管理。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24):已完成

问题25:内业资料管理不规范。2022年3月-2023年6月一楼大厅宣传广告牌及氛围亮化制作等项目,合计7.70万元,预算和验收材料缺失;2022年2-12月,办公楼零星修缮等项目,存在合同法人代表未签字、验收时间未填写、单位未盖章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5):向办公室和财务有关人员通报内业资料管理不规范问题,开展谈心谈话,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规范意识。结合巡察整改要求,修订完善《长乐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合同管理规定》,并立即组织对办公楼零星修缮等项目存在的合同法人代表未签字、验收时间未填写、单位未盖章等问题进行整改,目前法人代表已补签,验收时间已填写,并盖上单位公章。指定专人对内业资料进行复核、保管,确保资料完整合规。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25):已完成

(三)聚焦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质量有待提高”的问题。

问题26: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个别领导干部对照检查材料多年雷同,抽查发现林某某2020-2024年度的对照检查材料均雷同;会议记录敷衍,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议记录仅记录批评人对发言人的2条批评意见,且未体现批评人姓名。

整改进展情况(26):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三级调研员沈小航,对该项工作原负责人吴某某开展提醒谈话,要求其扛牢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规范机关党内政治生活,抓好民主生活前准备、材料审核把关等各项工作,确保相关环节严谨规范、落实到位。同时,明确机关党支部书记责任,从严审核科级党员干部对照检查材料,严禁照搬往年内容。规范充实会议记录,2025年度科级党员民主生活会记录已由支部书记检查归档,确保真实完整。鉴于林某某已退休,由党组副书记沈小航通过电话对其进行谈话提醒。强化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和党性分析,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意义。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26):已完成

问题27:“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有力。如:机关党支部2022年第二季度未召开党员大会,2024年第四季度、2025年第一季度未讲党课;2020年7月31日党员大会的会议记录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未审核签字,2022年7月1日党课记录授课人未审核签字。

整改进展情况(27):规范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支部书记、党课授课人及组织委员双重审核签字,杜绝漏签、补签等不规范问题。明晰职责分工,由支部书记统筹“三会一课”谋划实施与审核把关,组织委员具体负责方案制定、会议组织、资料归档等日常工作。同时,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三级调研员沈小航,对该项工作原负责人吴某某开展提醒谈话,要求其切实扛牢党建主体责任,严格规范机关党内政治生活,从严抓实 “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地执行,推动机关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开展。今年以来,区人大机关党支部已开展党课1次、党员大会2次,相关记录均完成审核签字,流程规范、资料齐全。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27):已完成

问题28:党建联建和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足。2023年9月机关党支部与首占镇珠湖村党总支签订党建共建协议,实际未按协议约定联合开展党建活动;2020年以来机关党支部未严格按规定每月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共有20个月未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整改进展情况(28):机关党支部制定《2026年度主题党日活动年度计划表》,紧扣“三会一课”要求、党建联建需求及中心工作部署,明确每月活动主题,通过丰富多样的活动载体,提升组织凝聚力。今年以来,已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次。其中,2026年4月10日,支部联合首占镇珠湖村开展“红色教育共建”现场教学活动,以党建联建推动红色教育走深走实。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28):已完成

2.关于“党建工作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问题29:发展党员程序不够严谨,张某某《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相关栏目未盖公章或相关人员未签字盖章;党费收缴工作不规范,抽查发现2021年以来有3人次少交纳党费,共计91元;2021年第四季度党费收据遗失;安排非中共党员李某某、张某某从事党费收缴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29):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党员发展材料审核等工作,对于发现的苗头性、程序性问题及时整改提升,确保日常监管与流程把关到位。截至2025年9月,张某某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材料已通过区直机关党工委审核。2026年调整党费收缴工作人员,已安排党员专人负责,并开展业务培训,保障党费收缴工作规范有序开展。3名党员少交纳的91元党费已于2026年5月补交至区直机关党工委。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29):已完成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关于“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足”的问题。整改不够深入,相同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

问题30: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压得不牢。2021年9月8日,区委巡察三组向区人大机关反馈巡察意见后,区人大机关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部署会,会议未做记录。2021年11月5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听取区人大机关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情况,之后区人大机关未组织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有关会议,且有7名委办负责人当年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未按要求对巡察反馈情况进行说明。

整改进展情况(30):一是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完善机关会议制度,明确各类会议专人记录、资料归档要求,对巡察整改部署、工作推进等各类会议全程留痕,保障工作流程闭环规范。,已召开巡察反馈会1场、巡察问题通报党员大会1场、机关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3场。二是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常态化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列为对照检查必选内容。督促党员干部紧扣巡察反馈事项,深入查摆自身问题、剖析根源、说明情况、明确改进方向。三是落实巡察整改“回头看”机制,持续压实各岗位整改责任。以巡察整改为抓手,推动整改成果常态长效运用,全面提升机关规范化建设与日常工作质效。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30):已完成

问题31:巡察成果运用不够有效。本轮巡察发现,上轮巡察指出的30个问题中有4个边改边犯,未能建立长效机制。如:上轮指出“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民主生活会科级干部未对本人重大事项报告等问题作出说明”“党费收缴不规范,交纳党费登记表未见经办人、责任领导签字,未制定党费核定表”“‘三会一课’制度落而不实,机关党总支部部分支委会记录未签字审核”“预算、结算编制不规范,预算与结算编制为同一人”的问题,本轮巡察发现2021年以来相同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

整改进展情况(31):坚决纠治重整改、轻长效的松懈思想。聚焦组织生活会、党费收缴、“三会一课”、财务收支管理四类共性顽疾开展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说明制度,完善党费收缴登记、签字审核及党费核定流程,规范支部会议记录审核签字手续,分离预算、结算编制岗位,杜绝一人包办。同步完善党建管理、内控管理、巡察整改“回头看”等长效制度,将巡察整改成果融入机关党建、日常管理和作风建设全过程,持续巩固整改成果,推动机关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运行。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31):已完成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为全面巩固巡察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长效化,区人大机关将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后续整改,持续提升机关建设与履职质效。

(一)压实政治责任,健全常态长效整改机制

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人大各专委主任委员、常委会各委办主任分工负责、具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拧紧责任链条。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定期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巩固情况;对基本完成的事项,紧盯节点加快落实,确保见底清零。完善巡察整改台账管理、销号管理,坚决杜绝“重整改、轻巩固”“一阵风式整改”,推动整改从“集中推进”转向“常态长效”。

(二)强化制度执行,全面提升机关规范化水平

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梳理机关各项规章制度,重点健全完善工作运行、监督管理、责任落实、风险防控等方面的制度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建立制度执行监督检查机制,切实把制度的“笼子”扎紧扎牢。坚持用制度固化整改成果,将整改过程中的有效做法、成功经验转化为常态化、长效化的制度规范,切实推动机关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运行。

(三)深化成果运用,以整改实效赋能人大履职

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效,推动整改成效向履职实践全面转化。将整改中激发的严实作风与责任意识,转化为加强自身建设、依法履职行权的强劲动力,引导机关干部持续提升履职能力。紧扣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与群众所思所盼,聚焦人大主责主业,统筹用好法定监督方式,在服务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改革发展、提升治理效能的实际成效。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8885276;通信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新行政中心8号楼长乐区人大常委会,邮政编码:350207;电子邮箱fjclrd@163.com

福州市长乐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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