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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委托福州市长乐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福州市长乐区卫生健康监督所)行使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权的公告
来源:长乐区卫生健康局 2026-08-21 09:09 浏览量: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等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结合福州市长乐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福州市长乐区卫生健康监督所)职责,经研究,由福州市长乐区卫生健康局行使的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权委托给福州市长乐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福州市长乐区卫生健康监督所)行使。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

 

福州市长乐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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