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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主城区小广告张贴管理的通告
来源:福州市长乐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07-03 16:57 浏览量:

广大市民朋友、各经营商户、相关单位:

为维护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市容环境,有效整治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非法小广告城市顽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规范主城区(吴航、航城街道,首占镇、营前街道建成区)小广告张贴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守管理红线,全面禁止违规张贴行为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审批,在主城区指定区域外的公共区域,擅自张贴、喷涂、刻画各类小广告;已实施上述行为的,相关责任人须立即自行清除;对拒不改正或未清除的,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依规采取责令清除、行政处罚等措施严肃查处。

二、统一发布渠道,规范便民信息张贴要求

各单位、广大市民如有合法小广告及便民信息发布需求,应统一在主城区设置的便民广告张贴栏内规范张贴。主城区各街道、乡镇需在小区出入口、村居集中点等区域配套设置便民张贴栏,满足群众信息发布需求。严禁发布国家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的广告信息。

三、压实主体责任,落实常态清理管护工作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沿街商户应严格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好责任区域内非法小广告的清除工作;各住宅小区需及时清除楼道、电梯、围墙等公共区域的非法小广告;各镇街、村居排查整治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薄弱区域小广告乱象;广告经营单位及印刷企业应当依法规范开展经营活动,拒绝承接非法小广告业务。

四、强化执法管控,畅通全民监督渠道

长乐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持续开展非法小广告专项整治,对各类违规张贴喷涂行为从严查处;对含有黄赌毒、电信诈骗等违法内容的广告线索,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同时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如发现非法张贴、喷涂小广告的行为或相关违法线索,可拨打长乐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监督举报热线0591-28925006反映。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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