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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区民政局2025年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来源:长乐区民政局 2026-06-29 17:35 浏览量:

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和《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我局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民政局福利彩票公益金263.35万元,重点用于支持为老年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

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资金规模

2025年,民政局福利彩票公益金263.35万元。

2.支持方向

(1)支持老年人福利205.21万元。主要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公办养老机构维修改造和设备购置,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民办养老机构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护理型床位运营补贴等项目。

(2)儿童福利项目5.94万元。主要支持孤儿助学、儿童福利服务机构设施设备配置等项目。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购买乡镇街道养老及救助服务补助资金。

3.执行情况

截至2025年底补助资金已使用125.08万元,结余138.27万元。

4.主要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1)闽财社指〔2024〕92号,下达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33万元

数量指标:支持区级公办养老机构提升改造≥1个,老年人能力评估数≥500人,当年实际完成公办养老机构提升改造1个;老年人能力评估213人。

质量指标:补助对象与资金管理办法吻合度≥95%,当年实际完成95%

时效指标: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95%,完成值95%

经济成本指标:资金补助标准≥5万,当年实际完成公办养老机构1家补助8万元,老年人能力评估14.43万元,补助共计22.43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受益公办养老机构数≥1个,当年实际完成1个

满意度指标:入住机构服务对象满意度≥95%,当年实际完成95%

(2)闽财社指〔2025〕35号,下达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13万元

数量指标:添置更新设施设备的街道(乡镇)层面长者食堂数量≥9个,当年实际完成16个

质量指标:长者食堂是否创建厨房情况≥100%,当年实际完成达100%,16家长者食堂均创建厨房

时效指标:中央福彩公益金下达及时情况≥100%,当年实际完成100%

社会效益指标:居家社区养老服能力情况≥100%,当年实际完成达100%,利用长者食堂场所给予老年人助餐、学堂服务

经济成本指标:中央福彩公益金投入成本控制情况≥100%,当年专项资金当年支付13万元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95%,当年完成98.93%

(3)闽财社指〔2025〕36号,下达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12万元

数量指标:支持区级公办养老机构维修改造和设备配置≥1个,当年实际完成1个

质量指标:补助对象与资金管理办法吻合度≥95%,当年实际完成95%

时效指标: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95%,完成值95%

经济成本指标:资金补助标准≥12万,当年实际完成1家补助共计12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受益公办养老机构数≥1个,当年实际完成1个

满意度指标:入住机构服务对象满意度≥95%,当年实际完成95%

(4)闽财社指〔2024〕100号,下达政府购买乡镇街道养老及救助服务专项资金52.2万元

数量指标:养老及救助服务项目受益的乡镇数量=18个,当年实际完成数量为18个

质量指标:补助资金拨付合规性≥98%,当年实际完成98%

社会效益指标:支持各地实施的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受益总人次指标≥750人次,当年实际完成1000人次

经济成本指标:养老及社会救助服务项目投入标准52.2万元,当年实际完成52.2万元

满意度指标:项目服务对象对养老及救助服务的满意度≥98%,当年实际完成值98%

(5)闽财社指〔2025〕34号,下达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10万元

数量指标:申报奖励长者食堂数量≥2个,当年实际完成2个

质量指标:奖励长者食堂补助标准(面积≥80㎡),当年吴航街道三峰社区和湖南镇鹏谢村长者食堂面积分别为150㎡、528㎡

时效指标:奖励长者食堂资金发放率≥100%,当年实际完成100%

经济成本指标:奖励长者食堂资金发放标准5万元/个,当年实际完成10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奖励长者食堂日均就餐人次≥30人次,当年吴航街道三峰社区和湖南镇鹏谢村长者食堂日均就餐人次分别为117人次、130人次

满意度指标:就餐老年人满意度≥95%,当年实际就餐老年人满意度95%

(6)闽财社指〔2025〕59号,下达养老事业省级补助82.94万元

数量指标:平均实际入住的老人床位数运营补贴,护理型每年每床1200元,非护理型每年每床1000元给予机构补助,补助机构数≥20个,当年实际完成20个

质量指标:补助对象与资金管理办法吻合度≥95%,当年实际完成95%

时效指标: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95%,完成值95%

经济成本指标:资金补助标准≥1000元/床,当年实际下达床位运营补助资金82.94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受益养老机构数≥20个,当年实际完成20个

满意度指标:入住机构服务对象满意度 ≥95%,当年实际完成95%

(7)闽财社指〔2025〕59号,下达养老事业省级补助2.79万元

数量指标:平均实际入住照料中心护理型补贴每年每床600元,补助机构数≥1个,当年实际完成1个

质量指标:补助对象与资金管理办法吻合度≥95%,当年实际完成100%

时效指标: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95%,完成值95%

经济成本指标:床位运营补贴标准≥600元/床,当年下达床位运营补助资金2.79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受益公办养老机构数≥1个,当年实际完成1个

满意度指标:入住机构的老年人满意度 ≥95%,当年实际完成100%

(8)榕财社指〔2024〕96号,下达民政事业类市级补助6.9万元

数量指标:慰问百岁及以上老年人数量≥46个,当年实际完成46个

质量指标:慰问对象当年年满100岁及以上(即当年份-出生年份)≥100岁,且当年7月1日后仍健在的老年人≥95%,当年实际完成95%

经济成本指标:百岁及以上老年人慰问金标准≥1500元,当年实际完成46名百岁老人每人1500元,慰问金共计6.9万元

时效指标:百岁及以上老人慰问金发放及时率≥95%,完成值95%

社会效益指标:百岁及以上老年人慰问覆盖率≥95%,当年实际完成95%

满意度指标:百岁老人对慰问工作的满意度 ≥95%,当年实际完成95%

(9)榕财社指〔2025〕49号,下达市级百岁老人慰问金2.25万元

数量指标:慰问百岁及以上老年人数量≥15个,当年实际完成15个

质量指标:慰问对象当年年满100岁及以上(即当年份-出生年份)≥100岁,且当年7月1日后仍健在的老年人≥95%,当年实际完成95%

时效指标:百岁及以上老人慰问金发放及时率≥95%,完成值95%

经济成本指标:百岁及以上老年人慰问金标准≥1500元,当年实际完成15名百岁老人每人1500元,慰问金共计2.25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百岁及以上老年人慰问覆盖率≥95%,当年实际完成95%

满意度指标:百岁老人对慰问工作的满意度 ≥95%,当年实际完成95%

(10)榕财社指〔2025〕64号,下达长者食堂市级补助资金30万元

数量指标:长者食堂建设数量≥1个,当年实际完成1个

质量指标:单个长者食堂建设项目建筑面积≥50平方米/个,当年实际完成200平方米/个

社会效益指标:长者食堂服务天数≥200天,当年实际完成达327天

经济成本指标:长者食堂补助标准 ≥5万元/个,当年完成30万元,共计30万元

满意度指标:长者食堂老年人满意度≥95%,当年完成100%

(11)闽财社指〔2025〕6号,下达民政事业类省级补助专项及80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省级补助资金12.33万元

数量指标:补助个人数量240人,当年实际完成数量为260人

质量指标:补助对象符合率100%,当年实际完成100%

时效指标: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95%,完成值96%

社会效益指标:政策知晓率90%,完成值95%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95%,当年完成96%

(12)闽财社指〔2024〕92号,下达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5.5万元

数量指标:“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资助孤儿人数≥6个,当年实际完成数量为7个

质量指标:补助对象符合率≥100%,当年实际完成100%

时效指标:“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100%,当年实际完成100%

社会效益指标:孤儿助学受益人数=6个,当年实际完成7人

经济成本指标:孤儿助学补助资金补助情况≥2.5万,当年实际完成3万元

满意度指标:孤儿助学项目服务对象对孤儿助学项目满意度≥98%,当年实际完成值100%

(13)闽财社指〔2025〕34号,下达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0.44万元

数量指标:“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资助孤儿人数=5个,当年实际完成数量为5个

质量指标:补助资金拨付合规性=100%,当年实际完成100%

时效指标:“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完成的及时性=100%,全年实际完成=100%

经济成本指标:“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资助标准=800元/人,当年实际完成800元/人,共计0.4万元

满意度指标: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服务对象对明天计划项目的满意度≥95%,当年实际完成值100%

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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