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2026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榕教规〔2026〕4号)等文件规定,为进一步规范长乐区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招生行为,确保长乐区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稳妥有序地进行,结合长乐区实际情况,现制定2026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认真落实“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长乐区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招生工作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
(二)适龄优先。各级各类幼儿园招生要优先满足3-6岁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
(三)相对就近。幼儿园应根据本辖区所在地适龄人口数和幼儿园办学规模等实际情况,合理划定招生服务片区及幼儿园招生数和班级数计划,优先满足在招生服务片区范围内户籍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实施多孩家庭“长幼随学”。
(四)免试入园。适龄儿童入园接受学前教育,除必要的身体健康检查外,幼儿园不得对其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或者测试。普惠性幼儿园应当接收能够适应幼儿园生活的残疾儿童入园,并为其提供帮助和便利。
(五)公开透明。幼儿园要建立招生信息公示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当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时间、收费标准、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入园年龄
2026年秋季,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方式
1.2026年秋季,长乐区公办幼儿园(不含八一幼儿园、学前教育办学点,下同)实行随机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随机派位比例要求不低于各园招生服务片区内计划招生数的60%。
2.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
四、招生办法
(一)招生计划
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在6月12日前向区教育局学前民管科备案招生公告,公办幼儿园于6月15日前通过“榕教之窗”平台、园务公开栏等向社会公布以下信息:
1.2026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2.公办幼儿园的招生信息,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示范园等级、招生服务片区、计划招生数、收费标准、咨询电话等;
3.经审核准予招生的民办幼儿园的招生信息,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示范园等级、计划招生数、收费标准等。
在招生期间,各幼儿园须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开展招生工作。各幼儿园须设立咨询电话,并做好政策宣传和招生咨询工作。
(二)招生服务片区
根据长乐区学前教育资源实际情况,为保证公平性,每个符合电脑派位的适龄幼儿只享受一次电脑派位机会,即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报名,如果重复报名,查实后将取消报名资格。双胞胎或多胞胎共用同一个报名编号,并备注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若派位成功,将同园入读,相应名额在幼儿园原招生计划基础上增加。
1.公办幼儿园招生具体信息详见:《长乐区2026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招生信息表》(附件1)
2.民办幼儿园招生具体信息详见:《长乐区2026年秋季民办幼儿园招生信息表》(附件2)
(三)招生工作信息化改革
2026年秋季,福州市各县(市)区统一使用“榕教之窗”平台,开展幼儿园招生网上报名登记服务,并实施参与派位招生园所的随机派位工作。家长可参照《福州市幼儿园招生报名家长操作指南》(附件3)进行网上报名。无论家长网上报名登记是否成功,都必须到幼儿园现场报名及审核材料。
(四)其他
2026年秋季新增的长乐区洞江幼儿园香江路校区和长乐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第二幼儿园,开学时间预计在2026年10月8日左右,保教费和伙食费按实际在园时间收取。
五、报名流程
“榕教之窗”作为公办幼儿园招生系统,采取网上报名登记、线下审核材料方式进行招生。
1.网上报名登记。(具体操作步骤及图示请查看《福州市幼儿园招生报名家长操作指南》)
方式一:电脑端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极速模式浏览器访问榕教之窗(网址https://rjzc.fzedu.pub/home) >>榕教招生>>“幼儿园招生”进入报名登记操作)。
方式二:手机端下载进入“e福州”APP>>首页>>文化教育>>教育公共服务>>教育专区>>榕教之窗>>榕教招生>>点击进入“幼儿园招生”页面,进行报名登记操作。
方式三:手机端下载进入“闽政通”APP,在首页“搜索服务”输入“幼儿园”查找到“幼儿园报名(福州)”,点击进入报名登记操作。
2.现场核验。家长网上报名登记后,按照各幼儿园招生公告的要求,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所申请的幼儿园现场核验,递交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招生程序
1.6月15日,区教育局在“榕教之窗”平台上审核并发布各公办幼儿园招生公告,同时各幼儿园须在园外公示栏等醒目位置张贴招生公告,接受家长咨询。
2.6月22日至6月28日,家长通过“榕教之窗”平台,按照《福州市幼儿园招生报名家长操作指南》(附件3)进行网上报名,如有报名登记操作问题可向报名园所咨询。
3.7月4日至7月6日,家长按照各幼儿园招生公告要求,到所申请的幼儿园现场递交报名材料、各幼儿园现场核实报名材料;网上报名登记与现场核验材料不一致,以现场核实材料为准。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招生园所”中任何一所幼儿园的报名资格。个别家长如错过网上报名登记,可直接到园进行现场报名,并在网上进行信息补报。
4.7月7日14:30至7月9日17:00,各幼儿园审核符合派位条件的幼儿名单,并进行报名信息的补登或更改。同时,各幼儿园通过幼儿园LED、园外公示栏等方式向家长公示符合派位条件的幼儿名单。
5.7月10日,福州市统一随机派位,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各相关幼儿园随机抽取1位家长代表参加现场派位活动。派位结果将通过“长教新风”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各幼儿园同步在园外公示栏公示。
6.7月11日起,各幼儿园须及时更新“榕教之窗”平台上的剩余学位信息。如有部分公办幼儿园的派位招生人数未招满,可以进行补招。补招公告届时将发布于“长教新风”微信公众号或相关幼儿园门口,请予以关注。
(二)招生管理
1.区教育局将加强对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合理统筹招生计划,并指导幼儿园做好招生办法、招生公告的制定等相关工作。民办幼儿园招生办法、招生公告等须经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实施。不得进行不实宣传,不得超计划招生。
2.各公办幼儿园自主招生工作应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由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录取的幼儿名单,自主招生名单须报送教育局备案。
3.各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组织开展好本园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安全、规范、有序。
4.凡经确认录取的幼儿,因特殊情况未能入读的,视为自动弃权,生源指标自动作废,不得顶替。
5.未按规定接种疫苗的幼儿,由监护人在入园前带幼儿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6.幼儿入园前应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
(三)主动公开
1.福州市长乐区2026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2.长乐区2026年秋季公、民办幼儿园招生信息表(详见附件1-2),表内信息包含幼儿园招生服务片区、园所性质、招生方式、招生计划、示范等级、咨询电话、收费标准等招生信息。
3.长乐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0591-28925909,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不含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4.各幼儿园须按照招生流程向家长公布幼儿园招生公告、符合派位条件的幼儿名单、招生进度状态等信息。
(四)提供长幼随学服务
为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解决因孩子在不同园所就读带来的接送不便问题,本着“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就便安排”原则,为多孩家庭长幼随学提供便利服务。
(五)落实台胞子女入园政策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台胞子女在闽就读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4〕8号)文件精神,按照“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的要求,区教育局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为台胞子女在航就读幼儿园提供便利服务。台胞子女具体申请报名方式,详见《长乐区2026年台胞子女入园指南》(附件4)。
(六)加强监督检查
区教育局将加强对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协调解决本区幼儿园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保障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有序开展。各幼儿园应准确掌握招生政策,严格招生纪律,共同维护教育公平。
七、其他事项
(一)秋季招生工作公办幼儿园原则上在7月底完成,民办幼儿园在8月底完成。小学学前教育办学点的招生时间由各中心小学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幼儿园收费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并报区教育局备案;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向社会公布收费事宜,实行亮证收费,并自觉接受物价、财政、审计以及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严禁借招生收取赞助费、兴趣小组费以及提前收费等违规行为。
(三)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强化招生服务工作,要增强法治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以维护招生秩序和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八、本文由长乐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福州市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8月31日。
附件:1.长乐区2026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招生信息表
2.长乐区2026年秋季民办幼儿园招生信息表
3.福州市幼儿园招生报名家长操作指南
4.长乐区2026年台胞子女入园指南
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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