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长乐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自评情况予以公告。
一、使用资金的规模情况
2024-2025年,长乐区获得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资金共293.96万元。
二、资助项目情况
2025年,长乐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补助的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共1个(该项目为2024年获得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补助资金总额293.96万元。项目名称为:长乐区营前街道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一期)。
三、执行情况
(一)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政已下达资金额度293.96万元,下达率100%;项目已支出293.36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二)资金管理情况
在分配和使用资金上,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有序推进长乐区营前街道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一期)项目建设,建成后将大幅改善营前街道的人居环境,提高群众幸福感。
项目完成情况:该项目于2024年12月30日开工,竣工时间为2025年7月8日。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1个其他社会公益项目,增加公益性项目面积指标值18667平方米,直接受益人数约3.8万人。
(2)质量指标
本项目规划编制完整、合规,验收合格,并按规定标明宣传标识。
(3)时效指标
所有建设项目按时上报建设进度情况、资金使用情况。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指标。该项目建成后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有效发展当地社会公益事业。
(2)可持续影响指标。该项目建成后提升社会公益机构的服务和水平,持续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建成后逐步改善人居环境,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乡村人气,让群众在家门口实现就业,促进村经济的发展和增收,群众对该项目感到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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