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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州市长乐区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长乐区水利局 2026-05-27 16:21 浏览量:

  根据长乐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12月12日至2025年1月20日,区委巡察一组对区水利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2025年7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区水利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围绕区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迅速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分工及时间节点,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二是深入剖析问题,确保整改到位。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找出问题根源和症结所在,制定详细整改措施,靶向施策抓整改,巡察反馈问题基本整改到位,持续整改的问题专人专盯,及时分析研判,切实提升整改质效。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完善水利局相关管理制度,建章立制,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强化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切实将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党组书记柯某某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实践,牵头领办14个重点问题,4次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分析研判、精准施策,切实解决整改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对下阶段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细提出具体要求。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情况

  1.关于“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和重要讲话精神有差距。落实管水治水意识不强,未能将理论与水利实际相融合。”的问题

  问题1: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

  整改进展情况:

  (1)2025年8月8日在党组会上以“第一议题”形式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二十大报告中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内容,并成立“第一议题”制度落实领导小组,确保“第一议题”有力执行。

  (2)制定学习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加强党员学习新思想的规范性、及时性、合理性,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学习交流讨论,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精神。

  (3)责令陈某某、林某、柯某某等同志结合自身岗位职责、工作实际重新撰写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2025年11月4日已由局主要领导对上述人员进行集体谈话提醒。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1)-(3)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河湖治理效果还需提升。

  整改进展情况:

  (4)漳港街道山边桥河水发黑发臭问题,我局派人现场查看,山边桥河道为莲柄港主河道补水,水质与莲柄港主河道同类,经多次现场察看,发现水质发黑发臭与水体更新不及时有关,已于1月9日下发督办单给漳港街道,要求漳港街道协调渡桥水闸及时调度补水,进行水体更新。截止目前,渡桥水闸已落实常态化补水,漳港山边桥河道未再发现水体发黑发臭现象。

  (5)上垱顶村段乐业路污水直排问题,经核查为雨污混流所致,河长办于8月8日下发督办单给漳港街道,漳港街道于8月11日对该雨污混流口进行水泥封堵,目前已整改完成。湖南镇西宅村湖头黄段河道垃圾已于2025年1月9日完成清理,并落实每天巡查保洁。

  (6)经了解十八孔闸内侧为东湖流域湖区范围,日常巡查保洁垃圾清捞工作由东湖公司负责,我区河湖物业化保洁范围至东湖入口新东山桥为止,第三方保洁团队在新东山桥下设置了围网确保上游垃圾不进东湖。我局根据河湖物业化服务合同,已于8月1日通知文武砂街道协调东湖公司开展湖面水葫芦和河漂垃圾打捞工作,同时要求第三方保洁团队加强东湖上游河道保洁。截止目前十八孔闸内侧水葫芦已清理完毕。

  (7)关于巡河工作开展不扎实问题,自2025年1月起,已全面落实线上+线下巡河模式,河道专管员在完成线下巡河及填写巡河记录之外,每天需进行线上巡河并上传巡河事件,该项工作纳入河湖长制年终考核。截止7月31日,平台上河道专管员巡河率为100%,上传巡河事件16594件,办结率100%。对于线下巡河记录本照片雷同的鹤上镇洞湖村包村河道专管员黄某某,第三方保洁团队已解聘,并对新入职的包村河道专管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8)我局将按照已建立的《福州市长乐区河长制督查工作闭环管理制度》扎实做好河湖长制工作,履行好河长办综合协调、督导检查职责,加大日常工作力度,对发现的河道黑臭、污水排放等类似问题,并根据《长乐区河长制会议制度》启动联席会议机制,协调多部门联合督查解决。同时,将巡河工作开展情况纳入考核范围,与经费拨付挂钩,倒逼第三方压实责任。同时,2025年11月4日已由局主要领导对负责河长办日常工作的王某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4)已完成;措施(5)未完成;措施(6)-(8)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问题3:冬春修水利建设保障不力。

  整改进展情况:

  经核实,2023年、2024年冬春修项目计划实施97个,上述计划实施的项目经我局会同区财政局现场检查后发现部分项目未启动前期工作,未列入补助范围,实际列入补助的项目仅71个(其中,已下拨资金项目数43个,未下拨资金项目数28个)。未下拨的28个项目中有11个未动工且镇村无意愿继续实施,今后不再下拨补助资金;另外17个项目目前已完工未拨付资金,待区财政资金到位后下拨。

  (9)2023-2024年度鹤上镇云江村莲柄港河道水毁修复项目已于2024年7月20日完工。莲柄港灌区服务中心泵站及渠道维修养护项目合同工期30日历天,开工日期为2024年12月17日,2025年1月10日,巡察组检查上述项目施工现场时指出尚有少许工程量未完成,中心根据巡察组提出的要求立整立改,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该项目已于2025年1月16日顺利完工。因中心工作人员疏忽,在巡察期间未及时向巡察组报告项目已完工的情况,导致问题清单中依旧存在该项目未完工的问题。

  (10)

  (11)针对潭梅海堤背水坡被占用,我局已督促海堤养护中心于2025年8月1日向涉事房地产商下发整改通知书,海堤养护中心已于2025年9月1日将违章的集装箱房移出海堤管理范围,已整改到位。

  (12)责令海堤养护中心按照日常巡查管护制度,加强对海堤的日常监管,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发现任何违规占用行为,立即上报执法部门依法处置。2025年11月4日已由局主要领导对海堤养护中心主任陈某某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对莲柄港灌区服务中心主任陈某某同志进行谈话提醒。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9)-(12)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关于“推动新时期水利工作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水生态文明建设重视不够,群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感仍需提升。”的问题

  问题4:“节水优先”理念树立不牢。

  整改进展情况:

  (13)2025年4月16日、6月27日我局联合区税务局,召集区原水水务公司、4家企业代表,协调推进取水许可办理工作。2025年7月1日,我局与区税务局签订税费共治合作框架协议,推动水利、税务信息共享,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2025年7月14日,我局向4家企业下发《关于加快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通知》,2025年7月29日4家企业已委托第三方开展取水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及取水许可手续申请工作,已购买取水计量设备并准备安装,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局已向4家企业发放取水许可证。

  (14)进一步加强计划用水和用水过程动态管理,落实好福州市长乐区玉田镇尖竹自来水厂、福州市长乐区同源水务有限公司等取水单位的年度取水计划,定期报送取用水原始台账,严格监控取水量。对存在可能超计划用水的情况,通过提前通知管控、开展取水权交易等方式确保用水合规。航城街道石屏村卢某某、董某某等部分村民未经许可私自取用地下水售卖问题,区农业农村局下属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已于2025年12月10日立案,按照程序办案时限需3个月,预计2026年3月底可结案,届时将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追缴水资源费(税)、限期拆除取水设备等行政处罚。

  (15)我局已对我区自备水源取水单位、鳗鱼养殖行业进行全面摸排,共有21家需补办取水许可证,截至2026年1月,20家取水单位已向我局申请并取得取水许可证,1家停产拆除。我局将严厉打击非法取水行为,从加强属地巡查监管、强化部门协作、利用科技手段、加大宣传教育等方面入手,发现非法取水线索,移送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2025年11月4日已由局主要领导对时任经办张某同志、水资源科负责人吴某某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13)(15)已完成;措施(14)未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问题5: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突出。

  整改进展情况:

  (16)实现检测全覆盖,已将航城街道石燕村、石龙村、松下镇长屿村纳入区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年度检测计划。

  (17)更新改造消毒设备,营前街道东屿村、潭头镇二刘村已于2025年9月份分别对其供水工程进行消毒设备更新改造;江田镇溪湄村已对水厂消毒设备进行维修,2025年1月下旬已正常运行。

  (18)我局2025年5月15日行文向福州市申请专项维修资金,7月30日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水利局联合发文(榕财农指〔2025〕44号)下达10万元补助资金,督促营前街道尽快对坝顶裂缝进行处理,2025年5月30日,经省市专家组审核,该大坝安全鉴定级别为二类坝,可正常运行使用,我局也已加强对大坝渗湿情况的观测。

  (19)督促玉田镇在云居里水库周围设立禁止垂钓警示标语、要求玉田村加强日常巡查劝导。

  (20)2025年7月19日管护公司已对玉田镇玉田水厂出厂水水管生锈部分进行除锈。另外,我局将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待资金落实对老化渗水管道进行更换。

  (21)根据《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县域小型水利工程集中管护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我局将单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纳入全区小型水利工程集中管护,管护公司2025年7月份正式进场,已对49处水厂厂区内杂草、垃圾进行清理,统一更换农村供水工程“三个责任”公式牌,每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主要设施设备(如蓄水池、净化设备、消毒设备、管道阀门)开展巡查,并使用便捷式水质检测设备现场检测供水水质情况,重点解决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难、人员技术力量薄弱等问题。

  (22)已制定《小型水利工程集中管护考核办法》,通过建立健全小型水利工程集中管护考核机制,明确考核内容、方式和结果运用,有效约束第三方管护公司,推动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升管护水平,保障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发挥。同时,2025年11月4日已由局主要领导对陈某某同志进行谈话提醒。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16)-(19)已完成;措施(20)未完成;措施(21)(22)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问题6:推进库区移民后扶工作不够有力。

  整改进展情况:

  经核实,移民驾驶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原报名参加培训30人次,培训内容为库区直补移民自行前往驾校培训车辆驾驶技能,取得相关证件后,根据发票金额进行现金补助,补助资金每人次不超过3000元。2023-2024年实际参加培训8人次,但仅补助培训资金4人次,仍有4人次补助资金未到位(1.2万元培训补助资金已于2025年1月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截至目前仍未拨付),因补助资金申报时间过长,部分移民目前自行培训积极性不高。

  (23)经我局积极沟通协调,区财政局已于2025年8月13日将1.2万元培训补助资金拨付给移民,原计划30名三峡移民自行培训,目前实际有8名三峡移民完成培训并申请补助。移民驾驶培训为主动自愿行为,我局多次督促三峡移民自行完成培训并申请补助,本项目实际已于2025年8月30日完成培训任务,考虑到三峡移民的安定稳定,本次补助申报时间延迟到2025年11月30日。如无人申报,该项目剩余培训补助金69500元将向福州市水利局申请调整变更成其他项目使用。

  (24)松下镇首祉溪示范河道建设工程为2023-2024年度小型水库移民项目,于2023年11月2日由福州市水利局批复(榕水利综〔2023〕711号),批复小型水库移民扶持资金17万元,后续到位资金13万元(榕水利函〔2024〕85号、榕水利函〔2024〕667号)。该项目为跨年度项目且批复于2023年年底,2024年才启动项目前期工作,因区财政局迟迟无法下达2024年项目费用,松下镇实施该项目的进度偏慢。2025年4月松下镇人事调整分工明确后,经我局多次与松下镇沟通协调该项目实施事宜,并积极联系区财政下达项目资金,该项目最终于2025年7月15日动工,2025年10月9日完工(其中,2025年8月8日下达资金17万元,2025年12月8日下达资金7万元,2025年12月25日下达资金6万元)。另外,2025年11月4日已由主要领导对移民中心干部郑某同志进行谈话提醒。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23)已完成;措施(24)未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3.关于“水土保持工作开展不够有力。”的问题

  问题7:事前审批职责履行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云璟花园位于吴航街道,于2022年6月开工建设,于2023年6月底完工。主要建设2栋20层安置住宅楼、4栋1-2层商业楼、3栋1层配套用房、1个1层地下室及小区道路、景观绿化、给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

  长乐区潭头镇二刘溪河道整治工程于2020年9月开工,于2021年4月完工。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堤防5567.87m,旧堤加固1084.07m,新建穿堤涵管54座,陂坝改造3座,陂坝拆除1座,新建人行便桥1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三条“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手续。”我局分别于2023年1月17日、2022年10月11日对云璟花园项目和长乐区潭头镇二刘溪河道整治工程(五期)两个项目下发整改通知单,项目业主按要求补编了水土保持方案,水保方案已分别于2023年3月7日、2023年2月28日经我局审批通过。后期我局又加强监管督促,上述两个项目业主已分别于2025年3月31日与2025年9月12日完成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

  (25)通过水利部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平台及省级天地一体化系统,对我区扰动图斑进行监管,加强对我区水土流失图斑监测和“未批先建”项目核查,确保项目事前审批履职到位。

  (26)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特别是发改、住建等部门,及时获悉立项及动工项目信息,按季度建立台账,确保水土保持审批工作得到落实。同时,2025年11月4日已由主要领导对水土保持中心主任陈某某同志进行谈话提醒。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25)(26)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8:事中事后监管缺失。

  整改进展情况:

  (27)针对长乐区克凤五门闸重建工程中的淤泥晾晒场未采取临时沉砂池等水土保持措施问题,已督促项目业主进行整改,经2025年8月7日现场核查,长乐区克凤五门闸重建工程现场已实施沉砂池、苫盖等水土保持措施。

  (28)长乐市人民医院、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长乐第六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长乐区会堂南路(省道203至龙景路)道路工程、长乐区吴航街道博雅佳园南侧配套道路工程、福州群众路小学滨海校区、长乐区殡仪馆改扩建项目暨场地配套护坡工程、紫宸花园共八个已投入使用的项目,分别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2月17日、2025年4月12日、2025年6月13日、2025年4月7日、2025年7月30日、2025年2月27日、2025年4月4日完成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工作。

  (29)今后我局将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性监测工作,督促项目业主按方案实施水保措施并及时做好水保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工作;同时,加强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按季度建立台账,确保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工作落实到位。2025年11月4日已由主要领导对水土保持中心主任陈某某同志进行谈话提醒。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27)-(29)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4.关于“意识形态和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的问题

  问题9: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有待加强。

  整改进展情况:

  (30)

  (31)已于2025年10月25日组织党组班子成员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党组成员知悉各自主要责任,并在述责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将意识形态职责内容及意识形态工作内容进行补充阐述。

  (32)健全完善制度,2025年8月14日重新修订《福州市长乐区水利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履行好所分管领域中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助推意识形态与业务工作协同发展。2025年11月4日已由主要领导对办公室负责人姜某某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对林某某、陈某、林某某同志进行集体谈话提醒。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30)-(32)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10: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亟待提升。

  整改进展情况:

  (33)制定《“长乐区河长制办公室”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并制作“三审”审批表,2025年1月起已启用“三审”审批表,今后将严格按照信息制作、保存部门初审(经办一审)、信息公开部门复审(分管领导二审)、批准信息公开的负责人终审(主要领导三审)程序完成信息发布。

  (34)鼓励各乡镇(街道)河长办报送一线工作素材(如巡河、联动会商、宣传、河道整治进展),充实原创内容库;今后在完成上级及本级转发任务之余,多制作一些自制内容;同时,利用朋友圈、微信群进行分享,动员局机关干部职工、各乡镇(街道)等共同传播,吸引更多潜在用户关注公众号,增加阅读量。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共发布了58篇推文,其中自制推文16篇,阅读量8373。

  (35)2025年以前,公众号信息发布时仅按照区保密部门的要求填写保密审查表,保密审查表由具体经办及分管领导签字审查,2025年1月起已启用“三审”审批表,今后将落实好“三审制”并做好台账管理工作。同时,2025年11月4日已由主要领导对王某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33)-(35)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11:保密工作落实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36)全面排查所有涉密人员审查情况,对已超时限的涉密人员根据《区水利局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重新填写《涉密人员保密审查表》。

  (37)根据《区水利局工作秘密管理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局工作秘密事项清单。

  (38)制作含使用人姓名、涉密等级标签,张贴于涉密电脑显示屏右下角及主机前面板上。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36)-(38)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5.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管党治党夯基不实,压力传导不足,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问题12:“关键少数”表率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进展情况:

  (39)定期组织红色教育基地现场教学,通过重温入党誓词、对照革命先辈事迹开展自查自省。

  (40)通过“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党中央决策部署,引导“关键少数”从政治高度理解“表率作用”的内涵(如“两个维护”的具体表现、为民服务的实践要求)。

  (41)潘某同志已于2025年10月15日重新撰写2023年度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报告,避免材料雷同现象再次发生。同时,2025年11月4日已由主要领导对潘某同志进行谈话提醒。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39)-(41)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13:“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42)严格按照区水利局《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要求,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对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谈话提醒。

  (43)截至2025年9月15日,已对水利系统104名干部职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并填写个人岗位廉政风险识别表104份。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42)(43)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14:廉政警示教育工作开展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44)开展贯彻落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组织中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干部线下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知识测试1场次;以“整治违规吃喝”为形式,召开“整治违规吃喝”专题部署会1场次;组织水利系统签订《长乐区党员干部不违规吃喝、饮酒承诺书》88份;在学习及研讨交流期间,组织局机关党员、干部撰写研讨发言材料平均字数超1000字,心得体会平均字数超1200字,纪律意识显著增强。2025年4月10日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反腐为了人民》;2025年6月13日组织观看《零容忍》专题片;2025年7月17日组织观看《行止有界》警示教育片。同时,于2025年4月30日组织党员干部赴《琴江满族警示教育基地》参观;2025年6月30日赴《长安村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进行实地参观;2025年7月1日赴《长乐区党员政治生活馆》开展“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主题学习活动。

  (45)2025年第4次党政联席会议通报给予潘悦煦记大过处分的决定;2025年第6次党政联席会议通报给予卢建权、陈燕钗同志政务警告处分的决定;2025年第8次党组(扩大)会通报给予林香开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2025年第10次党政联席会传达学习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46)2025年11月4日,我局对2名受处分人员开展了回访教育工作,并同步完成了《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情况登记表》的填写工作。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44)-(46)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6.关于“日常监督管理不严。”的问题

  问题15:专项整治宣传教育成效不明显。

  整改进展情况:

  (47)加强党员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提高思想政治觉悟,杜绝我局干部职工利用所任职岗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和职务影响力,为自己、子女、亲属、好友等经商办企业开“绿灯”。

  (48)已于2025年9月30日完成104份《长乐区党员干部不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承诺书》《长乐区党员干部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报告表》的签订(填写)。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47)(48)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16:机关效能管理不严格。

  整改进展情况:

  (49)已于2025年10月25日进一步完善《福州市长乐区水利局考勤与请假管理规定(试行)》,并于2025年11月20日组织干部职工重新学习新修订的《福州市长乐区水利局考勤与请假管理规定(试行)》。

  (50)补充完善陈某某2024年10月8-17日、王某某2024年10月14至28日请假审批表中销假意见栏的内容。狠抓机关效能建设,加强对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成立机关效能工作领导小组。

  (51)2025年11月4日已由主要领导对迟到现象较为严重的余某某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对分管办公室的陈某同志进行谈话提醒。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49)-(51)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问题17: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52)已于2025年8月4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关于重申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有关纪律的通知》等规定。

  (53)已责令陈某某将其护照、余某某将其港澳通行证和台湾通行证于2025年7月31日上交区水利局机关集中保管。

  (54)2025年11月4日已由主要领导对未上交证照的陈某某、余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52)-(54)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7.关于“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担当作为劲头不够,履职尽责不到位,工作不认真,存在敷衍应付问题。”的问题

  问题18:行政服务质效有待提升。

  整改进展情况:

  (55)截至2025年10月29日,已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加强业务与法律知识学习33人次,针对主要科室进行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培训,并积极落实福州市长乐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关于印发<长乐区政务服务工作月考评办法>的通知》(长行政[2024]41号)及上级文件等要求,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及时办理各项审批事务。

  (56)强化经办人员认真履职,在今后的工作中对专家评审意见表中落款时间、总体意见栏中的内容和其他审批表单进行复核。

  (57)2025年11月4日已由主要领导对时任经办人员陈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55)-(57)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19:水事监督管理存在慢作为。

  整改进展情况:

  (58)长乐军航混凝土有限公司、福建大力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4月依法补办手续,取得取水许可证,已完成整改。

  我局将持续加强取水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切实维护水资源管理秩序。同时,2025年11月4日已由主要领导对时任经办林某同志进行谈话提醒。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58)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0:形式主义现象仍然存在。

  整改进展情况:

  (59)2025年10月25日党组书记柯某某同志已认真观看学习“如何撰写高质量述职报告”等线上党建实务视频教学,掌握“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述职方法,避免“抄旧稿”现象出现。

  (60)强化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协调的能力,局机关党支部书记陈某某同志已于2025年10月28日认真学习优秀报告,提高了将实践工作转化成文字报告的能力,避免再次出现述职报告雷同现象。

  (61)修正2023年3月党组学习会议方案通知时间为2月27日,2025年11月4日已由主要领导对现任经办、办公室负责人姜某某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59)-(61)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8.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问题

  问题21: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62)经核实,2022年6月16日区水利局接待莆田市河长办一行17人,福州市河长办已开具公务接待函给区水利局,并随函附上莆田市出具给福州市的调研公务接待函及福州市调研方案。2023年4月17日我局依据市水利局出具的公务接待函接待过省水利厅刘某、市水利局敖某某、林某某等一行7到到我局开展县域节水工作检查。

  (63)已于2025年10月28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长乐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方案》(长委办〔2025〕21号),严格要求相关科室按照文件规定组织接待活动,并要求财务人员严格审核把关接待标准、收集整理相关佐证材料。同时,2025年11月4日已由主要领导对财务人员柯某某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62)(63)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2:公务用车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进展情况:

  (64)督促海堤养护中心立即对现存档案进行全面核查,2025年8月1日已将误归入公务派车审批档案中的2022年1月7日“文武砂-洋屿”出差行程的个人自行乘车审批单材料重新规范分类归档,并以此为鉴,严格落实档案管理相关规定。

  (65)2025年8月5日莲柄港灌区服务中心主任陈某某同志已对签错的出车单和出车登记单(审批人错签至“各室、站负责人”一栏)进行补签。责令海堤养护中心按照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务车辆定点维修的日常管理,规范“三公”经费使用,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规定。2025年11月4日已由主要领导对莲柄港灌区服务中心主任陈某某同志、对海堤养护中心主任陈某某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64)(65)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3:资产采购不合规。

  整改进展情况:

  (66)经核实,2020年11月19日,我局在未做年度预算的情况下通过政府采购网采购了一台价值9994元的数字照相机;2021年2月2日,我局因局机关、防汛办、河长办工作需要,向区财政局申请追加2021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包含1台激光高清投影仪计8万元、6台空调机共计1.8万元、9台台式计算机共计4.5万元,已获得区财政局批复。

  加强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各项政府采购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财政部门批复文件执行采购任务。同时,2025年11月4日已由主要领导对办公室负责人姜某某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66)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4:财务报销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

  (67)经财务人员摸排核实,2020年12月13日、12月26日驾驶员明某某分别前往长乐营前街道、福州数字中国会展中心,两次出车补贴均按60元报销共计120元,超标准50元。2026年1月27日驾驶员明某某已退回超标准报销的50元。同时,我局继续规范财务报销审核程序,并于2025年5月起使用“五联章”会签发票。

  (68)我局在承办或举办各类会议时,将严格执行有关会议规模的相关标准“三类会议参会人员原则上不超过20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的8%以内”,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69)针对会议标准超标问题,要求时任经办王某同志对会议标准超标问题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已于10月15日退还超标准支出的1040元会议费。2025年11月4日已由主要领导对柯某某、王某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67)-(69)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5:超额配备计算机。

  整改进展情况:

  (70)自2025年10月25日起,开展全局范围内的计算机初步摸排,至2025年12月10日已建立详细台账(包括品牌型号、购置时间、使用人与部门)。

  (71)经局党组会研究,2025年11月21日已与第三方盘点公司签订服务合同,2026年1月21日党组会已研究决定将达到报废年限的闲置或低效使用的58台计算机统一进行报废处理。

  (72)已于2025年10月25日指定办公室干部张某同志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要求其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业务学习,及时动态更新办公设备使用状态。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70)已完成;措施(71)完成;措施(72)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9.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

  问题26:资产管理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73)全面摸排2021年山洪灾害防治预警监测系统自动水位雨量站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合同标的物详细信息,固定资产管理员张某同志已于2025年10月27日按要求将上述资产录入资产系统内。

  (74)督促固定资产管理员张某同志积极对接区财政局国资科,2026年1月21日党组会研究决定将未处置的58台计算机做报废处理。2025年11月4日已由主要领导对办公室负责人姜某某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73)已完成;措施(74)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7: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

  (75)经核实,①该实体账户资金为往年度五险二金结余结转资金,因每年预算编制时间为9月份,9月后新增人员未能及时安排下一年度人员预算,所产生的新增人员五险二金不足部分,从往年度五险二金结余结转资金支出。本单位今后会严格把控该项资金使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避免资金的浪费和滥用。②2025年9月2日前将2023年9月至2024年11月收到的智慧水利指挥中心电费用于支付水利局2025年7月电费。③2025年9月8日前将发放给姚某某2024年的600元直补资金上缴国库。④2024年6月17日起,为避免乡镇截留专项资金,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通知》(闽财库〔2023〕16号)及区财政局要求,项目资金采取报账制,由项目主管局将资金直接转给施工方。因此2024年6月的10万元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资金全部转给施工单位福州市长乐区金汇水处理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⑤江田镇财务人员账务处理错误,将2022年公益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经费中5.94万元记入东湖湿地滩涂平整项目。

  2025年11月4日已由主要领导对财务人员柯某某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75)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10.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问题28:招标程序执行不够有力。

  整改进展情况:

  (76)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审核把关中标通知书中合同签约时限等内容。

  (77)对于项目未约定合理的质量保修期的问题,督促海堤养护中心今后严格执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规定,根据维修养护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质保期,以除草、更换润滑油、螺杆拉直等为主要内容的制定3个月的质保期;更换配件、翻新等项目制定6个月的质保期;新建项目制定12个月的质保期。2025年11月4日已由主要领导对海堤养护中心主任陈某某进同志行批评教育。

  (78)针对询价、招标单位完全相同的问题,已于2025年8月5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规范执行招标流程,避免不再发生类似问题。2025年11月4日已由局主要领导对时任莲柄港灌区服务中心主任卢某某同志进行谈话提醒。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76)-(78)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9:监理招标控制价计费额套用错误。

  整改进展情况:

  (79)福州市长乐区长限生态补水泵站工程监理范围包括施工土建和设备采购及安装。根据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1〕11号文件精神,暂以工程送审金额9283.75万元作为计价基数,计算得出的监理费再下浮20%后的价格(169.87万元)作为工程监理服务的招标控制价。长乐区财政局在2021年7月27日出具财审批复,批复金额5661.249万元,但批复内容仅包含土建部分不包含设备采购及安装部分,所以无法以财审批复价格所为监理费的计价基数。

  目前该工程已通过完工验收,正在进行结算审核工作,将以区财政评审中心批复的结算价作为计价基数计算最终的监理费。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79)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0:费用支付不合理。

  整改进展情况:

  (80)①至2025年11月7日,已全部退回长乐区海堤2021年病险水闸整改工程、2021年5月水利局防汛值班休息室装修工程合计多支付的0.55万元招标代理费。②根据《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SL734-2016)规定“项目法人应对工程进行全过程检测,检测频率应满足规程要求”及《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要求“在承包人对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质量自检的同时,监理机构按照监理合同约定独立进行抽样检测,核验承包人的检测结果,平行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此,项目法人全过程检测和监理单位平行检测为不同类型检测,费用均由发包人(项目法人)承担,且长乐克凤五门闸重建工程监理平行检测项目合同中第四页已明确由项目业主支出平行检测费用。③按照长政办〔2016〕44号文件第三点关于监理取费问题及第四点关于工程结算问题规定,监理费按国家相关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取费的80%测算,测算基价以市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预算价为准,监理费在签订合同后预付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后付清余款。长乐区朝阳洞拓宽工程(航城段临时用电)项目施工预算审核价为489921元,其对应的监理服务费为12934元,在签订合同后预付50%为6467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后付清余款6467元。

  2025年10月25日已组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学习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充分利用法律顾问等专业人士咨询意见,严格监督管理各类合同及其条款的合法合规性,不断提高水利工程管理水平。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80)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1:项目验收程序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

  (81)经核实,该工程已于2024年8月7日通过验收并办理结算手续。因工程管理人员工作疏忽,在工程验收后才在长乐区克凤五门闸重建工程施工导流(阜山三门闸闸口清淤工程)《工程现场签证单》上补签字并列入结算。

  为避免上述问题再次发生,我局于2025年8月11日组织工程管理人员对《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等验收规范进行学习,强化工程建设项目程序化管理。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81)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聚焦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11.关于“党组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有力。攻坚克难、迎难而上的政治勇气不足,风险防控意识不强。”的问题

  问题32:议事决策机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82)自2025年10月份开始,局务会议与党组会议分别召开,避免再次出现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组会的情况。

  (83)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需逐一征询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并进行集体讨论表决,确保重大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82)(83)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3:民生水利工程发力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朝阳洞拓宽工程左右洞已完成贯通,隧洞出口左右洞箱涵完成100%,出口河道边坡喷草绿化完成80%,出口河道灌注桩施工完成20%。当前工程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主要原因系:一是由于项目建设用地交地滞后;二是2023年、2024年年度度预算资金到位不足;三是朝阳洞原设计洞线遭到外部因素造成的破坏,导致洞线方案变更,致使项目停工停产近6个月。

  (84)福州市长乐区长限生态补水泵站工程已于2025年4月22日通过完工验收。

  (85)责令长乐区闽航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进一步强化对朝阳洞拓宽工程现场的管理,加紧督促各参建单位全面梳理瓶颈环节,通过优化施工组织、增配关键资源、延长有效作业时间等措施全力抢抓施工工期。

  (86)积极争取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对朝阳洞拓宽工程建设资金的支持,确保后续节点目标,力争最大限度追回延误的工期,争取该项目于2026年6月底前完工。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84)已完成;措施(85)(86)未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未完成

  问题34:领导班子执行力有所欠缺。

  整改进展情况:

  (87)闽航水利投资公司自2022年5月12日区政府明确归属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二级公司以来,因该公司业务与我局相关职能紧密联系,暂时以合署办公的形式借用我局办公场地,共同承担食堂开支。2024年以来,我局主要领导多次与区水务投资集团总经理洽谈闽航水利公司分离问题,区国资中心目前未对闽航水利公司员工身份进行确认。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沟通力度,推动职能、人员、场地尽快分离。

  (88)2025年9月26日,区水务投资集团会议已通过闽航水利公司全体员工工会关系划转议题。

  (89)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杜绝今后再次发生工程技术人员违规在企业兼职现象,同时,2025年11月4日已由局主要领导对姜某某同志、林某同志进行谈话提醒。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87)未完成;措施(88)(89)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未完成

  1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的问题

  问题35: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进展情况:

  (90)组织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专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规章制度,重温党章党规中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要求。

  (91)2025年9月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干部群众谈心谈话,充分知晓干部群众对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

  (92)2025年9月3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率先刀刃向内,主动揭露自身分管领域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自我剖析。同时,党组书记柯某某同志对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逐一进行审阅把关,提出切实可行的修改意见。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90)-(92)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6:组织生活会效果不好。

  整改进展情况:

  (93)局机关党支部将以巡察反馈为鉴,认真总结反思存在的问题,深刻汲取教训,将巡察意见转化为改进动力,狠抓整改落实,补齐工作短板,推动工作提质增效。同时,认真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在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过程中,落实好党员全覆盖式会前谈心谈话,确保谈心谈话的质量。

  (94)组织党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研究《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2025年11月4日已由主要领导对局机关党务工作者姜某某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93)未完成;措施(94)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问题37:未按时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整改进展情况:

  (95)自2025年1月起,要求上述两个党支部每月均按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并制定每期主题党日活动的活动方案。

  (96)莲柄港党支部、三溪水库党支部已分别于2025年8月6日、8月1日进一步健全完善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流程,严格落实相关制度规则,指定专人负责活动记录、整理台账。

  (97)2025年11月4日已由主要领导对莲柄港党支部书记陈某某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对三溪水库党支部书记卢某某同志进行谈话提醒。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95)-(97)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13.关于“选人用人制度存在不足。”的问题

  问题38:混编混岗现象比较严重。

  整改进展情况:

  (98)已将从海堤养护中心抽调到局机关办公室的职工陈某同志退回所属单位。另外,我局已于2026年1月14日将从三个基层中心抽调到局机关内设科室工作的具体人员名单报送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备案。后续,局机关事业单位每新招录一名干部职工,就退回一名从三个基层中心抽调的工作人员,直至10名抽调人员全部退回。

  (99)区水利局机关办公室、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科(审批科)、水资源科等三个内设科室承担着全局所有工作,但无核定编制,需从局机关各事业单位抽调人员开展日常工作,上述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原编制部门及所抽调科室情况,我局已于2026年1月14日报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备案。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98)未完成;措施(99)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未完成

  问题39:股级干部任免程序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

  (100)经办人员已于2025年10月20日认真学习区委组织部提供的股级干部任免程序最新汇编材料,研究领会股级干部任免各环节和各流程的具体要求。

  (101)2025年11月4日已由主要领导对时任经办姜某某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100)-(101)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14.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够有力。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整改责任传导不足,存在边改边犯问题。”的问题

  问题40:“报销手续不规范”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进展情况:

  (102)经查阅2019年8月27日与中国联通长乐分公司签订的长乐区无人机河(湖)长制遥感巡查监测项目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30%合同款,无人机飞行1600公里后支付35%的合同款,飞行3200公里后支付剩余的35%合同款”。长乐联通于2019年8月27日至2020年4月30日合计飞行1688.941公里、2020年5月9日至2021年2月20日合计飞行1656.683公里,总计飞行里程为3345.624公里,超过合同规定的3200公里。

  因业务经办工作过失,飞行公里数凭证未及时整理归档,导致财务拨款时附件不齐全,2025年8月6日已通知长乐联通将相关资料送达我局进行归档。目前,报销附件已补充齐全,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同时,2025年11月4日已由主要领导对财务负责人柯某某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102)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41:“项目付费标准不合规”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进展情况:

  (103)设计单位已于2025年9月19日退回多付的0.28万元设计费至业主单位账号。同时,我局已于2025年8月11日组织工程管理人员学习工程计费规范和长乐区工程资金管理有关文件,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103)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42:“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104)机关党支部今后将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按“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普通党员”的顺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由支部书记先带头对每名党员进行批评,再由其他党员依次发言。

  (105)2025年8月6日莲柄港灌区中心已将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具体内容(包括批评意见、自我剖析要点等)补记入册,今后将规范记录,确保记录完整、对应一致。

  (106)三溪水库调度中心、海堤养护中心已分别于2025年8月1日、2025年8月7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程序和要求。

  (107)2025年11月4日已由主要领导对三溪水库调度中心主任卢某某同志、海堤养护中心主任陈某某同志、莲柄港灌区中心主任陈某某同志进行集体谈话。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104)未完成;措施(105)-(107)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巡察整改既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需要持续发力,做好各项问题的持续性整改。我局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以制度建设固化整改成效,切实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改进工作作风、推动长乐水利工作彰显成效的实际行动。

  (一)进一步加强责任落实,抓好持续整改。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还有两个问题未完成整改,分别为朝阳洞拓宽工程施工进度、局机关混编混岗等问题,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一是客观上这两个问题多为历史遗留问题,存在复杂的历史背景,全面完成整改有一点的难度,需要上级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二是主观上部分工作人员缺乏迎难而上的冲劲、韧劲,总习惯于将问题扔给上级部门,主动想方设法解决问题的勇气不足。

  下阶段,我局将采取有力措施,通过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以紧追不放的劲头、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推动整改落实到位,做到举一反三、防微杜渐,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同时,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做好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盯紧抓实,确保按整改要求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深化理论学习,强化思想武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三)进一步深化成果运用,推动全面发展。坚持政治引领,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以上率下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效;全体干部职工要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坚持求真务实,强化责任担当,聚焦主责主业,把整改成效与促进水利工作提升相融合,奋力推进长乐区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8922432;通信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朝阳中路1号,邮政编码:350200;电子邮箱clsslj@163.com。

  (此页无正文)

  中共福州市长乐区水利局党组

  2026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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