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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州市长乐区总医院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长乐区卫生健康局 2026-05-27 11:26 浏览量: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年4月1日至4月30日,区委巡察一组对区总医院党委开展了巡察。2025年7月28日,区委巡察一组向区总医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区总医院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是检验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担当的“试金石”。收到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专题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上级指示精神,统一思想认识,研究部署整改工作。

一是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成立由党委总负责人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及区总医院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局机关有关科室以及区总医院各分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总医院办公室),并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整改工作的日常协调、督促检查和信息报送。

二是科学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反馈指出的每一个问题,逐条梳理分析,深刻剖析根源,制定《长乐区总医院党委关于落实区委巡察一组巡察区总医院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任务、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建立了清晰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

三是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召开全院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要求各党支部、各科室切实承担起整改的直接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主要负责人对整改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落实。

区总医院党委总负责人陈天荣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

一是提高站位,切实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是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也是回应群众关切,破除顽瘴痼疾、打通发展堵点的重要举措。我们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摒弃“翻篇”思想、“过关”意识和“交卷”心态,深入理解、准确把握抓好整改的政治要求、责任要求、整改任务和方法路径,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提升医疗管理水平、净化行业生态的宝贵契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各项巡察整改工作争优、争先、争效。特别要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不断健全完善廉政风险点梳理排查,开展对标检视、对账整改,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切实落实好“三重一大”决策议事制度,促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压实责任,全力整改巡察反馈问题。巡察反馈后,要坚决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一把手”要扛起首责主责,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率先垂范,带头督促指导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牵头医院和各分院要主动对标对表,认领问题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对能立行立改的问题,雷厉风行、马上见效;对需要深入整改的复杂问题,深挖根源、系统施治,尤其要聚焦医药耗材采购、医保基金管理、工程建设等廉政风险点和重复检查检验、违规收费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痛点堵点问题,动真碰硬、堵塞漏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是务求实效,全面转化巡察整改成果。巡察发现问题是震慑、用好巡察成果推动问题解决,促进整体工作效能提升才是关键和目的。要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和医德医风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相结合,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深入开展卫健系统“讲政治、重业务、树新风、促发展”活动,将整改过程转化为健全医院内部治理体系、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激发干事创业动能的强大动力,努力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确保巡察成果真正转化为推动长乐区卫生健康事业再上新台阶的实际举措,向区委、区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的整改答卷!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卫生健康服务理念有差距”的问题。

问题1:政治理论学习有待加强。

整改进展情况

(1)2025年以来,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均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营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林某某、区人民医院林某某和魏某已重新撰写心得体会,并加强审核,区中医院已逐篇审核2025年所有心得体会,杜绝抄袭现象;区总医院已于7月份通过中心组学习结合“党纪学习教育”“习近平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开展集中研讨;区中医院已整理好“四下基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材料和学习心得;2025年,区总医院、区中医院定期开展学习交流研讨,及时整理好相关材料;区总医院对副院长林某某予以谈话提醒,区人民医院对林某某、副院长魏某以及党办负责人陈某某予以批评教育,区中医院对张某某予以谈话提醒,营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林某某予以责令作出检查。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1):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医院质控管理有短板。

整改进展情况

(2)为进一步强化院内感染防控工作,提升医疗服务保障能力,区人民医院针对目前存在问题,已进行整改:一是针对非接触洗手设备不足问题:重症医学科已新增一处非接触洗手池,还需安装9个,现已安装9个,确保全面达标;二是针对重症医学科暂时无专职呼吸治疗师的问题:医院计划于2026年派人员赴上级医疗机构参加呼吸治疗专项培训,为后续独立开展服务奠定基础。现阶段,重症医学科已与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建立联动机制,日常医疗中需呼吸治疗支持时,将由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专业团队提供技术协作;遇复杂病例或紧急情况,将第一时间启动会诊流程,保障患者诊疗需求。

(3)2024年10月,区中医院已委托医修哥(福建)技术有限公司对医院设备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并配备专业工程师;区妇幼保健院已与“医修哥技术有限公司”商定派遣工程师作为工程技术指导,为期一年。

(4)区中医院制定完善《外请专家会诊管理制度》、《会诊制度》并严格执行,规范会诊流程,会诊费按要求进行对公转账。区第二医院完善会诊制度、制定标准化的会诊申请与审批流程,强化制度执行刚性;明确规定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时,必须以医院对公发函形式发起邀请,并通过医院对公账户统一结算会诊费用,即日起全面执行会诊费用对公转账要求,确保会诊流程规范合规。

(5)2025年5月猴屿乡卫生院已按流程招聘配备符合资质的药学专业人员。

(6)玉田镇中心卫生院成立由院长和分管副院长牵头的医保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对涉事人员进行集体约谈,强调若再次发生同类错误,将予以严厉处罚;对部分涉事医生的罚款将从今年年底的绩效中扣除;加强日常监管力度,确保不再发生此类行为;制定并发布《关于制定基层医疗保险工作奖惩制度的通知》(玉卫综〔2025〕10号),确保以制度管人,玉田镇中心卫生院对副院长高某、副主任医师冯某某、主治医师陈某某、主治医师某某、住院医师黄某某、住院医师陈某某予以集体约谈。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2):基本完成;措施(3)-措施(6):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问题3: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有待提升。

整改进展情况

(7)区人民医院安排专人管理试剂耗材,引用出入库软件系统实时统计试剂购入使用情况,另外安排专人每月盘点试剂,这些措施下,区人民医院检验科目前试剂耗材出入库流程得到优化,实际使用、流向明确,管理更加规范化,精细化;医务科组织了内分泌科、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等与慢性病相关科室的专家,依据国家相关指南并结合临床实践经验,制定了慢性病患者的转诊标准。按照疾病的严重程度、并发症状况、治疗难度等因素,将转诊划分为上转和下转两种情形,明确了具体的指标与条件。同时,在协议里增添了慢性病患者转诊后的后续管理要求,明确了上下级医疗机构在患者随访、康复指导、健康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划分。

(8)区中医院已制定完善生物安全柜操作流程、登冠立式灭菌器标准操作程序等,每月对实验室设施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与防护培训,实验室配备充足的一次性防护用品并规范使用。

(9)首占镇卫生院、玉田镇中心卫生院、江田镇中心卫生院、古槐镇中心卫生院以及罗联乡卫生院取号机、一体机已重新更换和维护修理,目前设备正常运行中,同时要求其他分院加强排查,确保取号机、一体机正常运行,方便群众。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7)-措施(9):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关于“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质量与规范管理不足”的问题。

问题4:未能充分贯彻“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有效督促部分基层分院履行卫生监督协管职责。

整改进展情况

(10)一是于2025年8月8日组织全区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在培训会及日常工作中针对协管员工作中存在的疑惑、难题进行答疑解惑,通过“理论授课+现场带教”提升实操能力;加强协管工作考核。二是分别于2025年3月份、9月份对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开展两次督导检查。区第二医院开展辖区协管员培训,增强协管人员的法律意识及规范化管理能力;辖区村卫生所已建立器械药品自查制度,对临期药品单独存放管理,对过期药品器械及时处置;协管员日常巡查、督导中加大对村所器械药品的监督。三是对金峰镇陈垱头村卫生所村医陈某某予以责令作出检查;湖南镇卫生院支部书记陈某对安全科负责人郑某某予以谈话提醒;罗联乡卫生院院长林某对吴村村卫生所村医陈某某以谈话提醒。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10):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3.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不够深入”的问题。

问题5: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有欠缺。

整改进展情况

(11)区总医院健全完善组织架构,于2023年3月根据《关于同意调整区直卫健系统党委下属有关组织设置的批复》(长直工委〔2023〕23号)成立区总医院党委为区总医院管理机构(代替理事会管理),已经成立帮扶管理领导小组及医疗设备采购领导小组;聚焦制度落地,财务管理制度依托福州市长乐区卫生健康系统财务制度汇编执行,制定区总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长乐区总医院医疗设备、耗材及其他物资统一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核心制度,保障总医院体系内运行有制度支撑;区人民医院设备科与财务科协作完成1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资产进行经济效益汇总分析工作,为医院下一阶段决策优化、资源配置优化和工作开展提供量化依据;8月份对区人民医院10万以上的设备使用率调研汇总;重新修订固定资产管理暂行规定(CRRMYY-CWK-0030),补充固定资产调剂的有关规定,并对口腔科负责人林某诺予以责令作出检查;古槐镇中心卫生院已建立设备采购审批与动态监管长效机制,通过全面摸底院内设备使用状况,实现了对设备全生命周期的精细化管控,由院长吴某对副院长周某某予以谈话提醒。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11):基本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问题6: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推进效果不明显。

整改进展情况

(12)健全完善落实“千名医师万人次下基层”、联合病房、乡贤名医工作室等工作,2025年2月-3月31日,区人民医院成立“千名医师万人次下基层”项目领导小组和对口帮扶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推动并跟进医师下基层开展情况;按照区里分配指标,从医院相关科室抽调9名中级以上职称医务人员参与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医疗帮扶工作,已根据各分院需求,建立“长乐区总医院转诊微信群”,设置专职管理员负责双向转诊问题。持续推动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工作流畅运行;持续完善“一系统五中心”平台建设,推动“三优先三支持服务”,(2018年至2025年9月30日),已完成域内医学影像诊断16171人次、心电诊断23180人次、临床检验488328人次、医技预约150人次、转诊27793人次。对各成员单位进行《医技协同预约操作流程》培训以及制定区总医院内绩效分配,为推动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工作提供保障;建立印发区域医疗信息化平台建设三折页以及将通过“一系统五中心”给群众带来的便利发公众号宣传。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12):基本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问题7: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有待提升。

整改进展情况

(13)深化校地合作,委托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为乡镇卫生院培养本土化全日制高职高专层次临床医学西医专业毕业生,安置2025届毕业定向生12名,开展大学生村医计划,拟招录1名本科层次大学生村医,不断充实基层医疗单位人才队伍;持续开展人才招聘工作,依托《关于引进高层次教育卫技人才的实施意见(试行)》等人才优惠政策,组织开展2025年卫健系统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共招录55人,其中研究生14人,本科32人,进一步壮大卫技人才队伍。长乐区人民医院“千名医师万人次下基层”支援专项,派驻中级以上职称医师,每月在受援单位工作不少于1天,每两周至少1个固定半天,结合医联体等工作开展重点任务,派专业人员固定下沉,帮助受援单位提升上转率高、就医需求大的常见病诊疗能力,推广适宜技术,规范诊疗与流程;通过讲座、教学查房等培训基层人员,提升其临床水平与学习意识;开展诊疗、宣教等巡回医疗,指导公共卫生服务,并鼓励有条件单位开展远程医疗服务;为高龄、失能等特殊人群“送医入户”,加强健康宣教,改善就医体验;建立转诊绿色通道,指导筛查、上转疑难重症、管理下转康复病人。

(14)2025年8月12日,区妇幼保健院绩效微调方案在职工代表大会上通过,推动薪酬分配合理化,落实“合理公平、多劳多得、优劳优得”原则,充分激发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加强院科两级管理,深化岗位练兵并搭建广阔发展平台,鼓励员工在岗位上施展才干、建言献策,在助力学科发展中实现自我人生价值;于2024年11月完成医院搬迁,为职工提供良好工作环境支持,增强其职业荣誉感与满意度,凝聚起推动医院发展的强大内生动力。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13)-措施(14):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4.关于“风险防范意识树得不牢”的问题。

问题8:医疗风险防控有待加强。

整改进展情况

(15)区人民医院:一是以妇产科等重点科室为突破口,排查问题、反思教训,定期开展岗位培训与安全教育强化全员风险防范意识。落实孕产妇风险评估,开展应急演练,完善病历管理、信息互通等,筑牢母婴安全基础,保障高危孕产妇救治;二是以定期行政查房形式对知情同意书、委托书等关键材料开展专项核查;三是规范会诊记录模板;督查值班交接班,重点整改急诊科;严控抗菌药物使用,核查手术安全等流程;四是规范病历书写,严格督查出院记录完成情况,完善归档病历保管与诊疗证据留存。门诊病历问题率明显降低,归档病历甲级率及出院记录及时率提高,诊疗证据留存更规范;五是已指派专人负责医疗纠纷处理,梳理投诉处理流程,执行首诉负责制度,切实记录投诉内容、处理过程及结果,定期对投诉情况进行归纳分类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上报分管领导,并及时督促相关部门、科室及时整改。六是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长乐区卫健局党组对原长乐区人民医院院长付某给予提级约谈,分管副院长江某、医务科科长张某某予以诫勉处理,质控科科长林某予以责令检查,原妇产科主任陈某某予以诫勉处理并责令辞去妇产科主任职务,产科主任王某某、黄某某和门诊妇产科负责人陈某予以责令检查处理,门诊孕期保健责任医生高某某、产科当班医生刘某某予以诫勉处理,产科当班医生李某某予以警告处分;长乐区人民医院对付某、江某、张某某、林某、陈某某、王某某等18人分别给予罚款,扣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积分,取消个人当年度晋升晋级、评优评先资格以及予以谈话提醒。

同时为了加强各分院对医疗纠纷处置能力,于2025年8月份召开加强民营医疗机构监管集体谈话会,签署《依法执业承诺书》,于2025年11月份组织各成员单位参加2025年福建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培训班,加强各分院提高处置医疗纠纷及应急能力,构建和谐平安健康长乐。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15):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9: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力。

整改进展情况

(16)区中医院已完成消防控制主机更换,由院长张某某对陈某予以谈话提醒。

(17)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及《消控室管理制度》;罗联乡卫生院已更换屋面止回阀、水泵房泄压阀;潭头镇卫生院已修复自动补水阀,消防水池水量恢复正常,9月维保报告显示整改合格;潭头镇卫生院对副院长江某予以责令作出检查,罗联乡卫生院院长林某对陈某予以谈话提醒。

(18)在制度完善方面,制定《安全生产排查制度》;在消防培训方面,区第二医院2025年对职工开展2次消防知识培训、2次应急演练,对安保人员培训15次,在日常巡查与管理上,院要求安保定时巡查、扫码检查并拍照上传;漳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5-9月组织《福州市消防条例》培训、专家授课(含演练)及安全隐患攻坚培训,在日常巡查与管理上,明确防火门责任人、张贴标识,检查门体及组件状态;航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善排查制度,确保楼梯间防火门关闭整改到位;江田镇中心卫生院4月排查疫苗接种区,保障安全出口畅通;区二院对陈某某予以责令作出检查,漳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陈某某对黄某予以谈话提醒,航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石某某对谢某某予以谈话提醒,江田镇中心卫生院院长陈某某对林某某予以谈话提醒。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16)-措施(18):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问题10: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力。

整改进展情况

(19)2025年区总医院、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中医院均已开展2次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领导班子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重新撰写相关年度述责述廉材料,每份材料均有体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内容,同时,加强意识形态学习教育,确保今后年度述责述廉材料均充分体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内容;区妇幼保健院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6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区总医院及下属各单位将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鉴于区中医院原党总支书记陈某某已退休,故不再另行处理;区总医院对林某某给予谈话提醒,区人民医院对党办负责人陈某某给予批评教育,区妇幼保健院已对程某给予谈话提醒。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19):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11:网络舆情风险防控能力薄弱。

整改进展情况

(20)制定完善《医院网络舆情应对与管理办法》,建立舆情报告制度,负面舆情第一时间上报管控领导小组;完善舆情应对流程,加强舆情监控,对已发事件及时干预;区人民医院对当事医生郑某某按照医院相关规定予以全院通报批评,取消2025年度的评先评优和职称晋升资格并处罚3000元;区妇幼保健院责令当事人徐某某立即删除微信内容并予以批评教育,扣除年终医德医风考核积分。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20):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12:“三审制”等制度落实不严格。

整改进展情况

(21)区人民医院和区中医院均已重新修订“三审制”,微信公众号信息均严格按照规定发布;区人民医院对党委副书记某某、办公室主任冯某某予以谈话提醒;区中医院对谢某予以谈话提醒。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21):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严不实”的问题。

问题13: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

(22)2025年起,区总医院、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均严格按要求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各成员单位结合2025年开展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医德医风集中整治工作常态化开展廉洁、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区人民医院已做好关于陈钦违纪违法案件的案后整改工作,并定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形成有力震慑。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22):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14:廉政教育学习未入脑入心。

整改进展情况

(23)航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湖南镇卫生院、鹤上镇卫生院均已改正廉政教育材料中的错误语句,并按照福州市长乐区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办事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文件、记录、信息小结的审核把关,鹤上镇卫生院亦制定了《文件审核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审核把关。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23):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15:廉政谈话制度执行不力。

整改进展情况

(24)文岭镇卫生院已制定廉政谈话制度,并于2025年8月11日开展重点风险岗位人员廉洁谈话会,做到谈话全覆盖;2025年“两节”等重要时间节点文岭镇卫生院均有开展廉政谈话;今后各成员单位中层干部任免、调整将严格落实任前廉政谈话并做好记录;制定出台《福州市长乐区卫生健康系统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意见》,从对象条件、选拔任用程序、日常管理及纪律监督等多个方面对中层以上干部任免、调整流程进行规范,2025年以来区人民医院等12家医疗卫生单位共任免28名中层干部,均按照以上规定落实任前廉政谈话流程。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24):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16:述责述廉报告撰写不够严谨。

整改进展情况

(25)文岭镇卫生院已严格遵照福州市长乐区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办事的通知》要求,强化各类报告文书的规范表述,着力提升公文质量与工作严谨性,院长韩某某已重新撰写2024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并对其予以责令作出检查。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25):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7.关于“日常监督管理抓得不牢”的问题。

问题17:专项整治不够深入。

整改进展情况

(26)区人民医院于2025年3月2日制定《长乐区人民医院贯彻落实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实施方案》、2025年9月5日制定《长乐区人民医院集中整治医德医风有关问题工作方案》,区妇幼保健院召开专题整改部署会并签署相关承诺书;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均常态化开展廉洁、警示教育,院内医风清正行风清朗;区人民医院分别于2025年9月、10月围绕医德医风重点整治工作任务清单、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开展自查。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26):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18: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进展情况

(27)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工作,2025年3月,卫健局对下属部分单位落实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工作开展监督抽查,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的相关规定及问题情节的轻重,对6名人员违反组织要求问题予以记过处理;对13名人员违反因私出国(境)有关规定问题予以诫勉;2025年8月,根据《中共福州市长乐区纪委 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委组综〔2025〕9号)文件,组织开展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专项检查自查摸排及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中,共计发现75名干部职工存在违反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有关规定的问题。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的相关规定及问题情节的轻重,经卫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相关人员分类处置如下:1.对郑某、陈某某2人存在未如实报告并上交个人所持因私出国(境)证照,以及未经批准出国(境)、伪造个人持有证照违反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有关规定的问题,予以记过;2.对黄某某等12名人员存在未如实报告并上交个人所持因私出国(境)证照,以及未经批准出国(境)、伪造个人持有证照违反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有关规定的问题,予以记过,暂停2年职称晋升、职务提拔;3.对邱某某等61名人员存在未如实报告并上交个人持有因私证照、出国(境)超期滞留、违规办理因私证照违反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有关规定的问题,予以诫勉,暂停1年职称晋升、职务提拔。同时要求区人民医院、中医院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并责令区人民医院负责证照管理的分管领导江某及人事科负责人柯某某作出书面检查;同时,强调各单位若今后再出现违反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有关规定的问题,将酌情对相关分管和业务科长进行问责,并将当事人的党纪政务处分在现有标准基础上予以提级处理。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27):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19:案后整改落实不力。

整改进展情况

(28)区第二医院已于2020年9月8日收回肖某某全部违规领取的职务补贴2万元整,并召开会议宣读处分文件以儆效尤,同时已严格要求财务科、人事科今后做好相关跨科室工作的衔接,确保此类事件不再发生。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28):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8.关于“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有待提升”的问题。

问题20:形式主义现象仍然存在。

整改进展情况

(29)区人民医院组织党员重新撰写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并对内容严格审核把关;古槐镇中心卫生院原党支部书记陈某某已重新撰写述职报告。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29):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1:医德医风建设成效不佳。

整改进展情况

(30)区人民医院已根据《福州市长乐区人民医院职工奖惩细则》(长医综〔2025〕89号)相关规定,对区人民医院皮肤科医生陈某某扣罚1000元并全院通报批评,对泌尿外科医生刘蝉全院通报批评,扣罚1500元及6月份全额绩效的50%,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取消泌尿外科评先资格;区妇幼保健院已对涉事医生高某某按照《长乐区妇幼保健院综合奖惩规定》进行扣款处理。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30):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2:存在“看病贵”现象。

整改进展情况

(31)区人民医院在核对福州市第四批和第五批执行最高付费标准中药饮片目录后,已对中药房库存品种中超过付费标准的饮片进行了退货处理,与供应商协商价格调整,确保后续采购的饮片严格符合医保最高付费标准;中药房将持续关注医保政策动态,及时调整饮片采购和价格策略。区中医院对药库系统已有条目进行人工审核加成率和加成价,对因四舍五入导致加成率超过25%的中药饮片进行手动输入加成率24.98%;在中药库验收入库时,增加加成率审核环节,确保新入库的中药都在规定加成价,中药房接收中药库出库的中药时,增加加成价审核环节,把好最后一关。区妇幼保健院对已超医保最高限价的品种立即下调至限价以下进行整改,认真梳理中药饮片目录,及时更改超过最高限价的中药饮片零售价格,包括佩兰、猫爪草、莲子等14个品种,于2025年7月29日整改完毕。区第二医院认真梳理全院中药饮片加成超过25%的目录,及时更正相应的零售价格,已于2025年5月9日把全部加成超标的目录调整为加成不高于25%。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31):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3:执行医保政策不力。

整改进展情况

(32)区人民医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对医保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形成院党委书记为组长,医保、医务、质控、护理、财务、运营、信息、病案、药剂、设备、监察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医保联动机制,充实医保管理力量,夯实工作基础。二是优化管理机制,修订完善医保制度。发布绩效分配方案,禁止将绩效与药品、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调整DRG考核方案,把DRG入组情况(歧义组)纳入考核指标,引导临床规范入组;并制定了《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规定》(长医综〔2025〕99号)、《DRG工作例会制度》(RMYY-YYK-0001)、《DRG成本核算管理制度》(RMYY-YYK-0002)、《按病组付费特例单议管理制度》(RMYY-YYK-0003)、《医保结算清单管理制度》(RMYY-YYK-0004)等制度;运用信息化,推动智能监管。对病案首页进行信息化改造,提高DRG分组的准确性,避免DRG高套现象;根据医保稽核,在慧控系统做规则设置提醒临床医务人员;根据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六批次11大类智能监管“两库”规则和知识点,更新慧控规则14247条,2025年1-8月共拦截64090条,金额7916215.13元;药剂部门运用审方系统对不合理处方进行拦截,2025年1-8月共拦截1103张不合理处方。三是规范诊疗与收费行为。依托在等级医院评审中形成院-科两级质控体系及制定的诊疗常规,规范全院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在医院各科室设立兼职的价格管理员71人,今年已完成第一期的培训,通过科室收费的日核查及收费处的月核查制度,对收费错误及时进行更正;完成新价格指南的落地:2025年根据部署顺利完成影像、护理、泌尿及中医等项目的价格调整。四是常态化内部自查自纠。加强与医务部门的联动,成立了医保稽查与规范医疗行为工作组,引入临床专家、护理人员等,每月开展常态化内部自查自纠;医保科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专项自查,排查医保基金使用及收费问题,2025年1月-9月组织开展自查自纠13次,发现违规金额并退还医保基金2671731.26元。五是强化宣传培训与警示教育。为达到“懂规则、守底线、保安全、优服务”要求,医院针对医务人员开展政策及违规明细培训。2025年4月-9月,完成《医保结算清单与病案首页》、《近期医保工作重点》、《DRG运营情况及后续工作安排》、《常见医保违规行为》共4场全院培训,完成2场《规范诊疗,减少非预期住院》(胸心血管、肝胆外科及内分泌科)科室培训。通过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多部门联动管理、内部自查、培训教育等多项整改措施,初步形成全院上下重视医保,自觉遵守医保政策、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意思,下一步医院将在完善智能监管、继续规范诊疗、持续开展培训教育等方面进行整改,并探索在医保新形势下医院如何持续、规范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

区中医院:一是培训方面:医保科分别于2025年2月份、6月份先后两次对2024年、2025年医保协议进行培训;总结梳理了2021―2024年医保各项违规扣款内容,于2025年4月对医务人员培训;二是制度方面:更新《医保DRG管理制度》、《医保基金使用管理制度》、《医保价格管理制度》、《合理规范开具中医外治项目工作制度》;三是深化医保基金监管力度,对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检查,深入开展各项自查自纠,2025年医保科组织中医理疗台账检查6次、住院病历检查4次。

江田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1月成立医保稽查小组,定期对各科室的医疗服务、库存盘点等进行稽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并加强全院职工对医保相关政策法规及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32):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9.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偏差”的问题

问题24:超额发放工会文体活动奖励金。

整改进展情况

(33)区妇幼保健院组织工会及相关管理人员深入学习上级关于工会经费使用和津补贴发放的各项规定,确保全员准确理解和掌握政策要求;完善审批流程,严格执行奖励金审批程序;今后所有工会活动奖励金的设定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报批,确保不超过规定标准;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工会经费使用和各项活动开展的日常监督检查,定期对工会活动开展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杜绝类似违规问题再次发生,对卓某某予以谈话提醒。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33):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5: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

(34)2023年11月起,松下镇卫生院停用现金加油,车辆均用定点加油卡支付。同时,完善管理制度,制定《福州市长乐区松下镇卫生院车辆管理暂行规定》,实行“一车一卡”,登记车辆、持卡人及加油记录;建台账定期审核,及时核查异常,组织财务人员、驾驶员专项学习相关规定。区妇幼保健医院进一步规范业务用车,严格派车单、用车登记流程。区第二医院对遗漏的信息进行核准后补填,于2025年8月7日制定相关范本转发至相关人员,要求详细记录出车事由、派车依据及目的地,对于填写不合格的单据进行退回重写,并于2025年8月11日开展了公务车辆专项培训会议,财务科、办公室、急诊科等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区第二医院对温某某予以责令作出检查,区妇幼保健院对林某某予以谈话提醒,松下镇卫生院对林某予以批评教育。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34):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6:接待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进展情况

(35)区人民医院:一是对缺失公函的接待费用,经办人已经补充相关材料(对口帮扶合作协议书、漳县乡镇卫生院到福州长乐区医院进修人员信息表);二是对同城接待费用,核实后由参与接待的3名同城人员退还餐费450元,并于2025年5月28日存入长乐区人民医院账户;三是后期财务工作中将持续开展公务接待“回头看”检查,要求公函、财务票据、菜单、审批单“四件齐备”方可报销,严防“吃公函”“吃食堂”等隐形变异问题,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落实;对医务科科长张某某予以谈话提醒、办公室主任冯某某予以批评教育。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35):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7:超标准采购。

整改进展情况

(36)区第二医院进一步修改完善采购管理流程,对采购单进行严格把关,包括预算金额、品目数量、发票信息等;实施“预算-采购-资产”闭环管理,对尚未执行的超标准采购计划,一律暂停;对已执行的超标准采购计划,责令相关科室提交书面说明,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鉴于其经办人员刘某某已退休,故不再另行处理。吴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善中心内控制度,优化采购管理流程,推行“预算编制-采购执行-资产管理”全流程闭环管理,中心主任林某某对林某予以谈话提醒。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36):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10.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的问题

问题28:资金管理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

(37)区人民医院:于2025年8月15日将该项违约金10万元上缴财政;加强财会人员财经意识培训,使医院收支更加规范化。截至2025年12月30日,滞留区人民医院账户的0.02万元总医院区域网络信息化建设项目尾款,6.30万元高层次人才引进经费补助均已上交国库。

区中医院:专项滞留资金由原来709.22万元到10月为止478.3万元,已使用专项资金230.92万元,滞留项目数由6个到10月为止5个项目。按照采购相关规定,优化采购方式和流程,推动采购进度,资金项目负责人和采购科室负责人实时跟踪进度,财务科及时反馈资金结余情况。除因省集采方式采购设备预计2026年10月完成支出,其他项目资金预计2026年1月完成支出。

区妇幼保健院:医院专项滞留资金为83503.88元,截至2025年10月31日,医院已完成全部支出83503.88元,其中结算新冠患者救治费用省级补助资金余额13728.09元因部分患者联系不上或是患者尚未前来领取补助,已上缴财政。今后医院将加强资金管理,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及财务人员培训,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37):基本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问题29:资产管理不完善。

整改进展情况

(38)区人民医院:一是2025年7月中旬已完成设备科、总务科固定清查,2025年9月完成总医院固定资产调拨工作。二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2024年12月完成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修订,2025年8月重新修订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院内固定资产管理调拨、报废执行授权审批,10万元以下由使用科室逐级申请至资产归口管理科室分管领导审批,10万元及以上述审批后再经院长审批。同时增加固定资产调剂、院内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工作实施细则及管理职责。同时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院固定资产盘点,做到资产及时出入库。三是与设备科协作完成1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资产进行经济效益汇总分析工作,为医院下一阶段决策优化、资源配置优化和工作开展提供量化依据。四是8月25日正式启动本年度总务科、设备科资产报废工作。9月中旬已完成各科室申请工作,设备科、总务科、信息科正在配合进行院内报废、转移的固定资产鉴定工作,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常态化开展中。营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是完善医疗耗材管理制度;二是卫生耗材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和记录。潭头镇卫生院、猴屿乡卫生院:资产管理员对照固定资产台账,对全院固定资产进行逐一排查,对遗漏的未张贴标识的固定资产均已进行补正到位。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38):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0:不相容岗位分离未落实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39)古槐镇中心卫生院、营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潭头镇卫生院、猴屿乡卫生院均已落实采购和药房管理员等不相容岗位分离整改工作。古槐镇中心卫生院对陈某某予以谈话提醒;猴屿乡卫生院对陈某某予以责令检查;潭头镇卫生院对周某某予以责令检查;营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林某予以责令检查。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39):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1:工会设置不合规。

整改进展情况

(40)全区23家医疗卫生单位已按规定成立工会并开设独立的工会银行账户。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40):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11.关于“项目建设及政府采购监管不力”的问题。

问题32:项目收费不合理。

整改进展情况

(41)区妇幼保健院:一是关于招标代理费问题,招标代理收费5000元,其中3000元为招标代理费,2000元为专家评审费(按照福建省招标投标协会闽招协[2012]12号文的指导意见,专家评审组长费用500元,组员费用400元*2人,交通费用100元*3人,其余为餐费补贴及招标代理公司开票税收费用),招标代理将严格规范费用界定与列支;二是关于监理费问题,经核实,“手术设备-附件及变压器采购”子项目包含设备安装及土木施工,属于工程监理范围,因此聘请了工程监理,支付的0.59万元监理费;医院已强化内部审核,确保今后各项费用支出合规、透明。

区中医院:医院已多次联系福州市长乐区航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并于9月26日将相关材料送至该公司,该公司于11月20日将多收取的设计费3403元退回。同时要求相关科室人员举一反三,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升业务水平,全面规范医院基建项目全流程管理,提升医院资金使用效益,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41):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3:项目管理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42)长乐区人民医院:医院已明确规定在编制装修装饰等专业工程最高限价前,必须由总务科对照闽建〔2017〕5号等文件明确下浮率标准,经分管后勤院领导审核后,最终报医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备案。同时,医院组织了相关人员进行专题政策培训,重点学习相关文件中关于限价下浮、评标办法的具体条款,以提升专业能力。针对康复科提升改造工程因搬迁原因先行施工的问题,医院已在院长办公会上履行决策程序,议定以预算审核价22.3937万元作为合同价补签合同并支付款项。此外,医院重新修订了《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规定了10万元以上采购项目必须上会决策,500万元以上重大经济事项须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并形成详细方案再上会。区中医院:已严格执行履约保证金制度,已在2025年腹腔境采购项目招标中要求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区妇幼保健院:已全部追回合同违约金0.79254万元。区第二医院:医院已修改了医疗设备验收单的格式,增加了交货时间栏,以确保交货信息的完整准确,并相应修订了医学装备验收制度,从流程上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古槐镇中心卫生院:2020年采购的设备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及时供货验收”的问题。经查,该问题系为配合新院搬迁(2020年10月29-30日)所致,供货与安装时间因此相应顺延。今后将按合同约定及时完成设备验收与安装,同时加强日常交付信息的登记管理,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42):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聚焦党组织建设方面

12.关于“基层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足”的问题。

问题34:“三重一大”制度未落到实处。

整改进展情况

(43)区中医院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2025年“职称晋升有关问题”等人事任免议题均提交总支委会议集体研究。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43):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5: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44)区第二医院已制定《福州市长乐区第二医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自2023年12月12日起,院领导班子会议讨论时均逐一发表意见;自2024年6月底起,院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已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44):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6:履约合同不力。

整改进展情况

(45)区人民医院:一是依合同约定,2022年8月合同生效后供应商原计划在2022年10月14日前交付设备,2023年10月份交付验收,并支付尾款。后因医院场地原因遂要求供应商迟延供货,供应商因医院要求延迟交付后,延迟支付尾款产生了资金成本。同时2023年9月医院收到县域医共体能力提升专项经费为该采购事项原订交付支付时间,且该项资金也需当月内支出,故将此共振尾款列入项目支出支付。二是探索多渠道解决专项资金支付时限与合同期支付问题。后期出现专项资金需提前支付的,通过保函或者共管账户的方式进行合同监管。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45):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1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的问题。

问题37: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进展情况

(46)区人民医院已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要求,2025年2月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会前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均自己撰写,并报医院党委书记审阅把关,会上批评与自我批评均严肃认真,并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进行批评,直至要害,坚决杜绝“以工作希望代替批评意见”的情况发生。会后亦将批评意见整理成问题清单,跟踪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46):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8:组织生活会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

(47)区妇幼保健院各党支部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已严格按照要求逐一开展批评,并于2025年8月28日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2025年9月16日至18日,组织了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党组织书记、委员、专兼职党务干部参与2025年福州新区(长乐区)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不断提高党务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今后,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年度组织生活会将严格按照“逐个发言、逐一批评”原则开展。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47):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9:基层党组织未按时换届。

整改进展情况

(48)未及时换届12个党支部有:区人民医院3个党组织、区中医院3个党组织、区妇幼保健院3个党组织,江田镇中心卫生院、营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潭头镇卫生院共3个党支部。2023年3月潭头镇卫生院党支部已完成换届选举;2024年江田镇中心卫生院党支部、营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共11个党组织已完成换届选举。区中医院组织学习党组织换届工作相关政策法规、《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重要文件,健全换届提醒机制,建立党组织换届工作台账,明确党组织换届时间、届期年限等关键信息,实行“提前6个月预警、提前3个月筹备”的提醒制度,确保后续党组织换届工作按期规范开展,鉴于区中医院原党总支书记陈某某已退休,故不再另行处理;江田镇中心卫生院对支部组织委员林某予以谈话提醒,营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中心副主任陈某予以责令作出检查,潭头镇卫生院对党建办主任程某予以责令作出检查,区人民医院对原党总支书记陈某某予以谈话提醒,区妇幼保健院已对党办主任程某予以谈话提醒。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48):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40:党员活动日未按规定开展。

整改进展情况

(49)区人民医院2025年均严格按照要求每月开展党日活动,并对第一党支部书记冯某某、第二党支部书记陈某某予以批评教育,第三党支部书记肖某谈话提醒。区第二医院修订《主题党日制度》,明确活动时由专人发放签到表并逐一核对身份,确保签到真实,并对党办主任林某予以谈话提醒。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49):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14.关于“党务工作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问题41:指导部分成员单位党建工作不够有力。

整改进展情况

(50)区妇幼保健院、湖南镇卫生院等7个医院已在本单位党员活动室将相关党建制度制牌上墙;潭头镇卫生院已更新党员活动室宣传板“党员的义务”内容。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50):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42:党务院务公开制度未落实。

整改进展情况

(51)区总医院、区人民医院、猴屿乡卫生院等7个医院党务院务公开栏已及时更新;区总医院对副院长林某某予以谈话提醒,区人民医院对党办负责人陈某某、办公室主任冯某某予以批评教育,营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余某某予以责令作出检查,玉田镇中心卫生院对杨某某予以责令作出检查,罗联乡卫生院对郑某某予以谈话提醒,猴屿乡卫生院对刘某某予以责令作出检查,区妇幼保健院对程某予以谈话提醒,区中医院对郑某某予以谈话提醒。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51):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15.关于“长期借用基层工作人员”的问题。

问题43:2022年以来,区总医院、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从文岭镇卫生院、潭头镇卫生院、吴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单位借用工作人员共37名,其中高某等25名医技人员负责区总医院后勤岗位。

整改进展情况

(52)按照《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 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长乐区总医院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委〔2023〕65号)文件规定,针对总医院、各成员单位间35名抽调交流人员,严格规范办理交流使用相关手续,明确交流使用期限为两年,确保人员抽调交流工作严格遵循文件规定执行,保障总医院建设相关人员调配工作有序推进。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52):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深化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确保问题彻底解决;

二是健全长效机制。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着力从制度机制层面堵塞漏洞,将整改过程中行之有效的举措固化为制度规范,构建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机制;

三是强化成果运用。将整改成效切实转化为提升医院党建质量和现代化管理水平的强大动力,着力破解制约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群众满意度,以高质量的整改成效推动医院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28525666;通信地址: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西洋南路999号,邮政编码:350219;电子邮箱:56371213@163.com。

中共福州市长乐区总医院委员会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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