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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州市长乐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长乐区交通运输局 2026-05-27 10:22 浏览量:

  根据长乐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12月12日至2025年1月20日,区委巡察二组对中共福州市长乐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7月2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压实责任,狠抓整改落实。

  深化认识精心组织。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班子是否强化“四个意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标尺,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措施,作为推动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及时将巡察组反馈意见以党组文件形式进行全系统通报,组织党组集中学习研讨,召开巡察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议,统一思想认识,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推动干部职工凝聚共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明确责任细化措施。为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党组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为正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综合协调、跟踪调度、督查检查等工作,构建了“党组领导、分工负责、专班推进”的整改格局,为整改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局党组认真研究制订了《区委巡察二组巡察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反馈的问题进行责任分解,明确47个问题的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做到整改方案具体、整改措施细致、整改方法得当、整改时限明确。

  从严从实聚焦整改。党组坚持把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与推进交通项目建设、运输行业管理等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与巩固和拓展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密结合,与统筹行业安全发展相结合,及时调度、督导检查重点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或问题,使整改工作成为推进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各责任部门严格按照《工作方案》从严从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巡察工作置于突出位置,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

  (一)牵头抓总,全面部署。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书记工程”,坚持抓到底、抓到位。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不足和意见建议,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担负起主体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直接部署、直接过问、直接督促检查,以严的要求、铁的纪律、实的措施,确保思想认识到位、整改落实到位。在接到巡察反馈后,将巡察整改列入党组工作重要议程,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整改任务“人人上肩”、整改责任“层层压实”,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对整改落实工作的认识。

  )领办难题,攻坚克难。对巡察指出的重点难点问题,主动认领,直接牵头负责16项整改任务,通过一线督办、深入现场、约谈主要负责人,与上级部门沟通等方式,部署推动各项问题在整改期限前完成整改。当好整改第一责任人,直接抓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率先垂范带领班子成员坚决把自己摆进去,发挥“关键少数”作用,以上率下全面负起整改主体责任,以“头雁效应”克服责任层层“衰减效应”。要求班子成员和相关责任人从自身做起,按照分工,主动认领问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担起来,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立行立改,做到整改工作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相互推诿扯皮,真反思、真整改、真较真、真碰硬。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问题1: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不力。

  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养护路线巡查排名长期全省倒数甚至垫底问题,落实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工作要求,2025年6月福州市局转省公路中心通知,明确取消“智慧路长”APP养护巡查打卡、签到等涉及排名考核功能,现我区已按要求取消该项工作。后续将定期组织乡镇专管员专业培训,强化其责任意识与业务能力;不定期对养护路段进行实地检查,保障养护工作持续高效推进。 

  (2)针对吴江线K13+500路段被列入全市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黑榜”问题,区农村公路养护所已于2024年12月对X150吴江线沿线绿化设施进行全面查勘,整改绿化养护不到位问题。同时重新施划磨损严重的路面标线,以及对多处路面裂缝进行修补。后续区农村公路养护所将对全区农村公路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同时,加强对重点路段的日常监管,增加巡查次数,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出现。该问题已对长乐区农村公路养护所副所长、专技七级吴某某同志予以诫勉谈话。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1-2):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实现“绿色低碳交通”仍有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 

  (3)已督促项目业主区纵横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完成西洛岛周边海漂垃圾清除,并于2024年4月16日完成施工便道挖除,实现水体连通,恢复海岛自然属性。该问题已对长乐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职工陈某某同志予以批评教育。 

  (4)截至目前已推动福建海瑞达物流有限公司购置51辆新能源货车,切实提升绿色清洁运输比例至35%。该问题已对长乐区交通运管中心职工王某同志予以批评教育。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3-4):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学深悟透不够彻底。

  整改进展情况 

  (5)加强交通强国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重要论述列入党组中心组必学项,确保第一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强国重要论述最新内容,2025年7月已安排党组中心组学习。

  (6)进一步加强党的二十大报告等必读科目学习,并通过党组中心组或党组会议进行研讨。同时加强后续主题教育的学习规范性,对开展的教育及时总结,确保有始有终。督促机关支部成员阅读学习相关书籍并撰写研讨稿,于2025年8月开展研讨、交流;运发支部于2025年8月对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著作选读》等再学习再研讨。

  以上问题已对长乐区直交通运输系统党委办公室副主任、长乐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八级职员陈某某同志予以诫勉谈话。

  (7)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党组成员心得体会的检查,对存在雷同较多的报主要领导并要求退回重写。2025年8月对本年度党组成员的心得体会进行核对,未发现与网络媒体上文章雷同。该问题已对长乐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任、三级主任科员曹某某同志予以谈话提醒;对长乐区直交通运输系统党委办公室副主任、长乐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八级职员陈某某同志予以诫勉谈话。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5-7):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关于“交通执法治理能力尚有不足”的问题。 

  问题4:执法针对性不强。 

  整改进展情况 

  (8)加强夜间巡查频次,自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10月10日期间共检测车辆377辆次,其中夜间检测车辆数为138辆次,占比36.60%。 

  (9)“双随机、一公开”为全局一盘棋工作,根据最新安排,从2025年7月8日起,由局运输科牵头按涉企检查及“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并根据全区企业目录,落实相关工作,统一安排各部门指定专人前往指定地点进行抽取,运输科全程监督并拍照记录,确保抽取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有效。2025年7月8日我局执法大队派江某某同志前往局307会议室抽取第三季度“双随机、一公开”企业名单,2025年7月31日执法大队人员抽取企业进行检查,2025年8月7日将检查结果公示于人民政府网“双随机、一公开”栏目。该问题已对长乐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陈某某同志予以谈话提醒。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8-9):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5:调查处置不及时。 

  整改进展情况 

  (10)自相关问题形成以来,执法大队统筹各执法中队,在日常路面巡查中强化对福建省闽瑞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客车的定向检查力度。其间累计检查该公司客车1辆次,检查重点聚焦车辆及从业人员资质(包括车辆道路运输证、定期安检合格证明,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等),同时核查旅游运输合同签订情况,确保车辆运营合规、风险可控。运发中心高度重视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分别于2025年4月、7月、9月对闽瑞公司开展了三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及问题,督促闽瑞公司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经后续跟踪复核确认,所有问题均已整改落实到位,实现安全生产检查闭环管理。

  (11)一是依据《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关于印发〈福州市公路科技治超外地籍涉嫌超限运输车辆跨区域协查及案件信息抄告工作制度〉》(榕交执法督〔2025〕80号)要求,自2025年以来,及时收集汇总异地籍涉嫌超限运输车辆1029辆次并报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由支队协调异地有关部门予以配合处置。二是加强对异地籍涉嫌超限运输的车辆的路面巡查,重点对现场执法过程中查处的超限车辆进行排查,自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10月10日期间共排查81辆次车辆。该问题已对长乐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陈某某同志予以谈话提醒。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10-11):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6:执法程序不够严谨。 

  整改进展情况 

  (12)目前已经按照整改措施进行案卷定期和不定期多人反复审查,确保案卷整理符合规范。另外,2025年,共组织4次案卷评审,执法人员相互交叉审核,进行通报4次,共检查案件数55起,检查出问题29个,对相关问题制作整改清单要求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目前均已整改完毕。该问题已对长乐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陈某某同志予以谈话提醒。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12):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3.关于“公路管养协调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问题7:落实公路管护机制不够彻底。 

  整改进展情况 

  (13)针对道路养护招标项目,严格依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检查频率,扎实开展道路常态化检查,并形成每周道路养护检查考核表,每月道路养护检查情况汇总表,并形成常态化机制且长期坚持。 

  (14)按上级部署,2026年全省统一推行“一路一档”移动端APP,我局将不再使用长乐“智慧路长”APP,改用省级主导开发的“一路一档”APP,目前正在等待省级系统分配使用,届时新系统将自动关联省级公路数据库信息,确保APP系统与实际路网一致。该问题已对长乐区农村公路养护所副所长、专技七级吴某某同志予以诫勉谈话。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13):已完成;措施(14):基本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问题8:公路养护投入力度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 

  (15)现无新项目开展,后续新项目将提前谋划项目,压缩前期工作时间,加快工程实施进度。 

  (16)由区路长办督促湖南、鹤上、玉田三个乡镇尽快配足道路专管员。至2025年8月,湖南、鹤上、玉田镇均已按要求将道路专管员配备到位。该问题已对长乐区农村公路养护所副所长、专技七级吴某某同志予以诫勉谈话。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15-16):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9:公路养护收效甚微。 

  整改进展情况 

  17)2025年3月,5个道路养护项目养护单位正式入驻并全面开展工作。各项目养护人员严格落实分级保洁制度,按照重点路段2天1次、一般路段4天1次的频次实施常态化作业。同步开展道路专项巡查,将福北路、滨江滨海路等易发井盖塌陷、路面凹坑路段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做到设施损坏及时发现、高效处置47处通过上述举措,2025年12345有关道路养护方面投诉件较2024年同比下浮近55%,有效提升了群众出行的获得感与满意度。该问题已对长乐区农村公路养护所副所长、专技七级吴某某同志予以诫勉谈话。172025年3月已开展5个项目道路养护项目,后续养护单位将加大道路养护巡查频次,重点关注易出现塌陷和凹坑的路段,及时做好损坏设施的快速处治,实现县道干道公路养护常态化、专业化,提升群众出行满意度。该问题已长乐区农村公路养护所副所长、专技七级吴建超同志予以诫勉谈话。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17):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10:养护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18)督促岱灵村调整上述庙宇树木种植、耕地抛荒复耕等业务支出科目,由村财或其他资金予以列支。现资金已列支。 

  (19)督促岱灵村开展自查,梳理2023年6月至2024年6月期间全村业务支出,将符合养护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其他资金调整科目正常列支。现资金已列支。该问题已对长乐区农村公路养护所副所长、专技七级吴某某同志予以诫勉谈话。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18-19):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4.关于“交通行业监管水平有待提升”的问题。 

  问题11:非法营运制止不力。 

  整改进展情况 

  (20)根据区市场监管局提供的信息建立企业清单并核查实情,经营范围含“汽车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个体户134家,根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22号)第六条第一款“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的应当取得企业法人资格”,134家个体户未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已于2025年1月送市场监管局建议依法处理。同时根据区市场监管局配合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登记“汽车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等经营事项的企业信息,以便我局全面排查摸清我区汽车租赁业情况。根据市场监管局提供的企业信息我局于2024年12月现场走访23家,并通过邮寄告知398家,2025年2月将未及时响应按要求许可的421家企业抄告执法大队(邮寄告知书退回192家;邮寄告知书已签收未反馈174家;收到邮寄告知书反馈32家;现场走访23家)。2025年6月现场走访24家,2025年8月将未及时响应要求备案的24家企业抄告执法大队。已根据市场监管局提供的信息建立企业清单并核查实情对长期不经营的已于2025年1月市场监管局依法处理,对实有经营的重点检查资质、车辆性质、合同与信息留存等,督促依法合规经营。同时根据区市场监管局配合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登记“汽车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等经营事项的企业信息,以便我局全面排查摸清我区汽车租赁业情况。根据市场监管局提供的企业信息我局于2024年12月、2025年6月开展两次现场走访工作,分别覆盖23家、24家;另外通过邮寄告知398家并将未及时响应按要求备案的企业抄告执法大队。 

    

  (21)根据运发中心抄告函的线索,执法大队共组织执法人员检查汽车租赁企业13家,发现并查处违法行为8起并督促企业完成整改,罚款共计2.83万元。

  (22)已深入企业开展政策宣讲与答疑,突出非法经营安全风险,推动企业树立规范经营与安全发展意识。已根据市场监管局推送名单,走访49家企业,下发备案告知书38份,要求各企业限期前往窗口办理备案相关手续,其中另有11家企业未经营相关业务。根据《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六条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结合上述两项法律法规,分公司不符合汽车租赁经营备案所需的主体资格要求。针对分公司无法独立办理汽车租赁备案的问题,2025年12月25日我局运发中心已向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发函请示,2026年1月5日市运发中心回函意见:分公司可依托总公司名义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受理备案后在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内以分公司名称对企业、小微型租赁客车等备案信息进行建档管理,并备注所关联的总公司名称。在走访的24家企业中(含10家分公司,9家个体户,1家有限责任公司,1家已注销,3家现场未开门),我局已通过电话等方式告知10家分公司,可凭总公司名义按“汽车租赁经营者备案事项”办理指南要求办理备案,并告知其具体可以拨打22055075咨询,并要求其在20个工作日内前往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办理备案,目前已有1家分公司完成备案。分公司可依托总公司名义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受理备案后在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内以分公司名称对企业、小微型租赁客车等备案信息进行建档管理,并备注所关联的总公司名称。我局已通过拨打电话等方式告知10家分公司(现场走访24家企业中10家分公司,9家个体户,1家有限责任公司,1家已注销,3家现场未开门),通知电话等方式告知10分公司总公司名义按“汽车租赁经营者备案事项”办理指南要求办理备案,并告知具体可以拨打22055075咨询,并要求其在20个工作日内前往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办理备案。该问题已对长乐区交通运管中心职工王辉同志予以批评教育。 

  (23)4家出租车企业已修订完善企业奖惩等管理制度并已落实每月驾驶员安全例会开展服务质量提升教育。本年度信誉考核中根据乘客投诉率、投诉回复处理情况对相关企业进行扣分。

  (24)针对乘客投诉出租车不打表、服务态度差等问题,若经过核实事实清楚的,执法大队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若事实存在争议的,执法大队也将积极协调化解矛盾。针对投诉件多的问题,执法大队对辖区内的出租车企业进行集中约谈,督促企业提高服务质量。

  我局将长期坚持严厉打击非法营运、无证经营行为,持续强化对汽车租赁企业、出租车公司的动态监管。该问题已对长乐区交通运管中心职工王某同志予以批评教育。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20-24):基本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问题12:驾培行业监管缺位。 

  整改进展情况 

  (25)2025年以来,共检查驾培机构17家次,督促各驾校落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提高服务质量。按照《福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合同》约定事项条款开展教学活动。 

  (26)在2025年8月份质量信誉考核中,参照评分标准及驾校投诉量的实际情况进行评分。

  (27)2025年以来,坚持按月在政府网站公开各驾校投诉数量,接受社会监督。 

  (28)2025年以来,结合日常路面巡查、群众举报以及运发中心抄告线索,执法大队组织执法人员加强相关重点点位巡查。根据群众举报以及运发中心移送的非法场地线索,共核查疑似违规场外培训点8处,分别为江田镇长林村新村南路54号内纺织厂内场地、江田镇友爱村南山礼堂前场地、江田镇克明楼天后宫前场地(江田镇克明村)、金峰原众安客运公司后面场地(金峰镇集仙村)、营前街道马头村龙舟公园场地、民生学校场地、顺安驾校(松下校区训练场)、江田镇滨海工业区 仙东路16号(福州晟浩科技)附近场地。经现场调查,发现龙舟公园、顺安驾校(松下校区训练场)、江田镇长林村新村、江田镇滨海工业区仙东路16号(福州晟浩科技)附近场地确实存在相关违法行为。针对在龙舟公园、顺安驾校(松下校区训练场)检查出的涉嫌违规场地外培训的违法行为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针对在龙舟公园、顺安驾校(松下校区训练场)、江田镇长林村新村发现的对教练员未随车教学违法行为以及江田镇滨海工业区仙东路16号(福州晟浩科技)附近场地发现的使用非本机构车辆开展培训活动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共计罚款0.42万元。针对金峰镇集仙村、江田镇克明村仍存在许可场地外违规培训的情况,执法人员多次前往现场查看(分别于2025年1月7日、1月14日、5月12日、8月11日、9月11日、9月18日、9月25日、11月3日、12月2日、12月17日前往江田镇克明村场地查看;6月5日、7月14日、9月17日、10月21日、11月12日前往金峰镇集仙村现场查看),均未在现场发现有教学活动,我局已将相关情况抄送至金峰镇、江田镇,要求乡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涉事地点巡查监管,对相关问题依法依规处置。后续我局执法人员将不定期开展“回头看”,一旦发现在许可场地外违规培训的情况立即处置。

  (29)2025年,共受理群众投诉的涉及驾校场地投诉4起,执法大队组织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核查情况,将核查后的情况及时进行反馈,并在日常巡查过程中进行不定期回访。该问题已对长乐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维修与驾驶科科长、四级主任科员陈某某同志予以批评教育。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25-29):基本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问题13:公交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进展情况 

  (30)认真分析群众投诉,进行实地调研,积极采纳群众的有效意见,做好公交线路及站点的优化调整。下半年已优化10条线路,新增4条线路。 

  (31)定期与公交运营企业召开公交线路、站点分析会,了解各线路、各站点客流情况等,及时优化低效公交站点。已优化7个低效公交站点。

  (32)已指定专人负责公共汽电车运营服务质量考核汇总及公示工作,并及时公开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评价信息。该问题已对长乐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政法科科长、四级主任科员马某某同志予以批评教育。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30-32):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5.关于“重大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的问题 

  问题14: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33)组织人员深入交通运输企业督导服务和警示约谈,持续保持行业监管高压态势,严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两类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结合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5年已督导交通运输企业138家次,约谈企业1家,督促31人完成“两类人员”的考核工作。 

  (34)深入学习《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截至目前已推动元翔(福建)空港快线有限公司、福州市长乐区闽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

  (35)要求企业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对照“一企一策”“一项一案”要求,建立企业风险隐患管控及安全监管台账。已推动我区80家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台账。该问题已对长乐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科主要经办陈某某同志予以诫勉谈话。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33-35):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15: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进展情况 

  (36)对最新党组中心组学习文件进一步加强学习,对照文件要求并结合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厘清学习计划和补充学习的关系,杜绝类似情况发生。已根据(长委宣联〔2025〕4号)文件精神,制定学习计划。

  (37)将“千万工程”经验纳入2025年度党支部“三会一课”内容,并对学习内容开展一次研讨。局党组2025年3月18日第四次党组(扩大)会议上进行学习。机关、运发、执法大队支部均于2025年8月学习并研讨。

  (38)已在7月22日党组第十二次会议上专题总结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以上问题已对长乐区直交通运输系统党委办公室副主任、长乐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八级职员陈某某同志予以诫勉谈话。 

  (39)已于7月31日通过区政府专题会议,并与区纵横交建公司签好公交站台移交清单。该问题已对长乐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政法科科长、四级主任科员马某某同志予以批评教育。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36-39):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16: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重视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 

  (40)已制定下发年度扫黑除恶工作要点,区分人员职责,明确分工。 

  (41)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及各类平台共摸排各类违法违纪线索865条,行政立案处罚200起,未发现有涉黑涉恶线索。该问题已对长乐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科主要经办陈某某同志予以诫勉谈话。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40-41):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17:移风易俗工作落实不彻底。 

  整改进展情况 

  (42)已在局公示栏公示2025年1开始已在局公示栏公示科级以下干部职工有参加或操办婚丧喜庆活动情况。该问题已对长乐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副主任李某某同志予以谈话提醒。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42):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18:保密工作不够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 

  (43)已于9月15日制定印发《福州市长乐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局工作秘密事项清单的通知》 

  (44)202512完成涉密计算机安装国产信息安全系统“三合一系统”纳入采购计划安装

  (45)已在局内两台涉密计算机屏幕和主机显眼处张贴使用人信息、涉密等级。该问题已对长乐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一级科员洪某同志予以批评教育。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43-45):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还需加力”的问题 

  问题19: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46)局党组已于2025年4月17日、2025年5月22日、2025年8月21日在会议上传达部署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会议精神以及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机关、运发、大队支部分别于2025年5月13日、2025年6月5日、2025年6月19日、2025年6月26日、2025年8月26日传达学习。

  (47)压紧压实责任,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继续沿用2024年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48)已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该问题已对长乐区直交通运输系统党委办公室副主任、长乐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八级职员陈某某同志予以诫勉谈话。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46-48):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0:廉政谈话制度落实不严。 

  整改进展情况 

  (49)已按组织部最新通知要求,规范更新股级任免程序,做好后续干部任前廉政谈话。 

  (50)2025开始规范开展“一对一”廉政谈话。该问题已对长乐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副主任李某某同志予以谈话提醒。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49-50):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1: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工作未能持之以恒。

  整改进展情况 

  (51)2023年以来参公人员刘某某等5人的承诺书和报告表在入职时已签订。补签事业编制人员余某某等2人材料。 

  (52)今后将按照长委办〔2023〕20号文件精神规定,组织新入编的工作人员于入编后30日内签订承诺书和报告表。2025年已要求新进事业编邱某某、黄某某做好相关签订。该问题已对长乐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副主任李某某同志予以谈话提醒。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51-52):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关于“抓作风建设不严不实”的问题 

  问题22:日常管理有待加强。 

  整改进展情况 

  (53)已于2025年4月、2025年9月先后两次开展因私证照排查工作,确保覆盖全局干部职工,已完成新入职干部因私证照补交工作。该问题已对长乐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要经办黄某某同志予以诫勉谈话。 

  (54)已优化完善我局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规定,新入职干部职工报到15个工作日内完成证照排查与收缴。该问题已对长乐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要经办黄某某同志予以诫勉谈话。

  (55)已印发文件办理告知单(JH<2025>6号),修订完善考勤管理制度,明确各类假期(包括事假、病假、年假等)的审批权限、流程及时限要求。

  (56)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和日常管理,已对窗口人员根据考勤时段节点开展常态化提醒,严格遵循考勤制度进行监督处罚。未按时签到、签退情况显著减少。该问题已对长乐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任、三级主任科员曹某某同志予以谈话提醒。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53-56):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3:工作态度不够端正。 

  整改进展情况 

  (57)加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增强工作人员严谨意识。该问题已对长乐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八级职员江某某同志予以谈话提醒。 

  (58)已要求窗口负责人对工作人员填报的机动车维修备案表格进行复核,确保表格内容符合备案要求。备案表格均通过2人审核,承办人与复核人员签字确认。该问题已对长乐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八级职员江某某同志予以谈话提醒。

  (59)已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对企业提供的资质证件类材料通过正式渠道查询真伪,没有发现假证蒙混现象。

  (60)针对审核材料不认真问题局领导于20251020日对维修与驾驶科科长、四级主任科员陈某某谈心谈话,通过谈话,深刻意识到问题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坚决克服执法检查不够严谨的问题,并切实履行好行业监管职责。

  以上问题已对长乐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维修与驾驶科科长、四级主任科员陈某某同志予以批评教育。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57-60):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4:公车管理较松懈。 

  整改进展情况 

  (61)定期对闽A733KQ公车的定位系统情况和车辆轨迹抽查。已于2025年1月14日与福建广电签订销售合同,为执法大队车辆安装车载北斗定位系统6台。 

  (62)已对公车管理人员和所有司机开展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重点宣讲公车使用管理规定及相关纪律要求,提升规范用车意识。

  (63)202411月公车洗车费用报销已随附详细清单

  64针对违规停放公务车闽A733KQ问题,已于2024年12月辞退司机林应甦2025年1月9日办公室负责人陈某予以诫勉谈话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61-64):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3.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问题25:挂账长期未处理。 

  整改进展情况 

  (65)已制作催款通知书,与借款公司长乐市纵横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沟通协商,制定还款计划。2025年9月18日借款公司长乐市纵横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已归还借款29.38万元。 

  (66)2025年10月15日已联系陈某某退还奖金,2025年11月5日退还奖金4841元已上交国库。

  (67)督促各业务科室做好支付单,将结余诉讼退费25.25万元上交国库,结余诉讼退费25.25万元已于2025年6月25日上交国库。该问题已对长乐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四级主任科员陈某某同志予以责令检查。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65-67):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6:报销存在漏洞。 

  整改进展情况 

  (68)已补全2023年3月-2024年4月电费、宽带费发票。 

  (69)2024年1-5月电话费报销已补充费用清单。

  (70)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财务室工作人员每月认真核对电费、宽带费、电话费等材料,及时发现缺失凭证。该问题已对长乐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四级主任科员陈某某同志予以责令检查。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68-70):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7:资产管理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71)已于2025年3月在我局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工作。 

  (72)已于2025年7月出口道闸设备补录进固定资产卡片。

  (73)已于2025年6月将阳春园4间杂物间移交至区城投集团。

  (74)已于2025年9月与区城投集团签订古槐养护站租赁合同。

  (75)已印发《长乐区交通运输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该问题已对长乐区交通局固资办主要经办陈某某同志予以批评教育。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71-75):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8:部分项目履约担保未落实。

  整改进展情况 

  (76)上述项目均已完工。区农村公路养护所已建立履约保证金项目管理台账。该问题已对长乐区农村公路养护所副所长、专技七级吴某某同志予以诫勉谈话。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76):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9:政府采购管理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77)目前暂未有此类相关工作,今后若有开展此类工作时,对参与询价的公司加强关联性审查,将增设要求参与询价各方签订“无关联性承诺书”环节,并向参与询价各方宣讲明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该问题已对长乐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八级职员蒋某某同志予以批评教育。 

  (78)已组织人员参加采购业务知识的学习,提升人员业务能力。

  (79)交通工程质量核验抽检工作已按要求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于2025年9月1日开标,中标单位为厦门市交通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广西交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福建省交设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10月10日已完成合同签订。已对长乐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第四中队副中队长、八级职员郑某某同志予以谈话提醒。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77-79):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0:合同签订程序倒置。

  整改进展情况 

  (80)现无新项目。后续新项目将落实并长期坚持严格执行合同签订程序,坚持“无合同不施工”原则,将施工合同作为进场施工的前置要件,确保项目规范有序进行。

  (81)现无新项目。后续新项目将落实并长期坚持严格执行“先上会审议、后签订合同”流程。

  (82)现无新项目。后续新项目将落实并长期坚持将项目监理、设计等事项的上会审议作为合同签订的前置必经程序,未完成审议的项目不得启动签约。该问题已对长乐区农村公路养护所副所长、专技七级吴某某同志予以诫勉谈话;已对长乐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政法科科长、四级主任科员马某某同志予以批评教育。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80-82):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1:委托造价核算不合理。

  整改进展情况 

  (83)已组织人员学习应急抢险工程计量支付、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结算等管理办法。 

  (84)已落实并长期坚持明确农村公路应急抢险项目的实施,不再要求预算书,直接以现场工程量签证单进行审核。

  (85)已落实并长期坚持明确“保洁、绿化、日常养护”等纯服务类项目,按服务类规范核算,不再编制工程结算书。该问题已对长乐区农村公路养护所副所长、专技七级吴某某同志予以诫勉谈话。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83-85):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聚焦党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问题32:行议事决策机制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 

  (86)2025年起党组(扩大)会议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会议记录上按实逐个记录各班子成员对相关问题的意见,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该问题已对长乐区直交通运输系统党委办公室副主任、长乐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八级职员陈某某同志予以诫勉谈话;对长乐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一级科员洪某同志予以批评教育。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86):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3:统筹谋划党建工作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87)已于2025年1月26日,2025年9月19日召开党组会议部署党建工作。该问题已对长乐区直交通运输系统党委办公室副主任、长乐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八级职员陈某某同志予以诫勉谈话。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87):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4:民主生活会不严肃。 

  整改进展情况 

  (88)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已由党办开展预审核,重点核查民主生活会上需说明的内容是否全部覆盖、无遗漏;局党组书记郑竹同志对具体内容进行最终把关,对检查内容不完全不到位的予以退回重写。该问题已对长乐区直交通运输系统党委办公室副主任、长乐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八级职员陈某某同志予以诫勉谈话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88):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关于“制度执行有待加强”的问题 

  问题35: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 

  整改进展情况 

  (89)2025年1月7日,将2025年度执法协管员合同修订及续签有关事项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并按“一年一签”签订保安劳务派遣服务合同。

  (90)我局执法大队于2025年9月10日组织大队部门负责人学习2023年3月制定的《福州市长乐区交通运输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增加业务人员对重大决策制度有关程序的了解今后规范局务会议党组会议题报送

  (91)我局执法大队于2024年12月26日组织对6名保安协管员进行考核,并及时报告考核结果。

  以上问题已对长乐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八级职员蒋某某同志予以批评教育。

  (92)集中组织领导班子和相关关键岗位人员,深入学习“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核心要义、政策要求以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明确决策范围、程序、标准和责任。按照“三重一大”范围审核局党组会议题,退回不合规议题两次。2025年以来业务科室报送的议题均由科室负责人、分管、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报送提议表至党办。该问题已对长乐区直交通运输系统党委办公室副主任、长乐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八级职员陈某某同志予以诫勉谈话。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89-92):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6:内控制度不健全。 

  整改进展情况 

  (93)已组织科室人员学习政府购买服务相关管理办法。 

  (94)根据福州市长乐区财政局关于长乐区50万元以下财政资金建设项目工程结算有关事项通知〔2020283关于进一步规范直接委托工程10万元以下相关计费标准的通知交工202388文件精神今后进一步统一规范采购标准已经结束的项目无法变更,后续如果有新项目严格执行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10万元以内局务会议研究预算金额10-50万元以下采购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或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服务单位。该问题已对长乐区农村公路养护所副所长、专技七级吴某某同志予以诫勉谈话。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93-94):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7:会议决定执行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95)原局务会议纪要议定由福建法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预算编制,因该预算公司经办人员误使用其另一家公司(福建海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导致公司名称出错,后续我们在对接合同环节未能及时审核发现问题。已落实并长期坚持采用“双核查”方式,加强对合同等材料的审核,区农村公路养护所负责人在合同签订前需核查是否与会议纪要一致,至财务部门付款环节时,财务部门负责人再次核对合同与纪要内容,不一致的一律退回。该问题已对长乐区农村公路养护所副所长、专技七级吴某某同志予以诫勉谈话。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95):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3.关于“队伍建设还需完善”的问题 

  问题38:人事任用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 

  (96)经2025年第17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已对工勤人员、借用人员任负责人职务事宜进行相应调整。已调整工勤人员任职科室负责人等核心管理岗位,免去事业工勤王某同志任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运政科负责人职务,免去借用人员林某同志任龙门治超站负责人职务,免去事业工勤刘某同志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二中队负责人职务,并根据工勤人员的技能特长和工作经验,合理分配辅助类事务,确保人尽其才。截至目前,我局已完成干部调整工作,任命执法大队陈某同志为龙门治超站负责人。下一阶段,我局将综合研判交通系统干部履职表现,紧密结合单位岗位实际需求与职数空缺情况,统筹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力争2026年9月前完成其他新任负责人的选拔配备并到岗就位。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96):基本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问题39:空编情况较突出。

  整改进展情况 

  (97)通过执法机构专项招考和2025年长乐区事业单位招考共招录执法大队事业干部6人,已于2025年1月报到3人,2月报到1人,8月报到2人。因工作原因调出2人,截至目前,执法大队空编率降低至30%,计划通过2026年事业单位招聘2-3人,争取到2026年底将执法大队空编率降低到25%。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97):未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未完成

  问题40:混岗混编现象普遍。 

  整改进展情况 

  (98)2025年10月9日已制定《关于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岗位归位调整方案》,梳理执法大队、运发中心、运管中心人员编制情况,制定相应措施,以“人岗相适、编岗匹配”为核心,推进岗位归位:1.开展全面排查摸底,核实相关人员编制、岗位等信息,梳理形成混岗人员情况统计。2.实施分类差异化调整,一是调整工勤人员任职核心管理岗位职务岗位,免去王某、刘某、黄某某等人科室负责人职务,归位至工勤岗位从事辅助类工作;二是优先保障执法队伍归位,安排管理岗位陈某、专业技术岗位王某某等回执法大队工作,保障执法工作正常开展,陈某某回区农村公路养护所工作,辅助道路养护相关工作,傅某某、林某某返回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工作;三是分流历史遗留混岗人员,针对区交通运管中心历史机构改革形成的混岗问题,按照“人岗相适、编岗匹配”的原则将运管中心周某、陈某某、王某、张某某等人分流至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从事交通行业监管辅助工作,黄某某、陈某、李某、陈某某等人分流至区交通运输执法大队,从事执法辅助工作;四是推进因阶段性工作需求抽调的混岗人员回归岗位。安排黄某某返回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岗位,陈某某、林、陈返回区交通运管中心岗位。四是推进因阶段性工作需求抽调的混岗人员回归岗位。安排黄光领、陈剑光、林海、陈伟返回原单位岗位。五是妥善处理人员短缺补位混岗,通过加快人员招聘或调配,及时补充缺岗岗位,待新人员到岗后,立即安排补位混岗人员归位。3.规范岗位与编制管理,强化考核监督,及时跟踪工作交接及到岗适应情况,推进人员归位。截至目前,已有18名干部回归岗位,下一步将加快人员招聘和调配,及时补充缺岗人员,推进人员回归。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98):基本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4.关于“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有疏漏”的问题 

  问题41:组织管理有待完善。 

  整改进展情况 

  (99)已于2025年7月1日与非党临聘人员陈某某解聘,目前已安排党员谢某某接手从事机关支部党务工作。 

  (100)郑某某因无收入来源和生活困难,根据党费收缴和管理规定,201711暂免交其党费,待其生活有好转后恢复党费上交。2025年1月,郑某某按其退休待遇恢复党费恢复交纳党费;林某某已于2024年11月退休,因其退休前无工作,因此按照最低党费标准交纳;郑某某已于2025年9月5日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居住所在社区,其退休前无工作,因此按照最低党费标准交纳;曹某某已于2021年3月死亡。陈某已于2017年从交通运输局辞职,陈某某为海运公司企业职工,目前两人(陈某、陈某某)档案遗失无法找到,正多方查找,待档案问题解决后再将两人的组织关系移走。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99):已完成;措施(100):未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未完成。

  问题42:“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力。 

  整改进展情况 

  (101)2025年以来,各支部按要求共安排9次党课,均按实际做好签到、记录工作。 

  (102)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运发支部于2025年9月开展了1次自查工作。

  (103)按照开会实际确定签到表人数,并做好未参会人员的备注情况。该问题已对长乐区直交通运输系统党委办公室副主任、长乐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八级职员陈某某同志予以诫勉谈话。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101-103):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43:换届选举程序不严谨。 

  整改进展情况 

  (104)已更正换届选举中的错误记录,并于2025年9月做好“三会一课”自查工作。 

  (105)已进行说明,并于2025年8月在党务公开栏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106)2025年9月在党建交流会上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学习。该问题已对长乐区直交通运输系统党委办公室副主任、长乐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八级职员陈某某同志予以诫勉谈话。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104-106):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44:党费管理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107)机关、运发支部于2025年8月补足黄某某、林某、林某某、林某、陈某、退休支部郑某某同志未足额交纳的党费差额51.6

  (108)党费收缴情况均在局公告栏、执法大队公告栏按要求进行公示。

  (109)2025年没有使用回拨党费,目前2026年度财政一体化系统暂未开启,将于2026年2月份前将通过党费进行支付退休党支部委员补贴的2305元予以退回党费所在账户。该问题已对长乐区直交通运输系统党委办公室副主任、长乐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八级职员陈某某同志予以诫勉谈话。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107-108):已完成,措施(109基本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四)聚焦巡视巡察整改等落实方面 

  2021年10月9日,区委巡察三组向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4个方面18项共38个问题,但本轮巡察发现局党组依然存在整改不力、改后又犯等问题。

  1.关于“重点问题整改不力”的问题 

  问题45:上轮巡察指出尚在整改中的“出租车改制问题”,至2024年12月仍未整改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110)已于2025年4月向区领导报告,经区领导同意后于2025年4月起暂缓执行2021年区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区出租汽车公司清算解散工作实施方案》,待国家和省市出台相关文件后,再推进该方案实施,确保出租汽车公司保持安全稳定。该问题已对长乐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科主要经办陈某某同志予以诫勉谈话。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110):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关于“存在纸面整改”的问题 

  问题46:上轮巡察指出“2019年滨江滨海路三营澳渔港路段路桥工程,工程预付款申请表与工程款支付证书监理工程师签名不是同一人”,局党组要求该监理单位按合同约定承担10万元违约金,整改报告中反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但至2024年12月仍未收取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111)2025年6月23日已责令监理公司完成上缴10万元违约金。该问题已对长乐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第四中队副中队长、八级职员郑某某同志予以谈话提醒。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111):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3.关于“部分问题改后又犯”的问题 

  问题47:上轮巡察指出“财务审批‘一支笔’制度执行不到位”,本轮巡察仍发现2021年1月-2024年2月期间报销治超站电话费等6笔费用合计1.42万元,发票未经主要领导签批。

  整改进展情况 

  (112)已由时任主管领导对漏签票据进行补签手续。 

  (113)已重新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财务人员及各科室经办人员开展财务审批流程进一步学习,明确发票签批的责任主体、流程节点及时限要求,强调所有报销票据需经经办人员初审、科室负责人审核、财务部门复核、主要领导签批四个环节方可入账。该问题已对长乐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四级主任科员陈某某同志予以责令检查。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112-113):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为彻底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我局将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松、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工作,确保问题见底清零、成效常态长效。

  (一)紧盯未完成任务,压实责任限期整改 

  对于因客观条件限制尚未完全到位的问题,我局已建立专门台账,明确阶段性目标与最终时限。例如,关于“智慧路长”APP系统数据更新问题,其根本解决方案在于对接全省统一的“一路一档”平台。当前,我局已停止使用原有系统,并将严格根据上级部署,在2026年全省平台统一上线后,第一时间完成切换与应用,届时将从根本上确保系统数据与实际路网信息一致。在此之前,我局将通过现有管理手段,保障路长制工作的有效运行。

  (二)立足常态长效,巩固拓展整改成果 

  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注重从体制机制上固本培元,将整改措施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1.持续强化政治建设,筑牢思想根基。将把持续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健全并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制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并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交通运输领域不折不扣落地生根。

  2.持续提升治理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在行业监管上,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企业安全督导、异地车辆协查等做法常态化、制度化,完善执法案卷管理和多环节审核机制,提升执法规范性与精准度。在公共服务上,动态优化公交线网,定期公开服务质量考核结果,加强对驾校、租赁企业的日常监管与投诉信息公示,切实提升群众出行满意度。

  3.持续夯实基础设施,保障路网品质。坚持建管养并重,推动道路巡查、修复与养护工作常态化、专业化。通过加强乡镇专管员培训、实地检查与重点路段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建立长效管养机制,保障路域环境整洁、安全、畅通。

  4.持续深化正风肃纪,规范内部管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廉政谈话等制度,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强化内控机制执行,在公车使用、财务报销、固定资产管理、采购与合同审核等关键环节持续发力,定期开展盘点与核查,筑牢廉政风险“防火墙”。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8995966;通信地址: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邮政编码:350200;电子邮箱cljt520@163.com。

                                                                                                                                                                            中共福州市长乐区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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