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源榕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及相关利害关系人:
近期,本局收到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关于恢复福州市长乐区源榕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工商登记的函》(2025)闽0112执3998号。经本局核查查明:在申请执行人林建彬与被执行人福州市长乐区源榕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何文武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期间,涉案公司投资人何英源、何元庆向本局提交《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隐瞒公司正处于法院立案执行、存在未结诉讼执行案件的真实情况,虚构“无正在立案调查、行政强制、诉讼仲裁程序”的事实,以欺诈隐瞒方式于2025年11月28日在本局取得简易注销登记。
我局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上述虚假登记事项。因当事人和相关人员未配合也未委托他人来我局配合调查,依据《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第十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
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理,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或申请听证,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法依规撤销本局于2025年11月28日核准的简易注销登记、恢复企业合法主体资格。
联系人:许文超、林波,联系电话:0591-62680023。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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