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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召开生活垃圾处理费搭水征收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福州市长乐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05-19 10:28 浏览量:

  福州市长乐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召开

  生活垃圾处理费搭水征收听证会的公告

  为规范我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提升收缴效率与服务效能,保障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长效运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及《福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榕政办规〔2023〕19号)等规定,结合长乐区实际,拟推行生活垃圾处理费与水费捆绑(搭水)征收模式,现就召开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审议长乐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搭水征收方案,主要包括生活垃圾收费改革背景、必要性、政策依据,讲解收费标准测算、征收方式、资金管理、优惠政策、实施步骤等核心内容。

  二、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6月22日(星期一)上午9:30(会期半天)

  地点:福州市长乐区原机关大院政协楼5楼(地址:长乐区解放路27号)

  三、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名额(共24名)

  1.消费者代表(10名):长乐区常住居民代表。

  2.非居民代表(5名):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代表。

  3.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

  4.部门代表(5名):市环卫中心、区城综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自来水公司。

  5.行业专家代表2名。

  四、旁听人员及新闻媒体

  旁听人员:5名,自愿报名,额满即止。

  新闻媒体:区融媒体中心记者2名。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17:00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单位证明来我局报名。报名者请按要求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并填写报名表。

  (三)相关要求

  1. 听证会参加人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按时参会并独立发表意见。

  2.消费者代表、非居民代表采取自愿报名+随机抽取方式产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门代表由单位推荐或邀请。

  3.参会人员名单确定后,将于听证会前15日在长乐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乐区南山路62号3楼302室 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1-28925070

  邮政编码:350200

  特此公告

  福州市长乐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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