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召开
生活垃圾处理费搭水征收听证会的公告
为规范我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提升收缴效率与服务效能,保障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长效运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及《福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榕政办规〔2023〕19号)等规定,结合长乐区实际,拟推行生活垃圾处理费与水费捆绑(搭水)征收模式,现就召开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审议长乐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搭水征收方案,主要包括生活垃圾收费改革背景、必要性、政策依据,讲解收费标准测算、征收方式、资金管理、优惠政策、实施步骤等核心内容。
二、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6月22日(星期一)上午9:30(会期半天)
地点:福州市长乐区原机关大院政协楼5楼(地址:长乐区解放路27号)
三、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名额(共24名)
1.消费者代表(10名):长乐区常住居民代表。
2.非居民代表(5名):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代表。
3.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
4.部门代表(5名):市环卫中心、区城综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自来水公司。
5.行业专家代表2名。
四、旁听人员及新闻媒体
旁听人员:5名,自愿报名,额满即止。
新闻媒体:区融媒体中心记者2名。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17:00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单位证明来我局报名。报名者请按要求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并填写报名表。
(三)相关要求
1. 听证会参加人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按时参会并独立发表意见。
2.消费者代表、非居民代表采取自愿报名+随机抽取方式产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门代表由单位推荐或邀请。
3.参会人员名单确定后,将于听证会前15日在长乐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乐区南山路62号3楼302室 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1-28925070
邮政编码:350200
特此公告
福州市长乐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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