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规〔2021〕5号)的规定,现将长乐北区集中供热改造工程拟使用林地情况公示如下:
1.拟使用林地单位:华能产投(福州)热力有限公司
2.拟使用林地地点:位于吴航街道十洋村,航城街道五竹村、里仁村、石燕村、石屏村,潭头镇岱西村、岱灵村,鹤上镇仙街村、新览村,湖南镇湖滨村林班小班号详见一览表,四至范围详见红线图
3.拟使用林地用途:基础设施
4.拟使用林地面积:3.8171公顷,(集体林地面积3.8171公顷)
5.公示期限: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22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拟使用林地范围内的林地林木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依法享有获得相关补偿的权利。
对拟使用林地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5月22日前向我局反映。
联系人: 郑媛
联系电话:28976680,22055070
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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