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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闽台关系档案资料的公告
来源:长乐区档案馆 2026-05-15 10:08 浏览量:

福建与台湾地缘相近、血缘相亲,两岸交往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真实记录了两岸的社会变迁,承载着珍贵而厚重的民族记忆。长乐作为福建省台胞祖籍地之一,保存着反映两岸历史渊源与文化联结的原始资料。为保障闽台关系档案资料得到妥善的保管保护,充分发挥闽台关系档案助力两岸融合的积极作用,进一步丰富馆藏资源、优化馆藏结构,福州市长乐区档案馆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各类闽台关系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与内容

本次征集的“闽台关系档案”,是指闽台往来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印证两岸历史渊源,体现两岸交流交往,承载中华民族记忆,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主要包括:

(一)文书、信件、契约、族谱等;

(二)个人及其眷属或者相关亲历者的日记、回忆录、口述资料等;

(三)书画、印章,匾额、楹联、碑刻及其拓片等;

(四)照片、录音、录像等;

(五)反映传统礼仪、民俗文化、纪念活动等的资料;

(六)其他依法需要保护的历史记录及其载体。

二、征集形式与要求

(一)本次征集活动以自愿捐赠为主,所捐赠档案文献归国家所有,永久保存于福州市长乐区档案馆。

(二)捐赠的档案资料应当来源合法、真实可靠、权属明确。

(三)捐赠者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四)捐赠的档案资料载体形式可多样。照片应为未经修改处理的原始记录,并注明拍摄者、拍摄时间、地点、内容等基本信息;音视频应播放流畅、声音或画面清晰、主题突出,并注明拍摄者、拍摄时间、地点、简要内容说明等基本信息;实物应附简要文字说明,如物品名称、功能作用等背景信息。

三、联系方式

捐赠者可将所捐赠档案资料通过邮寄或实地捐赠等方式送交至福州市长乐区档案馆。

联系人:陈滋丰、郑静

联系电话:22105660

联系地址:福州市长乐区营前街道和谐路东北侧三馆三中心3号楼6层

邮    编:350200

未尽事宜,欢迎来电来函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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