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区工业化建筑(设计阶段)认定管理工作,依据《福州市工业化建筑(设计阶段)认定指导意见》要求,现将福州空港综保区开发有限公司“空港综保物流分拨中心一区”2#楼、4#楼,5#楼建设项目相关情况及专家组意见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附件一:长乐区“空港综保物流分拨中心一区”2#楼、4#楼,5#楼建设项目装配式建筑(设计阶段)预评价专家评审意见
附件二:装配式建筑评价申请表(长乐区“空港综保物流分拨中心一区”)
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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