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局相关文件及工作要求,我局认真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职责,现将我局2025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铸魂提能,筑牢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根基
我局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掀起学习宣传热潮,厚植思想根基。坚持以上率下,强化部署,推动各项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有序开展、落实到位。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2025年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用法律法规和学法用法常态化制度化。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在我局落地落实。依托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APP等学习平台,提高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实效,干部每年培训时长均完成了100学时。
(二)融入大局,以法治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
(1)构筑知识产权“护盾”。推广知识产权侵权责任险等保护类保险,积极引导各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投保,增强龙头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已动员6家企业完成2025-2026年专利保险投保工作;指导15家企业申报2025年福州市专利保险保费补贴项目。
(2)建立跨区域保护机制。1月,我局携手马尾法院,成功开创了跨部门、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同联动的新篇章,创新性地运用“行政处罚+行政调解+司法确认”的“三位一体”多元化解模式,高效处理了一起涉及中华老字号品牌的商标侵权纠纷。
(3)完善行政保护工作机制。建立知识产权工作专班,实施案件管理备案、重点案件研讨等制度,提高全局上下齐抓共管工作合力。2025年以来,我局共立案查处知识产权案件29件,结案28件。
(4)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裁决规范化建设。在江田市场监管所开展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先行所品牌化建设,制定《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设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品牌所的工作方案》,提升市场监管所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的能力和水平,优化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流程,以点带面整体推升全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2)全力打造一流法制化营商环境
1.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制度
2025年我局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指导督促全区各单位开展公平竞争审查,配合上级公审办核查涉嫌违规问题3份,核查情况已上报反馈;开展区级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工作,共抽查政策措施60份,发现问题文件12份,目前已收到各起草单位的整改反馈材料。开展公平竞争会同审查工作,2025年以来,共开展会同审查9次。配合福州市公审办开展政策措施抽查工作,其中涉及长乐区文件共15份,目前材料已上报提交。
2.开启“证照联办”新模式,优化营商环境再升级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准入准营便利化水平,区市场局组织窗口工作人员深入学习《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市场监管领域“证照联办”改革工作的通知》及福建省市场监管领域简易变更或注销“证照联办”线下服务业务规范、福建省市场监管领域设立登记与首次申请“证照联办”线下服务业务规范。按照文件精神,将市场局在区政务服务中心的37号服务窗口设置为综合受理窗口并指派专人作为综合窗口联系人。2025年以来,办理“证照联办”办件111件。
(四)规范履职,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效
1.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1)深入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标准化。认真对照《长乐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具体任务分工表》,结合我局职能,有序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目前发布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的办事服务类事项共106项,其中行政许可66项,其他类事项40项,已全部完成“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绑定工作,并发布相应的办事指南。即办件事项74项,占比69.81%,“全流程网办”事项50项,占比47.17%,“一趟不用跑”事项101项,占比95.28%。
(2)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的文件精神,做好由我局牵头的高效办成一件事,深入推进关联事项集成办、简易事项智能办,不断完善线上线下融合的政务服务体系,更好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为申请人提供即时、高效、便捷的集成化服务,为群众带来更好地政务服务体验。2025年以来,完成“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561件、“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1022件、“开办餐饮店一件事”361件、“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77件。
(3)落实“无证明城市”运用。扩大“无证明城市”系统使用范围,我局18个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均申请“无证明城市”账号,在缺材料情况下从“无证明城市”系统发起协查,减少群众的跑趟次数,2025年以来,我局共发起无证明协查164个。
2.扎实开展涉企行政检查工作
(1)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我局高度重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福建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措施》的文件要求,通过局务会传达并学习文件精神,深刻领会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重要意义。同时,制定《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市场监管〔2025〕44号),进一步明确要求各执法部门做好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坚持执法为民、服务企业的理念,杜绝随意检查、重复检查、过度检查等现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2)完善检查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为确保涉企行政检查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我局严格贯彻执行涉企行政检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各类制度规范。推进做好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备案,推动“无事不扰”、“无感监管”清单落实落地,切实提升企业感受度。确保“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同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避免“以罚代管”。
3.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强化执法监督工作
(1)严格落实包容审慎原则。积极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首违不罚”等相关规定的精神,全面落实“四张清单”、首违轻微不罚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案件审核,认真对照总局、省、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和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免予行政强制“四张清单”的条件,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清单准确、程序合法,严格履行相关案件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防止选择性执法、类案不同罚情形。2025年以来,我局实施减轻处罚、免于处罚以及不予行政处罚的案件共116件,减免罚款金额共计1116余万元。
(2)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定2025年度行政处罚案件评查计划及考核标准,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同时积极参与省、市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2025年以来,共组织开展案卷评查6次,评查行政处罚案卷51件。
4.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
(1)统筹计划制定,筑牢跨部门联合监管基础。我局牵头23个成员单位建立“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2025年福州市长乐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长联合监管办〔2025〕1号),明确51个具体抽查事项及各部门职责分工,确保跨部门检查有序推进。强化与“综合查一次”有机融合,推动更多“双随机”检查事项逐步纳入“综合查一次”清单,并加强“综合查一次”与“双随机”年度抽查计划统筹实施,对检查对象一致、检查时间相近的事项,合并实施检查,从源头减少涉企检查次数。
(2)优化抽取与监管,减少重复检查数量。在监管平台内设置重复抽取主体提醒和年度检查次数统计功能,避免同一企业年内重复检查,并将企业信用风险划分为A、B、C、D四类,实施差异化监管。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运用比例不低于90%,提高对信用不良企业的抽查比例,对诚信守法企业“无事不扰”。今年以来,我局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开展抽查7次,覆盖市场主体715家,未发生重复检查情况。同时,全面深化市场监管协同检查改革,打破业务条线分割,运用全省市场协同检查统筹系统,精准公平抽取检查对象,持续优化协同检查流程,
(3)创新监管方式,减少企业经营干扰。一方面,积极推行“入企扫码”与非现场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审批后生成“检查码”,执法人员入企“亮码”检查,企业可通过“e福州”APP和“闽政通易企办”App查看检查信息。对信用良好和一般的低风险企业,鼓励非现场检查,企业通过“闽政务”企业端、“闽政通易企办”App线上提交材料、反馈整改结果,目前已实现3家企业“不见面”检查。
另一方面,建立检查评价与回访机制。实施非现场检查的企业,可在线上对检查行为进行评价;对现场检查企业,我局抽取部分进行回访,询问执法规范度,及时回应企业意见建议,持续提升经营主体满意度。
5.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我局持续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推进行刑衔接工作的深度融合,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协作意识,2025年我局依托“闽执法”平台扎实开展行刑衔接工作,共移送案件7件。
二、 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尽管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工作实践中也面临一些共性的挑战和不足:
(一)基层执法力量薄弱。基层执法力量与繁重的监管职责不匹配。存在人员数量不足、年龄结构老化、专业人才断层等问题。同时,具备法律专业背景或法律职业资格的法制审核人员配备不足,缺乏专业人才。
(二)执法队伍能力不均衡。基层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存在差异,在网络交易监管、知识产权保护等新兴领域执法能力有待提升,高端法律人才缺口较大。
三、2026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执法人员执法培训,提高案件办理能力。围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市场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裁量基准和有关政策文件等相关文件,结合各所办案情况和市场监管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选择3-4个所开展培训,以点带面,提高执法人员案件办理能力。
(二)做好执法人员日常管理,推进执法资格考试工作。积极组织新任公务员、事业编人员及工勤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为参考人员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尽量确保参考人员都能通过考试,进一步壮大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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