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漳港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为街道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街道始终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一是健全领导机制,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全年主持召开4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社区及部门年度绩效考核核心指标。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街道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均围绕依法履职情况进行专题述法,切实将法治建设职责落到实处。
(二)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智库”作用,聘请福建(长乐)建达律师事务所3名律师为街道法律顾问,全年出具重大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查意见18份,参与重大矛盾纠纷协调15次,从源头防范法律风险。继续抓好法律顾问制度走深走实,在19村(社区)中,有法律示范点7个,2025年共有村居法律顾问4名,由4家不同的律师事务所来承担,一年来共接待869人次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53件。
(三)规范执法行为,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聚焦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过程透明度。一是强化队伍专业化建设,组织6场次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资格考试,街道现有持证执法人员10名,确保一线执法人员100%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齐执法记录仪5台、对讲机7部等执法设备,聚焦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城乡管理等重点领域,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执法透明度与公信力显著增强,全年录入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行政检查案件2件。
(四)深化多元解纷,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创新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一是做强街道综治中心“一站式”解纷平台,整合司法、信访、公安、劳动保障等力量集中办公,实行“中心吹哨、部门报到”联调联动机制。全年累计受理并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12起,其中重大疑难复杂纠纷20起,调解成功率达98.5%,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二是深化“访调对接”机制,成功化解信访积案8件,全年未发生因矛盾纠纷化解不力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五)深化普法宣传,全力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精准开展普法宣传。以“八五”普法为抓手,组建由法律明白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村居法律顾问组成的普法队伍,针对不同群体制定差异化普法计划。结合“3·15”“4·15”“12·4”等重要节点,开展“法律七进”活动12场,发放宣传材料3600余份,覆盖群众2万余人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存在温差。部分村(社区)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足,存在重业务推进、轻法治保障的倾向,将法治建设视为“软指标”。责任传导层层递减,村(社区)一级法治建设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未形成上下贯通、齐抓共管的工格局。
(二)依法行政能力存在短板弱项。基层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参差不齐,部分人员对法定执法程序把握不够精准,存在执法文书不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不严谨等问题。面对征地拆迁、信访维稳等复杂事项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能力欠缺,仍存在“重管控、轻服务”的惯性思维。
(三)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不足。普法宣传形式较为单一,以传统的发放传单、悬挂横幅为主,缺乏创新性和吸引力。普法内容侧重法条灌输,与群众生产生活需求结合不够紧密,“听得懂、用得上”的实操指引不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门联动普法机制未有效建立,普法工作存在“口号化”现象。
(四)基层依法治理机制不够健全。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制定修订程序不够规范,部分条款存在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情况。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不足,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充分,难以满足群众多样化的法律服务需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运行不畅,各调解主体衔接联动不够紧密,源头化解矛盾的效能有待提升。
三、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6年,漳港街道将聚焦短板弱项,狠抓整改落实,以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效能为核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压实责任链条,健全统筹推进机制。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清单,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责任人。建立常态化调度督导机制,每季度召开工作推进会,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约谈。指导村(社区)将法治建设融入基层治理日常,推动形成“街道统筹、部门协同、村社落实”的工作体系。
(二)强化能力提升,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年度法治培训计划,分层分类开展执法人员轮训,重点围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及重点领域执法实务开展专题培训,全年组织集中培训不少于4次。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和自由裁量权行使,建立执法案例研讨制度,定期复盘典型案例,提升执法人员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三)创新普法模式,增强法治宣传实效。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普法与执法办案、矛盾调解、信访接待深度融合。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充分利用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平台,结合群众关心的婚姻家庭、劳动维权等热点问题,制作通俗易懂的普法内容。依托法治文化阵地,开展以案释法、法治文艺汇演、知识竞赛等活动,提升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吸引力。
(四)夯实保障基础,筑牢法治工作根基。优化基层法治工作力量配置,明确街道乡镇法治工作专职人员,充实村(社区)法治网格员队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加大经费投入,将普法宣传、业务培训、公共法律服务等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加快推进法治信息化建设,运用大数据手段提升执法监管、普法宣传、矛盾化解的智能化水平。
漳港街道办事处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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