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为适应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切实加强对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和《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福建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规定><福建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通知》(闽消〔2023〕165号)等有关规定,经公告征集、单位申报、界定审核,确定福建省臻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万星广场)等147家单位为2026年度我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详见附件),现将调整确定后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向社会公布,请各单位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水平,确保单位消防安全。
特此通告。
附件:《2026年福州市长乐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福州市长乐区消防救援局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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