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度述法工作统一部署,现将本人本年度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依法行政、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等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法治责任。作为中共党员、局主要领导,始终把法治建设摆在资规工作全局重要位置,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主持召开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党组会,认真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向中国法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致信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组织全局上下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资规领域依法行政核心要求,将法治建设与耕地保护、规划编制、用地保障、项目监管等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严守法治工作纪律,确保资规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二)带头尊法守法,树立法治观念。始终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尊崇法律、敬畏法律,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一是严守法律底线,带头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不触碰法律红线、不逾越法律底线,在用地审批、规划调整、项目监管等工作中坚持依法办事、秉公执法,不搞特权、不徇私情。二是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8件,均依法依规办结并反馈。三是严守廉洁底线,将法治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深度融合,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因执法不公、审批不严引发廉政风险,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法治履职环境。
(三)开展法治宣传,提高法治意识。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结合自然资源领域工作实际,通过深入机关、社区、乡村,通过发放宣传册、知识读本、宣传报纸,张贴海报、拉宣传横幅等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地宣传自然资源政策法规。2025年6月25日,我局紧扣“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主题开展土地宣传日活动;11月28日,我局组织各乡镇自然资源分管负责人、国土所所长、村土地管理员及协管员约300人次,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专题培训;12月4日,联合长乐区司法局开展宪法日宣传活动。通过系列活动深入群众普及法律知识,从源头上引导群众树立法治理念,切实提升广大群众知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法治水平。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法律知识考试,组织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专业法律知识考试通过合格人数4人,以考促学、以学促用,推动法治知识深度融入日常业务实践,切实提升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与法治办事水平。深入开展《信访工作条例》专题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明晰工作标准、规范工作流程,助力群众信访事项办理实现规范化、科学化。
(五)立足岗位职责,解决群众问题。始终坚持群众路线,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为企业保驾护航。面对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等群众反映的问题,本人将心比心,主动换位思考,组织团队攻坚克难,严格落实信访首接首办责任制,依法依规开展信访事项办理。对于群体性、复杂、疑难的问题亲自部署安排,依据行政调解规则,扎实开展个案调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2025年,我局信访办共受理各类信访件及诉求件724件,其中部信访信息系统64件,省信访信息系统66件,群众来信来访35件,上级转办件12件,12345平台诉求件547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信访办结和答复率均达100%。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5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法律服务保障不足。我局经多次机构职能调整,现主管业务专业领域繁多,原先聘请的律师仅熟悉其中部分专业领域,部分业务科室在日常工作中遇到法律问题不能及时得到法律顾问的专业支持,不能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二)法治宣传有待提高。虽然积极组织开展了自然资源领域系列法治宣传活动,但法治宣传的效果有待提高,主要是通过重大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但开展法治讲座、培训与宣传活动场次较少,覆盖面不够广。
(三)法治制度不够完善。法治建设成效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不足,对依法行政质量、矛盾化解成效、行政风险防控等核心内容的考核权重偏低,考核结果与干部评优评先、履职评价衔接不够紧密,难以充分调动干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6 年,我将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及市委、区委工作要求,聚焦法律服务保障、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制度建设三大重点,以更实举措、更严标准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提升自然资源领域依法治理水平,为辖区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提供坚强法治支撑。
(一)提高法律服务保障水平。聚焦自然资源领域用地审批、规划许可、权属争议、征地补偿等重点环节,全面提升法律服务精准度和覆盖面。一是做好我局2026年法律服务的公开采购工作,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团为我局各个科室提供法律服务保障,推动法律顾问团深度嵌入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全程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应诉、合同审查等工作。二是提升法律服务效能,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台账,明确服务事项、办理时限、责任分工,定期召开法律服务会商会议,及时解决工作中的法律疑点难点,以专业法治力量为行政决策 “把关护航”,切实降低行政风险、提高工作效率。
(二)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构建 “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 的普法宣传格局,推动自然资源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一是加强部门联动普法,主动对接司法、宣传、乡镇(街道)等单位,建立普法工作联动机制,整合宣传资源、共享普法阵地,形成普法工作合力。二是丰富普法活动形式,紧扣 “6?25 全国土地日”、“12?4 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结合基层治理需求,组织干部职工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以案释法、法治讲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重点宣传《土地管理法》《国土空间规划法》等核心法律法规,以及征地拆迁、不动产登记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政策规定。
(三)完善法治工作制度建设。推动自然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一是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全面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五步工作法”,确保决策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二是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局机关法治工作细则、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审查、行政复议应诉、法治考核等制度。三是强化制度执行落实,加强对法治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制度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对制度落实不到位、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及时通报整改,以刚性制度约束保障依法行政能力和自然资源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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