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九条措施》(闽政办〔2020〕5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项目建设用地内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工作,湖南镇人民政府于2025年11月委托福州市可持续发展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福州新区(长乐区)机场周边噪音区征迁项目(一期)历史文化资源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2025年12月19日,区船政文化保护发展中心、住建局、资规局、文旅局、城投集团、湖南镇、大鹤村等有关单位及相关专家对《评估报告》进行评审,现将评估论证成果公示如下:
一、区位及范围
本次评估地块位于福州新区(长乐区)机场及周边区域,总面积9.14公顷,包括林朱涸及丕宽顶两个地块。本次评估范围不涉及已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
二、资源及处置措施建议
本次评估范围内涉及各类资源共计42处,其中:
(一)一般建筑共40处
一般建筑40处,分别为:大鹤村丕宽顶21号、大鹤村林朱涸140号、大鹤村林朱涸32号、大鹤村林朱涸172号、九天府三田都元帅、大鹤村丕宽顶129号、大鹤村丕宽顶132号、大鹤村丕宽顶132号西侧、大鹤村丕宽顶135号、大鹤村丕宽顶17号、大鹤村丕宽顶22号东南侧、大鹤村丕宽顶22号西南侧、大鹤村丕宽顶38号、大鹤村丕宽顶40号、大鹤村丕宽顶44号、大鹤村丕宽顶55号、大鹤村丕宽顶59号、大鹤村丕宽顶64号、大鹤村丕宽顶67号、大鹤村丕宽顶27号、大鹤村林朱涸124号、大鹤村林朱涸128号、大鹤村林朱涸12号、大鹤村林朱涸155号、大鹤村林朱涸157号、大鹤村林朱涸167号、大鹤村林朱涸16号、大鹤村林朱涸212号、大鹤村林朱涸241号、大鹤村林朱涸252号、大鹤村林朱涸34号、大鹤村林朱涸45号、大鹤村林朱涸69号、大鹤村林朱涸91号、大鹤村林朱涸9号、大鹤村丕宽顶108号、大鹤村丕宽顶63号、大鹤村丕宽顶70号、大鹤村林朱涸204号、大鹤村林朱涸220号,不纳入保护名录,按照构件回收通则,对瓦片、砖石等建筑工程材料进行相应处理后,按照房屋征收相关流程进行处置。
(二)其他环境要素共2处
1.井01,位于福州市长乐区湖南镇大鹤村林朱涸167号东侧,不纳入保护名录,按照征收相关流程进行处置;
2.井02,位于福州市长乐区湖南镇大鹤村丕宽顶22号南侧,构件保护,回收井栏石。
上述历史文化资源评估论证成果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fzcl.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20日。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福州市长乐区湖南镇人民政府或福州市长乐区船政文化保护发展中心反映。
湖南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湖南镇鹏程路1号
反映电话:0591-28630801
长乐区船政文化保护发展中心
通讯地址: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广场南路813号9楼
反映电话:0591-28111152
福州市长乐区船政文化保护发展中心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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