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统计数据质量,确保2025年度长乐区排放源统计年报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拟委托第三方单位协助开展2025年度长乐区排放源统计年报技术服务工作。现就2025年度长乐区排放源年报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度长乐区排放源统计年报技术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
(一)指派1名有污染源普查或者环境统计审核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协助开展长乐区2025年排放源统计年报及季报相关工作,对全区环境统计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合理性、准确性、及时性进行审核把关。
(二)协助完成长乐区2025年度环境统计年报相关工作(调查对象约89家,可能存在上下浮动,因此本项工作采取包干制形式进行)。协助开展长乐区2025年度环境统计年报名录库更新,指导企业填报,做好工业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数据的质量控制审(复)核把关,及时发现数据错漏问题,提供审核问题清单和整改建议。完成生活源、移动源、农业源等数据的填报及审核,编制年度环境统计工作总结、技术分析材料等,按国家、省生态环境厅下达的时间节点和质量要求完成环境统计年报工作。
(三)协助完成2025年4季度至2026年3季度环境统计季报相关工作(调查对象7家,可能存在上下浮动,因此本项工作采取包干制形式进行)。指导企业填报,完成县级审核及突变分析,及时发现数据错漏问题,提供审核问题清单和整改建议,按国家、省生态环境厅下达的时间节点和质量要求完成环境统计季报工作。
(四)协助组织环统培训。协助组织区级环统业务集中数据审核培训1场(3-5天,参训人员约88人),参加市生态环境局举办的集中会审。
(五)协助组织现场抽查复核。对一些专业力量薄弱、出现问题较多的企业进行点对点帮扶,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市级现场抽查复核。
三、报价须知
1.本次报价总价不超过7.2万元。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应视为总价已包括但不限于:食宿费、交通费、专家费、劳务费、税费等与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
2.报价单位应当遵守保密协定,不得将统计年报结果用作其他用途。
四、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
4.相关工作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6.项目报价单。
7.报价相关材料每页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五、开标时间、地点及采购方式:
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1月16日15:00前将投标文件直接送达(不接受邮寄)至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四楼会议室(411室)并参加现场投标。联系人:林女士(电话:0591-22057003),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有效投标供应商必须达到三家(含)以上,若不足三家该项目以流标处理。
2.开标评标时间:2026年1月16日15:00。
3.开标评标地点:福州市长乐区朝阳北路12号长乐生态环境局四楼会议室。
4.本次采用最低价评标法,资格审查和提交文件均符合要求的单位,按照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中标人(如果报价相同,则随机抽取中标人)。
六、付款方式
1.付款以转账方式支付,中标单位必须提供正规的增值税发票。
2.本项目服务时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付款方式为一次性支付,支付条件为:完成询价公告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且2025年度长乐区环统年报数据通过国家审核,已定库后一次性支付全额合同款。
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