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费改税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3〕7号)、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榕交规范[2023]3号)文件精神,我局对本辖区出租车企业上报:2025年度出租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费改税补贴资金和2025年度新能源电动出租车省级运营补助资金申报材料进行了初审,现将申报数据初审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具体日期自2026年1月6日至1月12日止。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向福州市长乐区交通运输局反映,联系电话:28995966。
经初审:
1、2025年福州市长乐区申报出租车运营费改税补助总在册车辆数为220部,总在营月数为2593个月。
2、2025年度福州市长乐区申报新能源电动出租车省级运营补助总在册车辆数为155部,总在册月数为1830个月。
附件:1、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费改税补贴资金申报表(2025年度)
2、福州市新能源电动出租车省级运营补助资金申报表( 2025年度)
福州市长乐区交通运输局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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