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规〔2025〕2号)及《福州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切实保障校服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将长乐职业中专学校2025年学生校服采购意向予以公开,并就校服样衣展示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采购意向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长乐职业中专学校
意向采购人数:1760人
校服种类及数量(每生):春秋运动装:1套;夏季运动装:2套;春秋制服:1套
意向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11日
二、供应商参与要求
欢迎具备合法经营资质、良好社会信誉、健全售后服务体系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校服生产企业参与。参与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校服生产或销售相关资质;
2.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无商业贿赂、无失信被执行记录;
3.所供校服须符合以下强制性标准:
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GB/T 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
DB35/T 836-2015《学生服装规范》
三、样衣制作与提交安排
(一)对接时限:有意向参与的供应商,请尽量于2026年1月3日前主动与学校联系,确认校服款式细节、尺码结构、面料规格等具体要求。
联系人:石海波
联系电话:18650764379
(二)样衣制作:严格按照学校确认的款式、颜色、辅料等要求,制作完整套系样衣(含春秋运动装1套、夏季运动装2套、春秋制服1套)。
(三)材料提交:于2026年1月11日前,将样衣及面料检测合格报告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须明确标明上述3项国家标准及1项地方标准)一并送达学校指定地点。
(四)样衣展示:学校将于2026年1月12日起对送达的样衣进行公开展示,展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校服选用组织及社会监督。
四、后续采购程序
学校将依法组建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合计占比不低于80%)、家委会代表、行政人员代表、教师代表及社会代表组成的校服选用组织,依据“质优价宜、安全实用、款式得体”原则,通过综合评议或投票方式选定最终样衣,并设定技术参数进入政府采购程序。
五、特别说明
1.本公告仅为采购意向公开,不构成采购承诺;
2.严禁供应商以任何形式干扰选用过程。一经发现存在围标串标、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行为,将纳入校服采购“黑名单”,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所有参与企业须严格遵守《福州市长乐区学校学生校服采购合同范本》第十条第五款,对特殊群体学生全额免除校服费用,履行公益责任。
六、监督与咨询
长乐区教育局条件装备科将对校服采购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监督电话:059128921077
电子邮箱:cljytzk2023@163.com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共同营造规范、透明、阳光的校服采购环境。
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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