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关于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情况的公示
来源:长乐区水利局 2025-12-22 09:47 浏览量: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水利厅下发《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7号)文件、《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26号)文件,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水利局于下发《关于下达 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24〕15号)文件、《关于下达2024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非工程措施部分)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24〕59号)文件,中央下达2024年长乐区水利发展资金477.05万元。其中,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131万元、小型水库白蚁防治12.8万元、堤防工程白蚁防治21.35万元、农业水价改革27.5万元、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175.9万元、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83万元(含省级配套12万)、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25.5万元。

项目实施及投资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6月底,项目完工率达到100%,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1)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座数40座项目中央发展资金批复预算投资131万元。

(2)小型水库白蚁防治:小型水库白蚁等害堤动物日常检查座数40座、堤防白蚁等害堤动物日常检查长度73.218公里项目中央发展资金批复投资12.8万

(3)堤防工程白蚁防治:整治白蚁等害堤动物处数32处、实施堤防白蚁危害治理长度12.824公里项目中央发展资金批复投资21.35万元

4)农业水价改革:新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1.64万亩农业水价改革项目中央发展资金批复投资27.5万元

5)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数量9处、解决农村饮水工程水质存在问题的工程数量1处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中央发展资金批复投资102.7万元,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提升项目中央发展资金批复投资73.2万元。

6)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非工程措施部分)中央发展资金批复投资71省级资金批复投资12万,批复资金分解为福州市长乐区202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站点更新及北斗提升部分)8万元、山洪灾害风险隐患调查和防治区复核项目55万元、长乐区小流域“四预”能力建设项目20万元

7)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县1个,项目中央发展资金批复投资25.5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91-28922432

 

 

长乐区水利局   

2025年1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