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福州左海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福建省港航勘察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福州港福清湾深水航道三期工程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组织专家评审前对项目海域使用论证的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对该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
一、位置:位于福州市长乐区福州港松下港区牛头湾作业区东侧海域。
二、用海面积:554.5529公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10月3日
四、反馈方式
联系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区新行政中心3号楼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李宇遥
联系电话:18******115
附件:《福州港福清湾深水航道三期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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