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 省交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涨价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3〕9号)和《市交通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涨价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榕交规范〔2024〕2号)等有关规定,上级下达我区奖补资金1.21万元。根据上述规定经我局审核、复核,形成2024年度区级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涨价补贴资金分配方案(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7日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该项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有异议的,请书面反馈至福州市长乐区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591-28273567,传真:0591-28825276)
附件:福州市长乐区2024年度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涨价补贴资金分配明细表
福州市长乐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