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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2021年首占第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来源:长乐区土地发展中心 2025-08-21 15:21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建设用地用途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福州市长乐区领航土地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福建九五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城区2021年首占第2号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城区2021年首占第2号地块位于首占镇营滨路南侧、营占大道北侧、规划次一路东侧,用地面积约82972m2。根据《城区2021年首占第2号地块土地出让规划条件》(长自然地202130号),本地块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R2)。

二、调查内容

通过对项目地块及其周边区域的用地历史与现状利用、自然环境情况等资料的收集与分析、现场勘查、人员访谈等方式,识别项目地块潜在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情况。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25.1-2019)相关调查工作内容与程序,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通过资料收集分析、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含快筛)以及初步调查采样检测分析;采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分析并编制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果

经对项目地块开展资料收集分析、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含快筛)以及初步调查采样检测分析,确认项目地块及周围区域无明确的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来源;项目地块内快速检测点位的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下一步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符合规划用地要求,可作为住宅用地(R2)。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福州市长乐区领航土地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工     联系电话:0591-28811382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九五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福州大学科技园2号科研楼中领科技大厦616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0591-87912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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