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福荣针织有限公司等24家企业提交的初始排污权相关材料,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榕政办(2017)28号)、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核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环发(2014)12号)等相关规定,我局委托技术单位对上述24家企业的初始排污权进行了核定,核定结果详见附件。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上述24家企业初始排污权核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10日
联系电话:28830076 传真:28935762
通讯地址: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
邮编: 350200 电子邮箱:532996098@qq.com
附件:福建福荣针织有限公司等24家企业初始排污权核定结果(征求意见稿)
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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