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乐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3月16日至2022年4月22日,区委巡察一组对江田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9月1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问题的责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巡察整改。2022年9月14日区委巡察一组反馈巡察意见后,我镇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第一副组长,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为常务副组长,党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村主干为成员,全面负责整改工作,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
(二)强化督查调度,确保整改实效。制定《江田镇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问题任务分解表》,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对问题进行分类汇总、梳理归类,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对反馈意见实行分类施治、限时改进、定期督查,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取得扎实成效;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分期分批解决。
(三)注重责任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党委书记全面压实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照问题层层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在抓好整改工作的同时,及时总结经验,深化成果运用,研究、制定科学长效的工作机制,真正让整改成效促进今后工作发展,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促进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深悟透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落差’”问题的整改
(1)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理念不够积极。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基本完成整改。一是进一步树立生态文明理念。9月以来,共召开5场会议部署生态环保工作,提升镇村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感,履行好自身职责。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跟踪问效,对主要问题清单中的整改突出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开展专项整治,列出整改时限和要求,并坚持查改并行、交叉进行、压茬推进,确保所有问题见底清零、整改到位。现已拆除溪山村营滨路河道违章搭盖,完成长林湖周边家禽散养问题整治;对面前港等污水泵站进行改造提升,对堵塞的污水管网及时进行清理疏通;江田镇下沙河入海排口治理项目已列入长乐区河海一体化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由区生态环境部门牵头,优先启动下沙河的整治,满足下沙旅游度假区5月1日开发要求,我镇将及时跟进进度,协调配合该项目的实施;七中生活区污水管网项由区教育局牵头,将污水接入镇区管网,目前正在施工建设,现已完成一半进度。三是对各类整改问题加强“回头看”,坚持严格把关,认真检查,确保已整改问题不再反弹。2022年9月8日-16日,我镇对反弹和前期未整治过的坟墓进行覆土复绿,现均已整治到位。四是建立违建坟墓整治长效机制,继续加强移风易俗宣传力度,从思想上转变群众的殡葬观念,树立生态环保绿色的殡葬新风气。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加强镇村协调,对重点地段要进行常态化巡查,消减旧墓存量,杜绝出现新增坟墓和违建坟墓“回潮”现象的发生。加强殡葬设施管理,完善村级公益性生命公园建设,改变设施单一的现状,满足群众对殡葬设施的需求,从源头上切断骨灰流失导致“二重葬”的现象。五是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2022年12月8日,江田镇党委分别对相关分管及责任人予以提醒谈话。
(2)落实“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要求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压紧压实责任。9月以来,我镇共召开3场移风易俗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并部署移风易俗工作,特别是针对“两节”期间出现酒席操办高峰期的现象,我镇召开专题会议并发放《江田镇“两节”期间婚丧喜庆活动排查情况表》,要求各包村工作队长、各村主干和“三员”严格履行职责,切实把握好工作“窗口期”,提早做好苗头管控。二是落细落实措施。开展移风易俗督查4次,召开移风易俗“三员”培训会1次,对日常督查中发现的关于审批、手机App录入、村两委操办酒席的手续等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形成问题清单,要求限期整改。三是健全移风易俗工作长效机制,打出机制组合拳,进一步筑起移风易俗的“坚固防线”,由镇党委和17个村签订《移风易俗工作责任书》,再次重申了各村主干和“三员”的职责,用制度的刚性约束把责任传导到边到底;抓牢抓实前端预防和末端监管,镇移风易俗办与镇纪委定期联合开展移风易俗督查暗访,督促整改问题;同时以克明村、长林村为试点村,成立道德评议会,设置道德“红黑榜”,探索实施运用文明积分制开展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活动,将文明新风尚灌输到村民心中。四是对相关人员予以问责,2022年12月8日,江田镇党委对移风易俗分管领导江田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林某某予以提醒谈话,对江田村主干陈某某予以提醒谈话,对江田镇四级主任科员陈某某、下沙村主干陈某某、克明村主干林某某、港西村干部吴某某、江田村干部郑某某、友爱村干部陈某某、江田村干部郑某某等7名规避酒席操办审批人员予以提醒谈话。我镇将继续强化督查督导,加强人员培训,切实提升“三员”业务能力,确保落细落实移风易俗各项措施。
(3)遏制耕地“非粮化”“非农化”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基本完成整改。一是进一步遏制耕地“非粮化”“非农化”,9月以来,2次召开会议专题部署遏制耕地“非粮化”“非农化”及抛荒问题整治工作,明确责任,细化具体工作。2020年以来71.87亩耕地抛荒撂荒已全部整治到位。24宗未整改乱占耕地违法图斑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建立健全坚决制止耕地抛荒撂荒工作长效管理机制,持续推动各村持续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摸清本辖区抛荒撂荒耕地具体信息,建立管理台账,及时督导各村抛荒撂荒整治工作落实。三是强化耕地保护,落实网格化巡查制度,利用专项整治监管平台手机APP对潜在新增问题图斑,保持每月至少一次的巡查频次,检查所监管耕地是否被违法占用,及时发现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四是对相关人员予以问责,2022年12月8日,江田镇党委对分管乱占耕地图斑整治工作的分管领导江田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林某某予以提醒谈话,对分管耕地抛荒整治工作的分管领导江田镇副镇长陈某某予以提醒谈话,对江田镇国土资源所所长林某某予以提醒谈话。
2.关于“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仍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4)服务滨海新城建设不够主动。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基本完成整改。一是主动融入新区新城建设,梳理开工、在建、竣工、征迁交地、招商、前期深化的各类项目,制定详细计划清单,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目前,福州滨海新城森林城市景观带(防护林)项目征交地工作已于2019年上半年全面完成交地工作,征交地面积1799亩,并全部完成种植。经现场查看,目前防护林长势良好,已充分发挥了防风固沙的效果。环湖路B段项目征迁工作已进入扫尾工作,过渡安置地已初步商定地块。二是沿海防护林项目采取以租代征的方式,租用江田、下沙、长林三个村地块。2017年11月我镇收到长乐市滨海发展有限公司下拨的该项目征迁补偿费(预拨款)1000万元,同年12月我镇先行下拨长林村150万元、江田村150万元、下沙村300万元,共计600万元,剩余400万元,经镇、村协商后暂存于镇账户,后于2021年12月全部拨付至相关村。对于该问题,我镇高度重视,并立即整改。进一步对照完善了我镇资金管理制度,并召集相关镇村干部加强学习资金管理制度,要求镇财政所在上级专项资金(特别是重点项目、惠民资金等)到位后,第一时间通知相关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根据项目进度和程序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开具发票。同时,镇财政所采取每月一自查,镇纪委采取每季度一抽查的方式,强化资金监管,确保专项资金的拨付合法合规、高效畅通。三是对有关人员予以问责,2022年12月8日,江田镇党委对环湖路B段项目征迁工作分管领导江田镇人大主席陈某某予以提醒谈话,对滨海新城森林城市景观带(防护林)项目时任分管领导江田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林某某予以提醒谈话。
(5)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不严实。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提升疫情防控工作水平,多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部署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各村、各部门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逐条逐项梳理对标,优化调整防控措施。二是要求各村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格按照“新十条”“闽十三条”规定落实防控。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对溪山村、下珍村予以全镇通报,对下珍村挂职书记陈某某予以诫勉谈话,责成下珍村经联社主任陈某某向镇党委、政府作深刻书面检讨,对溪山村主干潘某某予以提醒谈话。
(6)平安建设成效还不够显著。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基本完成整改。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精心部署,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全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二是加强平安创建工作,联合公安机关坚决打击辖区内的违法犯罪行为,提升社会综合治理能力,推动形成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认真反思总结通报问题,梳理信访重点人员名单,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成立工作专班,落实每月的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重点信访人员的化解稳控工作,特别是敏感时间节点的稳控。全力办好初信初访,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行动,全面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加快推进重复信访治理和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强化信息报送,做到反应迅速、工作规范、方法妥当、处置到位。三是加强对辖区群众的平安“三率”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品、宣传手册等方式,扩大群众知晓率,进一步提高我镇平安“三率”水平。经过努力,2021年、2022我镇连续两年的平安“三率”均位于全区中上,未再被上级通报整治,平安“三率”工作取得较大的进步,摆脱了倒数垫底的不利局面。四是针对重点信访人员陈某某、陈某某、陈某某、戴某某等均成立工作专班,积极开展电话及上门约访,积极做好稳控化解工作。今年以来,重点人员未发生进京越级访以及集体访等重大事件,综治信访工作总体较为平稳。五是对有关人员予以问责,2022年12月8日,江田镇党委对平安建设分管领导江田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林某某予以提醒谈话。
(7)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基本完成整改。一是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邦上示范村为抓手,从点到线向面发展,改善村容村貌,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人文融入,提升新建潘炳年公园、串珠公园等。持续开展“六清一改”行动,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落实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工作开展,建立长效机制,镇每月对村进行考评、通报,将每月考评结果与村主干星级评定挂钩,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对人居环境整治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并通报,对于存在的问题要求按照标准限期整治到位,进一步提高村干部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责任意识,充分调动积极性,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稳固提升。二是时刻紧绷“两违”管控这根弦,坚决守住底线、不越红线。9月以来,以“零增长,减存量”的要求重拳整治“两违”问题,落实国土卫片和滨海新城卫片整改,59宗中已拆除13宗、没收12宗、补办手续4宗、立案30宗。三是狠抓责任落实,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健全“经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拆除”的常态化巡查管控机制,安排村“两委”干部、包片区干部包片巡查,及时发现、制止“两违”问题,严格落实零报告制度,完善巡查记录,规范执法手机平台使用管理,做好本辖区内的“两违”管控工作。继续加大“两违”整治力度,建立“两违”整治联动机制,镇“两违”办、国土所、村建站、巡逻队以及各村密切配合,并与上级国土、村建、供水、供电等部门协调联动,形成良性互动机制,共同打击“两违”现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钉子户”“硬骨头”,坚决予以查处,对正在实施的违法搭建,做到露头就打,坚决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的“两违”问题,做到反映一起,查处一起。四是对有关人员予以问责,2022年10月25日,因“两违”整治工作不力,区纪委对分管领导江田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林某某予以诫勉,镇纪委拟对长林村原党总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陈某某和土地协管员陈某某予以党纪立案审查。11月16日镇党委对江田镇村建站负责人陈某某、友爱村土地协管员陈某某、下沙村土地协管员陈某某、邦上村土地协管员潘某某予以诫勉。12月8日,江田镇党委对人居环境整治、“两违”整治分管领导江田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林某某予以提醒谈话,对江田镇国土资源所所长林某某予以提醒谈话,对邦上村时任村主干潘某某予以提醒谈话,对长林村时任村主干陈某某和土地管理员陈某某予以提醒谈话,对漳流村主干陈某某和土地管理员陈某某予以提醒谈话。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8)2020、2021年度未按规定,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委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担当和行动自觉。二是健全和完善了《江田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委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党委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目前以来共召开2次意识形态专题会议。三是对有关人员予以问责,2022年12月8日,江田镇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江田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林某某予以提醒谈话。
(9)未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压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强化“一岗双责”,不断增强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担负起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职责。明确领导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在近期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对照检查材料中均有体现。二是对有关人员予以问责,2022年12月8日,江田镇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江田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林某某予以提醒谈话,对林某某、林某某予以提醒谈话。
(10)对保密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建立健全保密涉密规章制度,完善江田镇保密工作责任制和江田镇定密管理制度,切实强化保密工作,已将涉密计算机主机和显示屏贴上警示标志,并及时开展业务培训,“让老手带新手”使定密责任人和承办人熟悉定密业务知识,认真开展定密工作,制作国家秘密文件《借阅单》,及时将国家秘密文件和其他涉密载体转移至保密员保管。二是对有关人员予以问责,2022年12月8日,江田镇党委对保密工作分管领导江田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陈某某予以提醒谈话。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作风建设尚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11)担当意识不强,存在慢作为问题。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基本完成整改。一是我镇列入区级整治清单的169个入河排污口,目前已完成整治并审核通过160个,9个排口正在整治。我镇会积极跟踪审核情况,审核通过的加强后续监管工作,未审核通过的将进一步加强整治,未完成整治的抓紧整改到位。二是2022年7月已完成2021年江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含南阳村段),并已于9月进行完工验收,已完成整改,我镇将继续做好高标准农田管护工作。三是对有关人员予以问责,2022年12月8日,江田镇党委对排污口整治分管领导江田镇副镇长李某某予以提醒谈话,对南阳高标准农田分管领导江田镇副镇长陈某某和时任南阳村挂职书记陈某某予以提醒谈话。
(12)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够积极。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未完成整改。一是福平铁路下穿工程由福州新区集团为业主进行建设,两座桥梁重建工作由福州新区集团负责,我镇将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主动作为,跟踪督促福州新区集团尽快完成建设。二是对“南洋六河”旁污水泵站运维出现故障,造成污水溢流、水体黑臭等问题完成整改,下一步将加强对排污口、泵站及污水管网的巡查,一经发现立即整改。三是对于石门村水源地周边养殖问题,我镇已劝导友爱村民避开水源地进行生产养殖活动,由镇村干部共同监督,并于4月11日完成搭建物拆除,并将整改情况反馈信访人及石门村老人协会。四是对有关人员予以问责,江田镇党委于2022年12月8日对分管领导江田镇副镇长李某某予以提醒谈话,对溪山村主干潘某某、友爱村主干陈某某予以提醒谈话。
(13)创建“无疫小区”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按“八个有”“五个一律”要求,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加强对各村“无疫小区”创建工作的指导,进一步督促各村做好创建工作。二是对有关人员予以问责,2022年12月8日,江田镇党委对疫情防控分管领导李某某予以提醒谈话,对邦上村主干潘某某、下沙村主干陈某某、三溪村主干潘某某、长林村主干陈某某予以提醒谈话。
(14)效能制度执行不严格,迟到、缺勤现象较严重。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切实把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落实,组织党员干部进一步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增强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二是建立并严格执行效能管理长效机制,针对效能考勤情况,施行日统计、月通报制度,将效能执行常态化,对干部职工形成有效的约束和警戒。镇机关每周开展2-3次抽查,对未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的人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过与本人谈话、写检讨、通报批评等方式着力推动机关效能建设。同时,日常通过开会、工作群等方式多频次、多场合强调、重申效能纪律,要求党政领导加强对自己分管部门和工作人员的监管。三是强化督查,及时了解各项工作进展,进行全过程、全方位跟进监督。对违反效能规定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针对巡察发现的58名迟到、未按要求进行打卡签到人员进行集体谈话和批评教育,对高某某进行全镇通报,对效能工作分管领导江田镇人大主席陈某某予以提醒谈话。
2.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5)违规报销行为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已退回城管违规报销金额300元,清退相关村违规报销的餐费12254元。二是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长乐区村集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长政综[2018]191号)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零接待制度,对不合规票据不得报销。三是对有关人员予以问责,2022年12月8日由江田镇党委对财政所所长陈某某、经管站负责人陈某某、石门村主干周某某及报账员刘某某、三溪村时任村主任潘某某及报账员潘某某、友爱村主干陈某某及报账员陈某某等人进行提醒谈话。
3.关于“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16)车辆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建章立制,改革支付方式,2022年10月起使用转账支付的方式支付城管车辆油费。二是对相关人员予以问责,2022年12月8日,江田镇党委对车辆管理分管领导江田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陈某某和财政所时任所长陈某某予以提醒谈话。
(17)专项补助资金使用不合规。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已对违规拨款责任人石门村党总支部书记周某某、报账员刘某某予以批评教育。
(18)发放津补贴不规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把关,不得违规发放征兵工作奖励金、党员会议补贴等津补贴,清退党员会议补贴7.69万元。二是对相关人员予以问责,2022年12月8日,江田镇党委对江田镇经管站负责人陈某某予以提醒谈话。
4.关于“重点领域存在廉洁风险”问题的整改
(19)国有资产出租不规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我镇与陈修园研究会的租赁合同于2021年12月到期,双方已经结清租金等所有费用。2022年起,我镇将福州市吉祥巷50号的房产收回,暂时不再对外出租。今后若有出租,将严格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采取市场询价或者第三方评估的方式进行出租,订立合法合规合理的租赁条款。
(20)“三资”管理不合规。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货币资金管理,完善支付制度,要求镇村财务部门不得超限额现金支付,严格审核把关原始凭证,严禁白条入账。二是规范村集体资源管理,严格落实农村集体资源公开招投标制度,切实履行程序。三是加强村主干、村集体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组织各村村主干、村集体财务人员及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四是对相关人员予以问责。2022年12月8日,江田镇党委对经管站负责人陈某某、溪山村主干潘某某、长林村时任村主干陈某某予以提醒谈话。
(21)对项目监督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2018年桥里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二期为园林建筑工程,于2018年6月28日发布招标公告,7月17日开标,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文件第八条第四款“其他工程K值为10%”以内,而长政综[2018]192号《长乐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及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件于2018年7月19日出台,这个文件出台后才规定园林绿化工程K值为15%。二是强化监督问责机制,2022年12月8日,江田镇党委对友爱村主干陈某某、漳流村主干陈某某、下沙村时任村主任陈某某、桥里村时任村主干魏某某予以提醒谈话。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建设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22)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再次明确党政联席会和党委会研究内容,进一步规范落实决策议事机制,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
(23)执行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推进民生领域项目建设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未完成整改。一是针对环山片区供水工程工作,我镇积极与水利局对接,一期建设需待二期完成后,由水利局一并验收。二期工程已在报批,因涉及新建水厂用地审批及征地等问题,涉及上级职能部门较多,我镇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络,尽快完善用地审批资料,加快推进二期工程建设。二是我镇将进一步梳理民生领域项目建设情况,主动作为,加强沟通协调,加快推进民生“补短板”项目。三是对相关人员予以问责,2022年12月8日,江田镇党委对分管领导江田镇副镇长陈某某予以提醒谈话。
2.关于“基层组织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24)指导基层开展组织生活会不到位。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结合三会一课及基层党组织日常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落实好谈心谈话制度,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定期进行书记与支委、支委与党员谈、党员与党员间多层次谈心谈话,确保谈话全覆盖,达到沟通思想、扬长抑短、促进工作的目的。二是9月27-29日,结合发展党员培训班,对发展党员工作及党内组织生活相关制度进行培训。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将党建述职情况纳入年底考评指标体系,定期召开党建工作座谈会,对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交流总结,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创新。严格党组织书记述职报告把关和评议标准,并将党建述职情况作为年底考评的一项指标。四是强化监督问责,2022年12月8日,江田镇党委对党建工作分管领导江田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陈某某予以提醒谈话,对溪湄村主干陈某某、江田中心卫生院院长陈某某、石门村主干周某某和时任村党总支书记陈某某、桥里村主干陈某某和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魏某某予以提醒谈话。
(25)抓基层党员发展工作还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9月27-29日,组织召开发展党员培训班,对发展党员工作及党内组织生活相关制度进行培训,培训对象覆盖书记、经办及党员本人,严明组织纪律,确保流程正确。二是针对发展党员工作,定期召开党务专题培训会,对相关规范问题进行再学习再教育,提高业务能力,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讲求质量,慎重发展。同时,落实好党建指导员制度,定期对发展党员所在党支部进行列席、抽查,贯彻好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三是对有关人员予以问责,2022年12月8日,江田镇党委对江田中心卫生院院长陈某某予以提醒谈话。
(26)党费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把收好、用好、管好党费作为推进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严格执行审批程序,规范党费使用范围,严格按照《党费收缴管理规定》和财务规章制度,经党委集中研究后,规范审批使用党费。同时,在今后的党费使用管理过程中,对照《党费工作责任清单》定期自查自纠,确保问题不反弹。二是对相关人员予以问责,2022年12月8日,因时任分管领导调离江田镇,江田镇党委对党费管理经办人员王某某予以提醒谈话。
3.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力”问题的整改
(27)管党治党夯基不实。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夯实党员教育管理,9月以来,我镇共开展了5次专题学习,4次党校培训、1次专题研讨会,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党史学习教育等,强化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落实好“三会一课”、中心组学习制度,依托乡镇党校、红色教学点等载体,面向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常态化培训,引领党员干部系统学、深入学、常态学,不断加强党性锻炼、提高综合素质,遵纪守法、履职尽责,争做优秀党员。
(28)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力。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对党政班子成员的廉洁纪律教育,先后召开3次专题学习违纪典型案例、《长乐区村(社区)“两委”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等精神,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党政班子成员的管党治党意识,落实“一岗双责”。分3次在镇五楼会议室组织镇党政领导、各村“两委”干部、镇机关党员干部等159人观看“福建省党风廉政警示教育馆”导览视频,覆盖率达到95%,观看视频取得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二是积极开展“清风长乐 廉洁齐家”清廉家风家训征集活动,挖掘和征集各村良好的家风家训,上报4条清廉家风家训材料,积极助推社会“正能量”。三是我镇纪委将协助镇党委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特别是工程项目、资金拨付、征收补偿等重点领域,督促镇村招投标委托中心等职能部门及时更新并通知各村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拨付、征地补偿方面的有关规定,熟悉政策法规。下一步,镇党委将持续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每一季度至少在党委会议集中通报一次违纪典型案例,每月在镇一楼大厅滚动播放1次党风廉政宣传标语,并根据上级纪委的工作安排开展其他类型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镇纪委也将联合职能部门每一季度抽查一次各村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拨付等情况,强化事前事中的监管。
4.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29)执纪审查还不够严。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未完成整改。我镇纪委继续收集剩余14人的违纪违法有关材料,进一步核实违法违纪事实,对确实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党员按照工作计划予以党纪立案审查。目前我镇纪委已通知相关党员尽快返乡接受配合组织的审查调查工作,争取在今年上半年度完成违建党员的党纪处分工作。
(30)落实“三转”不到位。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镇党委、政府重新安排镇综治办负责人高某某作为信访工作经办人员,镇纪委副书记郑某某不再担任信访工作经办人员,已完成整改。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2个问题)
(31)抓整改的韧劲不足。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针对未整改的433宗违建,采取立案查处的方法,已全部立案。同时加强巡查,对新增违建讲清利害关系,采取断然措施,坚决遏制。二是已退回违规报销差旅费220元,并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提升业务能力,确保问题不再发生。三是对相关人员予以问责,2022年12月8日,江田镇党委对两违整治分管领导江田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林某某、国土资源所所长林某某、村建站负责人陈某某予以提醒谈话,对陈某某予以提醒谈话。
(32)个别问题边改边犯。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基本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支出管理,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履行相关报销程序,做到报销手续齐全,加强征地补偿费管理,做到资金发放手续完备,已补充完善征地补偿花名册,抓紧补签协议。二是针对党内组织生活会及党员评议工作,定期召开党务专题培训会,对相关规范问题进行再学习再教育;及时更新传达民主评议党员、发展党员新标准,下派党建指导员,对相关支部进行监督指导。三是对相关人员予以问责,2022年12月8日,江田镇党委对镇经管站负责人陈某某、江田村主干陈某某予以提醒谈话。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区委巡察一组未向江田镇党委移交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未完成整改工作的情况说明:①福平铁路下穿工程由福州新区集团为业主进行建设的,两座桥梁重建工作由福州新区集团负责。我镇将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主动作为,跟踪督促福州新区集团尽快完成建设。②江田镇环山片区供水项目一期工程已完工未验收,区水利局认为二期工程未实施到位不宜对一期工程进行验收。二期工程涉及新建水厂建设用地选址、审批等原因导致项目实施滞后,期间水厂用地经过二次预审和选址,2023年2月10日,经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会议同意江田镇环山片区供水工程补办重新立项,此外,根据区资规局给予意见,要重新申请开展选址论证办理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因新建水厂建设用地选址、审批等涉及上级职能部门较多,下一步,我镇抽调国土、村建、水利等人员组成江田镇环山片区供水工程工作专班,加强与上级各部门沟通协调,加快推进江田镇环山片区供水二期工程实施到位。③针对19名党员干部(已立案处理5人)参与违建的问题,我镇纪委继续收集剩余14人的违纪违法有关材料,进一步核实违法违纪事实,对确实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党员按照工作计划予以党纪立案审查,因剩余14名党员对自身违法违纪事实有所异议,故我镇纪委正联合镇国土部门进一步核查有关违建的事实情况,待核查结束后将根据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办理有关规定以及镇纪委工作安排予以相应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28707001;通信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友爱新街37号,邮政编码:350206;电子邮箱clsjtz@126.com。
中共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委员会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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