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州市长乐区湖南镇委员会关于对鹏陈村、仙富村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长乐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1月19日至2020年1月10日,区委对村巡察六组对湖南镇鹏陈村、仙富村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1月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贯彻区委要求,切实担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湖南镇党委将巡察整改工作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格对照区委对村巡察六组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压实整改责任,深刻剖析问题缘由,制定切实有力的措施,确保有效推进整改工作。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我镇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区委对村巡察组反馈意见会后,我镇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各项事宜,严肃要求党政班子成员、相关村(社区)两委要统一思想、站位全局,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严肃认真对待巡察中发现的每一个问题,强化领导指导、上下联动,做到即知即改、立整立改、全面整改,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各项巡察整改任务。
二是层层压实责任,细化整改措施。认真对照区委对村巡察六组《关于对湖南镇鹏陈村、仙富村等2个村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制定《湖南镇区委对村巡察六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逐一核实情况,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并要求仙富村、鹏陈村限期抓好问题整改,镇各相关部门从问题整改及建章立制等两方面加强指导,形成了齐抓共管、合力整改的良好整改工作局面。同时强化跟踪督办,镇纪委对仙富村、鹏陈村巡察整改的情况开展阶段性监督,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是立足长效机制,深化巡察成果。我镇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力求从制度层面杜绝各类问题反弹回潮。同时,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与镇党委主体责任紧密结合起来,督促党政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建立长效机制,注重标本兼治,加强对辖区各村(社区)党建、村财管理、工程建设、移风易俗等工作日常监督,把巡察整改成果作为规范管理、改进作风的有效举措,推动巡察整改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共抓共促。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流于形式。
(1)学习贯彻落实存在差距,没有真正将理想信念教育贯穿始终。如:仙富村未在村部显眼位置悬挂国旗、未在党员活动室悬挂党旗,未充分利用公开栏、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学习教育内容进行宣传;鹏陈村2018年4月支委会记录中出现“中国共产党95年波澜壮阔的历史表明”等不符合实际的表述。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一是深化落实新思想长效机制。以党史学习教育和建党100周年为契机,通过镇党政联席会和每月召开1次的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以及村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等会议,层层推动党的新思想、新理论向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延伸,不断鼓浓“红色氛围”,引导党员干部强化思想政治建设,锤炼党性修养。二是加强指导监督。我镇宣传部门对辖区11个村(社区)加大工作指导、监督力度,不定期开展实地检查,目前仙富村已于村部显眼位置悬挂国旗,在党员活动室悬挂党旗,公开栏、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均已更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五中全会等学习教育内容。三是强化党建培训。镇党建办已要求鹏陈村党支部加强党建业务培训和理论知识学习,杜绝再发生此类现象,鹏陈村2018年4月支委会记录中出现“中国共产党95年波澜壮阔的历史表明”的表述目前已更正。
(2)配合镇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积极、不主动。如鹏陈村党支部共有党员50名,仅将31名党员纳入“学习强国”平台进行学习,覆盖率仅62%;仙富村党员、村委会副主任周某某“学习强国”积分仅453分,未发挥党员示范带头作用。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一是强化工作保障。我镇于2020年4月23日对镇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充实,进一步加强对镇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由镇宣传部门督促各村(社区)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时对学习强国情况等工作情况开展自查自纠。二是提高学习覆盖率。根据上级要求,对年龄偏大的党员不强制要求学习,由于鹏陈村党员年龄结构偏大,鹏陈村60岁以上党员有25名,占比59%,影响学习覆盖率,但我镇督促村干部采用“一对一”帮扶方式,尽量动员老党员使用学习强国进行学习,从而提高覆盖率。三是严格督促落实。我镇党委已对仙富村周某某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其加强日常学习,目前周某某日均学习分数都在35分以上。
(3)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到位。如鹏陈村党支部、仙富村下属两个党支部在巡察结束前都未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经核实,上述问题系因工作人员提供记录材料不完整,鹏陈村党支部于2019年12月1日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仙富村企业党支部、农业党支部均于2019年12月4日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鹏陈村党支部、仙富村下属2个党支部未及时提交完整的记录材料问题,一是加强督促整改。我镇党建办已督促各村(社区)严格按时间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党建工作,规范会议记录等党建内页材料,并定期开展指导检查,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二是开展谈话提醒。镇党委分别对时任鹏陈村、仙富村党支部党建经办陈某某、李某某进行谈话提醒,要求今后及时完成会议记录,加强工作对接,确保不再发生此类错误。
2.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不彻底。
(4)扫黑除恶工作落实不力。如:仙富村、鹏陈村均未成立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村“两委”干部均未签订扫黑除恶承诺书,仙富村2019年未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鹏陈村未提供2018年、2019年扫黑除恶线索摸排记录。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经核实,上述问题系因工作人员提供材料不完整,仙富、鹏陈村均于2018年4月20日成立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仙富、鹏陈村“两委”干部均于2018年8月下旬完成扫黑除恶承诺书签订工作。针对鹏陈、仙富村扫黑除恶工作落实不力问题,一是严格督促,落实整改。由镇综治办督促各村(社区)建立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及时做好文字资料的归档整理,定期对黑恶线索进行摸排并形成摸排记录存档。二是谈话提醒,提升实效。镇党委分别对鹏陈村、仙富村综治管理员陈某某、李某某进行谈话提醒,提出严肃批评,要求其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等内容的学习,确保黑恶线索摸排的实效。
(5)老人会清理整治工作不彻底。如:鹏陈村老人协会副会长陈某佃已72周岁,不符合任职资格要求仍当选,老年协会章程、工作制度、学习制度、财务制度等均未上墙。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鹏陈村老人协会于2019年2月27日完成证书注册,老人协会副会长为陈某宝。镇社会事务办已督促鹏陈村严格按照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要求,及时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目前老年协会章程、工作制度、学习制度、财务制度等均已上墙。
(6)移风易俗申报审批执行不严。如:鹏陈村2018年12月29日的审批表,所在村党组织意见一栏仍由当时已被免去党内职务的陈某某签批,且湖南镇移风易俗办领导、党委书记均签字同意。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一是加强业务水平。通过移风易俗“三员”约谈会、专题工作部署会,对审批过程中容易产生错误的环节进行详细讲解,不断提高各村(社区)经办业务能力。二是严格审批把关。我镇已要求镇移风易俗办认真开展审核,仔细核对信息,充分掌握情况,确保不再出现纰漏。三是提升办文时效。我镇已要求镇党政办、鹏陈村进一步提高文件传输时效,及时将重要文件、重要通报传导到位。四是开展谈话提醒。镇党委对鹏陈村宣传员的黄某某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强化责任意识,扎实履行监督职责,杜绝再次发生此类错误。
(7)坟墓专项整治工作有所懈怠。如:仙富村礼堂后山至安置房一带山界及金港路一侧3台水泥墓仅用遮阳网覆盖,墓形显露,1台未覆土;金港路仙富村段1台豪华大墓未覆土。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一是开展问题自查。由镇社会事务办督促各村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裸露的、整治不到位的坟墓立即整改,做到发现一座、整改一座,确保整治无死角、全覆盖。二是加强巡查力度。由各村安排人员加大巡山力度,重点抓好清明、重阳等节假日期间的守山巡山工作,严防“青山挂白”反弹回潮。仙富村3台水泥墓及金港路仙富村段1台豪华大墓均已于2020年1月覆土深埋。
(8)人居环境整治不到位。如:仙富村门前港水体黑臭,河道内有大量垃圾堆放,污水直排至河内;鹏陈村沿街店铺门前卫生三包不到位,电杆小广告乱贴,临时市场果皮垃圾未及时清扫。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一是仙富村已专门配备一名河道专管员,每日对河道垃圾进行清理,确保河道干净整洁,同时全村已完成污水管网铺设,污水已经导入污水管网。二是针对鹏陈村沿街环境卫生差的问题,我镇已督促其立整立改,鹏陈村现专门安排1名村干部并聘请1名保洁员不定期对沿街店铺门前、电杆、临时市场开展卫生清理。
(9)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不够健全。如:仙富村村民李某某、李某某因承包地纠纷、亩数争议等历史遗留问题,多次到上级部门上访,矛盾纠纷至今仍未化解。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仙富村李某某、李某某承包地纠纷经漳港法庭判决,目前纠纷已得到解决。镇综治办已督促各村(社区)加强对矛盾纠纷的疏导化解,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采用“一案一档一专班”制度,并要求及时上报镇综治办备案,努力做到“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同时将积案化解率等纳入村(社区)年终综治考评。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
1.村党组织配合镇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不足。
(10)村务监督委员会配备不合规。如:鹏陈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会长仍由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原村支部书记陈某平担任。仙富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配备不全,委员会成员参与监督的主动性及意识不强,对历年来集体资产出租不合规、固定资产登记不规范等村务问题均未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一是针对鹏陈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会长仍由陈某平担任的问题,经我镇通报鹏陈村党支部有关情况,陈某平于2020年1月主动提出辞去村务监督委员会会长一职,后于2020年2月经鹏陈村村两委会议研究同意其辞职,并推选陈某佃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二是仙富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已按要求配备3名,我镇社会事务办已要求仙富村村务监督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村集体事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村务问题进行把关、提出意见建议。
(11)党务、村务公开不规范。如:仙富村2019年公开栏设置混乱、破损严重,村务、党务未公开,仅公开惠民资金部分情况;鹏陈村2019年村务公开流于形式,部分材料未盖章或相关责任人未签字。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一是仙富村公开栏于2020年重新设置于新建的村部旁,仙富村村务、党务等材料均按规定及时公开。二是鹏陈村已安排专人负责村务公开工作,对公示材料严格审核,并按规定及时公开。三是我镇党建办牵头仙富村、鹏陈村认真对照问题清单,明确村级党务政务公开要求,加强村务、党务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和规范性,及时更新、补齐党务、村务、财务等相关公开内容,并不定期开展实地检查,对公开工作不及时、不规范的村(社区)予以通报。
2.作风建设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成效不明显。
(12)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到位。未严格执行村级零接待,如:鹏陈村2015年1月至2019年10月间违规购买茶叶55.5斤,计1.67万元;违规发放村干部津补贴,如:鹏陈村2015年以来违规发放巡逻补贴、误餐补贴、村主干电话补助等各项津补贴5.22万元(2017年6月自行清退4.632万元,尚有5880元津补贴待清退),仙富村2015年以来违规发放巡逻等各项津补贴2.436万元(在巡察期间各项津补贴已清退到位);在上级部门未拨款情况下用村财发放综治奖金,如:鹏陈村、仙富村分别发放2017年至2018年综治绩效奖金3.492万元、7.598万元(仙富村在巡察期间综治奖金已清退到位);违规报销差旅费,如:2016年1月至2018年8月期间鹏陈村、仙富村分别违规报销差旅费3.502万元、4.064万元(仙富村在巡察期间差旅费已清退到位);超标准发放村干部报酬补贴,如:鹏陈村于2018年9月至2019年9月违规超标准发放支委陈某某工资9100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一是针对鹏陈村违规购买茶叶问题,我镇纪委已要求其立整立改,今后再发生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将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二是鹏陈村2015年以来违规发放各项津补贴5.22万元,其中尚未清退的5880元津补贴已于2021年4月15日清退到位。三是针对在上级部门未拨款情况下用村财发放综治奖金的问题,根据《长乐市综治责任目标管理和考评奖励办法》(长委〔2017〕11号)文件精神,村(社区)考评奖励办法由乡镇参照制定实施,我镇分别经镇2018年第25次、2019年第23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同意各村(社区)按考评结果发放2017年、2018年综治奖金,由各村(社区)村财列支。四是鹏陈村违规报销差旅费3.502万元于2021年4月15日清退到位。五是鹏陈村支委陈某某2018年9月至2021年3月期间违规超标准发放的工资21700元已于2021年4月20日清退到位。六是我镇纪委持续加大力度开展指导检查,强化监督执纪,进一步规范明确津补贴及工资发放、差旅费报销等行为,围绕元旦、春节、国庆等重点节日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
(13)重痕迹、轻实效等形式主义问题时有发生。如:鹏陈村2019年共召开支委会16场,支委出席未过半的会议14场,其中陈某某仅出席3场,陈某某未出席,会议的召开实为留痕,为了开会而开会。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一是加强党建业务培训。由镇党建办牵头,对各村党建经办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提升党建业务的专业性和规范性。二是严格落实党内生活制度。由镇党建办督促各村(社区)认真履行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要求各村党支部书记带头做好表率、严肃纪律,杜绝走过场、重留痕的现象。三是开展谈话提醒。镇党委对时任鹏陈村党建经办陈某某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规范会议记录的整理归档工作,杜绝今后再发生将会议签到代替会议记录中出席人员的错误。
3.农村“三资”管理不合规。
(14)村集体资产台账管理不规范。新购置固定资产未注明使用去向,如:仙富村2016年12月购置的6324元窗帘及2017年5月购置的打印机均未注明使用去向,易造成资产流失。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一是仙富村2016年12月购置的窗帘及2017年5月购置的打印机均已按规定进行固定资产报废处理。二是我镇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中心已要求仙富村加强对《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乐区村集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长政综〔2018〕191号)文件的学习,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执行有关规定。三是由镇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中心牵头,督促11个村(社区)健全和执行集体资产资源台账管理制度,对集体资产资源及时登记,依法如实填报集体资产资源统计报表,并报镇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中心备案。四是镇党委对仙富村报账员周某某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严格规范村集体资产台账管理,避免再发生此类错误。
(15)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出租不规范。如:鹏陈村分别于2011年1月和2017年10月在未询价、未组织招投标的前提下,将该村的泉顺养殖场、建源养殖场的承包出租;仙富村历年来均未按照“三资”管理规定对其所持的绿态鳗场、新田田鳗场、东兴鳗场等鳗场开展招投标,同时也未签订承包合同或协议。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一是针对鹏陈村集体土地承包出租不规范的问题,镇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中心督促指导鹏陈村于2020年9月建源养殖场承包出租期到后开展招投标工作,以公开招租的方式,采用最高价中标法,经招投标程序,确定福州长乐区湖南建源养殖场为中标公司,中标金额52000元,租赁期限3年,时间从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二是针对鹏陈村集体土地2011年1月至2025年12月承包出租给泉顺养殖场的问题,由镇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中心督促指导鹏陈村规范村集体资产承包行为,鹏陈村经市场询价、与承租方协商及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将2021年1月至2025年12月这5年期的租金在其每年每亩1500元基础上,每年每亩再提高200元,即每年每亩1700元,从2021年1月执行。三是考虑到近年来绿态鳗场、新田田鳗场、东兴鳗场等鳗场处于项目征地范围,随时存在拆迁可能,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临空管委会及我镇建议仙富村暂不出租鳗场,故仙富村未签订承包合同,目前上述3家鳗场已全部完成拆迁。四是我镇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中心已要求仙富村、鹏陈村加强对《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乐区村集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长政综〔2018〕191号)文件的学习,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规范处置资产资源,处置资产资源涉及金额在1万元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使用资金在2万元以下的,由村“两委”会议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处置资产资源涉及金额在1万元(含1万元)-3万元、工程建设项目使用资金在2万元(含2万元)-5万元的,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不得以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监管或规避投标。
(16)未正常履行承包出租合同。如:鹏陈村自2015年以来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约定,及时向陈某某、长乐祥隆经编公司、陈某某经编厂、航锦针纺、泉顺养殖场、陈某某经编收缴土地承包租金,共计8.79万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自2019年底鹏陈村收到整改通知后,立即通知陈某某、长乐祥隆经编公司、陈某某经编厂、航锦针纺、泉顺养殖场、陈某某经编缴纳土地承包金,上述租户的承包租金8.79万元已在2020年1月份收缴到位,并按合同约定于2020年1月开始收缴当年租金。
(17)村集体未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签到替代表决,如:仙富村2015年至2017年连续三年财务计划均以签到替代表决,鹏陈村2016年初用签到替代表决,支付老人会文化祠堂周边景观及绿化建设补助款10万元;现金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如:鹏陈村2015年2月以现金支付河道清理工程款3万元,仙富村2018年2月以现金支付董某某河道清淤款1.72万元;未按程序审批开支,如:2019年5月仙富村在未经村务监督小组签字同意的前提下,支付综合服务中心检测费4.98万元,2016年6月鹏陈村在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前提下,支付陈某某四鹏路拓宽改造房屋补偿款99.28万元;跨年度报销,如:仙富村2018年11月现金支付李某某等村民2017年度的夜间巡逻补贴2.487万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一是由镇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中心负责督促仙富村、鹏陈村完成整改,指导两个村经办理清会议表决与会议签到的区别,今后将会议表决体现在会议记录当中。二是镇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已指导鹏陈村、仙富村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财务使用表决、现金管理等制度,1000元金额以上开支均已转账支付。三是镇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已要求仙富村、鹏陈村严格按程序开展审批,目前仙富村、鹏陈村财务开支均按有关程序审批后实施。四是针对2016年6月鹏陈村在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支付补偿款的问题,鹏陈村于2016年6月5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并通过了支付陈某某四鹏路拓宽改造房屋补偿款99.28万元的决议,镇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已要求鹏陈村及时对会议记录进行撰写和整理。五是镇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已要求并监督仙富村及时报销,防止跨年度报销。六是镇党委对时任鹏陈村、仙富村报账员的黄某某、周某某分别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其避免再次发生此类错误。七是我镇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已要求仙富村、鹏陈村加强对《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乐区村集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长政综〔2018〕191号)文件的学习,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规范村集体资金收入管理,村集体承包方案需经村两委会议通过,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认,订立合同并存档。涉及承包金额达3万元以上(含3万元)的,按《长乐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及工程项目管理暂行规定》有关程序执行。
4.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监管不到位。
(18)采购项目未履行相应招投标程序。如:鹏陈村2017年6月购买移动警务室4.98万元,仙富村2017年8月购买警务车4.85万元、配件4244元,均已达到“三资”管理应进行招投标采购的金额却未履行相应的招投标程序。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镇村集体招投标委托中心已督促鹏陈村、仙富村严格按照《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乐区村集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长政综〔2018〕191号)与《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乐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及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长政综〔2018〕192号)文件精神做好招投标工作,要求规范招标管理工作和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并组织各村居及各相关部门对最新的工程招标管理文件进行学习。目前鹏陈村、仙富村工程及采购项目均按有关规定管理。
(19)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拨付不合规。如:仙富村2018年2月一次性支付环村道路工程50万元,未按“三资”管理规定预留质保金。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镇村集体招投标委托中心已要求仙富村今后规范建设项目资金拨付行为,严格按照《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乐区村集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长政综〔2018〕191号)和《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乐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及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长政综〔2018〕192号)文件精神,一是把关村集体的财务支出,对村级工程项目聘请专业的监理单位严格控制并监管各项资金的拨付。二是按照村集体“三资”监管要求,加强对村集体账务、工程建设的管理,加强财务人员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严格把好工程项目的支出关。
(20)仙富村地块平整项目和拆除项目存在拆解问题。如:骏鹏智造项目地块平整75亩造价3.7万元、菜鸟科技项目场地平整85亩造价4.25万元,增塑剂项目厂房及围墙和周边临时建筑物拆除1839㎡造价3.372万元、新胜都养鳗场拆除6100㎡造价3.15万元,项目工期均在2018年5月至6月期间,存在化整为零规避招投标行为。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经向仙富村了解,骏鹏智造、菜鸟科技、增塑剂项目及新胜都养殖场为临空经济区集中动工仪式需要,因此仙富村根据临空经济区管委会要求对上述项目陆续进行施工。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镇村集体招投标委托中心已督促各村居对村级资源处置严格按照《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乐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及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长政综〔2018〕192号)文件精神,指导村集体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制订实施方案,加强审核、审批制度,强化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招投标管理,严格落实工程项目招标规定。同时,加大村两委干部的学习培训力度,坚决杜绝村集体出现将工程建设项目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有关部门监管或规避招投标的现象。
5.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偶有发生。
(21)报销佐证材料不全,如2015年9月,仙富村、鹏陈村分别用现金支付农户台风农作物损失赔偿款2.597万元、6.2万元,均未附上有关村民因台风受灾损失的补助申请、受灾图片和履行相关民主程序等佐证材料,易因佐证材料不足或受灾情况不实而产生腐败问题。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一是镇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已要求仙富村、鹏陈村规范财务报销手续,报销需严格按照要求附上佐证材料,坚决消除腐败问题产生的空间。二是镇党委已分别对鹏陈村和仙富村报账员黄某某、周某某进行谈话提醒,确保不再发生此类错误。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
1.村党组织领导班子缺乏战斗力。
(22)换届选举材料把关不严。如:鹏陈村2018年党组织换届选举,6月16日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新一届的党支部委员,但6月15日支委会会议记录中就记录选举新一届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选举时间倒挂;《民主推荐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结果》(公布用)中,陈某“赞成票35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经查看原始推荐票,陈某实际有1张弃权票;仙富村2018年党组织换届选举正式选举委员党员大会记录中“实到会党员50人”,所附签到表签到44人;换届选举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将党员李某某列为未能参加党员大会的出国党员,李某某也均未参加换届选举相关会议,且其拥有国外永久居留权,但仍当选仙富村党总支部委员。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一是镇党建办已要求鹏陈村、仙富村加强对换届选举知识的学习,严格遵守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和纪律,对换届选举材料认真把关,目前鹏陈村已更正在三会一课记录中陈某的弃权票数,仙富村已更正党员大会记录中的实到会党员人数,李某某已主动放弃国外永久居留权。二是由镇党建办牵头,依托村内党员活动室,邀请讲师对鹏陈村、仙富村进行专题授课以及业务培训,利用党课及党员活动日制度认真学习党建相关内容。三是镇党委分别对时任鹏陈村、仙富村党建经办张某某、李某某进行谈话提醒,要求鹏陈村、仙富村提前谋划好2021年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确保不产生纰漏。
(23)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偏低,缺乏活力。如:仙富村“两委”干部7名,50岁以上的村“两委”干部4名,占总数的57.14%,初中以下学历的村“两委”干部5名,占总数的71.43%。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基本完成。一是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仙富村以2021年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为契机,提升村“两委”干部中年轻干部的比例,努力挖掘有志于从事家乡事业建设的年轻人,将年龄较大、不适应新时代工作要求的村“两委”干部及时调整,提升村干部队伍战斗力。二是加强年轻干部管理使用。有意识地让年轻村干部接触征迁交地、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培育出敢于动真碰硬、攻坚克难的接任者和接班人。三是做好“传帮带”工作。通过党支部上党课、举行“党员活动日”等一系列党员活动,注重对年轻村干部工作、生活上的言传身教,提升年轻干部处理农村事务的能力。
(24)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到位,议事和决策不够规范。如:鹏陈村、仙富村“两委”会议与村民代表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均不分开记录,鹏陈村原支部书记陈某某于2018年12月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但2018年12月后的“两委”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仍然由其主持。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一是镇党建办已督促
务监督委员会会议均已分开记录。二是关于鹏陈村2018年12月后的村“两委”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会议记录中出现主持人陈某某的问题,我镇党委已对鹏陈村经办黄某某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提高责任意识,规范撰写会议记录,目前鹏陈村已更正错误表述。
2.村党员队伍管理松散。
(25)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如:仙富村2019年未登记前三季度党费收缴情况,2018年1月1日制定的《党员交纳党费额度核定表》,出现2018年10月转入党员王某的党费核定记录;鹏陈村2015年、2017年第三季度党费收款收据遗失,2018年《党费交纳登记表》未登记填写第四季度党费,且责任领导、经办人未签字确认。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一是我镇党群服务中心已督促仙富村完成2019年前三季度党费收缴情况的登记,已更正2018年1月1日制定的《党员交纳党费额度核定表》,并针对此类错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防止出现时间倒挂现象。二是针对鹏陈村党费收款收据遗失问题,鹏陈村2017年第四季度党费包含于下半年党费中,我镇党委已对时任鹏陈村党建经办张某某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文件精神按月收缴党费,规范制定和填写《党费交纳登记表》,目前2018年《党费交纳登记表》未登记填写第四季度党费问题已整改到位,责任领导、经办人已补签。三是我镇党群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各村(社区)党务工作人员对《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进行学习,指导各基层党组织按时、足额收缴党费,并认真做好登记。
(26)发展党员工作不合规。如:鹏陈村2017年发展的党员黄某某,其丈夫陈某某是鹏陈村党支部党员,填写《入党志愿书》时却将丈夫政治面貌写为群众,对黄某某的父母、伯母等亲属进行函调时,出函单位鹏陈村未加盖党支部公章,对待政审不严肃;仙富村2018年发展的党员李某某直接套用同村同批发展对象李某某的部分入党材料,其个人材料出现李某某名字;李某某党员大会推优会议应到会党员37人,实到会8人,到场党员数未过半;2018年发展的党员李某某未召开党员大会推优会议,群团组织推优采用团员推优,但会议到场的6名人员中,有2名不是团员(李某34岁、李某某31岁);2015年发展的党员李某某党员档案中部分会议记录复印件、备案及报告、镇党委批复等材料缺失。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一是我镇党群服务中心已督促鹏陈村黄某某及时更正《入党志愿书》中的有误信息,并补盖函调材料中缺少党支部公章。二是镇党群服务中心已督促仙富村党员李某某更正部分不规范的入党材料,并由镇党委对其开展谈话提醒,要求其严肃对待入党程序,规范撰写入党材料,强化党性修养,如若再出现此错误予以严肃处理。三是镇党群服务中心已督促仙富村补齐党员李某某党员档案中缺失的部分会议记录复印件、备案及报告、镇党委批复等材料。四是镇党群服务中心已要求各村居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区委组织部《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范文》、《“三表一书”填写参照范本》等指导性文件开展发展党员工作,认真落实发展党员培训制、票决制、公示制、责任制,做到严格程序、严格把关,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五是由镇党群服务中心负责牵头,有组织地对各党组织书记及具体经办人员发展党员工作业务开展培训,学习《发展党员工作手册》,提升具体经办人员的专业性和规范性。六是由镇党群服务中心负责,对各村(社区)会议记录、材料规整存档等内页工作进行指导,定期开展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做到立即整改,并及时做好规整存档。
3.村党组织党建工作敷衍了事。
(27)“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如:仙富村企业、农业党支部支委会2015年至2019年均无会议签到表,企业党支部2018年10月未召开支委会;鹏陈村2019年10月两篇党课会议记录时间颠倒,先记录10月14日党课,后记录10月10日党课,2018年1月份未召开支委会。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一是规范制度执行。镇党建办已牵头指导仙富村、鹏陈村,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切实以“三会一课”制度为着力点,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各项目标落细落实。二是加强内页管理。安排专人落实材料归档工作,于会后及时完成会议记录撰写,完善签到表等内页资料档案,防止出现时间倒挂等错误。三是强化监督指导。镇党委将以“一报双查一通报”制度为抓手,强化监督指导力度,提升仙富村、鹏陈村党建组织工作水平。四是开展谈话提醒。镇党委分别对时任鹏陈村、仙富村党建经办陈某某、李某某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规范会议签到、会议记录,认真协助村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28)组织生活会存在应付思想。如:鹏陈村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支委会班子成员仅陈某某做了自我批评,3月19日党员大会评定“陈某某同志为优秀党员,黄某某同志为合格党员”,3月21日支委会“初步拟定陈某某、黄某某为优秀党员”,两场会议时间倒挂且评定结果互相矛盾。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一是由镇党建办负责督促指导鹏陈村,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文件要求,规范召开组织生活会,要求班子成员均需要开展自我批评。二是镇党建办指导鹏陈村理清党员大会和支委会的区别,规范党员大会、支委会召开流程,并督促鹏陈村及时将组织生活会内页资料归档整理保管好。三是镇党委对鹏陈村党建经办陈某某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认真撰写会议记录,避免发生时间倒挂错误。
(29)谈心谈话内容脱离实际。如:鹏陈村2018年度会前谈心谈话出现“群众路线”“科学发展观”“保先教育”“三个代表”等内容,会前未召开征求意见会。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我镇党建办持续开
展监督指导工作,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利用好党建“应知应会”等知识手册,提升鹏陈村党员理论文化水平,目前鹏陈村已严格按要求召开征求意见会,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并对谈心谈话内容认真把关,确保谈心谈话的实际效果。
(30)党的基层组织设置不合理。如:鹏陈村党支部党员数达到50人,未按规定及时升格。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一是认真摸清底数。我镇党群服务中心督促鹏陈村认真梳理本村党员数,摸清党员情况,经鹏陈村梳理发现党员队伍存在死亡党员、非本村户籍党员的情况,并采用注销、调出等措施进一步调整党员队伍,目前总党员数43人,未超出50人。二是加强党员管理。镇党群服务中心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加强对各村(社区)的党员人数的动态管理,对满足升格条件的按照规定及时升格。
4.村干部担当作为意识欠缺。
(31)担当意识欠缺、责任意识不强,对工作不上心、不用劲。如:鹏陈村、仙富村党组织负责人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不到位,“三会一课”会议记录未经审核人签字或签字非审核人本人。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镇党建办已督促鹏陈村、仙富村党组织负责人切实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意识,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做到亲自部署、亲自督促,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目前鹏陈村、仙富村党组织负责人已亲自审核完成“三会一课”记录,对漏签、未签或他人签字的逐一签字。
(32)缺乏敢于啃“硬骨头”的精神,放不开手脚。如:仙富村部分村干部在项目征迁交地工作中存在畏难心理,影响个别项目如亚新纺织、同正物流正常推进。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整改已完成。一是严肃督查问责。镇党委严格要求仙富村明确职责,按照序时进度推进项目征交地,并由镇纪委加强监督,对工作落实不力或推进缓慢的予以严肃处理,确保项目进展顺利。目前仙富村已完成亚新纺织、同正物流所有征迁交地任务。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选人用人导向,把握2021年村级换届选举契机,建成一支想干事、敢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队伍。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我镇无区委对村巡察六组移交的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经过两个月来的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整改成效,但是我镇也清醒地认识到各项工作中仍然存在较多不足,我镇将持续强化整改意识、保持整改方向、加大整改力度,切实巩固好巡察整改的成果。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湖南镇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等重点工作,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当先锋争一流,攻坚120天”活动,把巡察整改的成果转化为推进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为全方位推进湖南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8630001;通信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湖南镇鹏程路1号,邮政编码:350212;电子邮箱hunanzdb@163.com。
中共福州市长乐区湖南镇委员会
2021年12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