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2019)闽0182执恢148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及(2019)闽0182执恢148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将长乐裕华门业有限公司坐落于长乐市湖南镇鹏程路18号金山空港工业集中区87号厂房房屋及使用范围内的土地经拍卖归福建零壹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原长乐裕华门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为:航房权证CL字第13003415号,土地使用证号为:闽航国用(2014)第00290号予以作废,现福建零壹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如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内向福州市长乐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提出,逾期按有关规定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
公告单位:福州市长乐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