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同意核发长乐纺职门诊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通知
日期:2026-09-24 15:35 浏览量:{{pvCount}}
来源:长乐区卫生健康局
福州市长乐区金峰纺职门诊部:
你单位申请长乐纺职门诊部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材料收悉。经我局组织考评验收组对该卫生所进行现场验收,认为该门诊部的科室设置、人员资格、医疗设备、院感知识现场考核,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中村综合门诊部基本要求,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福建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经审核同意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发项目如下:
一、医疗机构名称:长乐纺职门诊部
二、医疗机构代码:78217738735018217D1102
三、地址: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三星村星城区10-(1-4)号
四、医疗机构性质:营利性
五、所有制形式:私人
六、法定代表人:翁祖付
七、主要负责人:吴寿忠
八、核定诊疗科目:内科 /普通外科专业 /妇科专业 /急诊医学科 /临床体液、血液专业 /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协议);超声诊断专业 /中医科******
九、服务对象:社会
十、医疗机构类别:综合门诊部
十一、医疗机构级别:未定级
十二、床位:0张(牙椅0张)
十三、注册资金:人民币40万元
十四、有效期限:自2026年9月23日至2029年9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州市长乐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