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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同意核发营前街道洞头村卫生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通知

日期:2026-08-28 15:51 来源:长乐区卫生健康局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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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乐区卫生健康局

福州市长乐区营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你单位申请营前街道洞头村卫生所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材料收悉。经我局组织考评验收组对该卫生所进行现场验收,认为该卫生所的科室设置、人员资格、医疗设备、院感知识现场考核,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中村卫生室基本要求,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福建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经审核同意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发项目如下:

一、医疗机构名称:营前街道洞头村卫生所

二、医疗机构代码:PDY00333-C35018212D6001

三、地址:福州市长乐区营前街道洞头村二区146-1号

四、医疗机构性质:非营利性(政府办)

五、所有制形式:集体

六、法定代表人:郑颖琦

七、主要负责人:郑颖琦

八、核定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 /全科医疗科******

九、服务对象:社会

十、医疗机构类别:村卫生室

十一、医疗机构级别:未定级

十二、床位:0张(牙椅0张)

十三、注册资金:人民币2万元

十四、有效期限:自2026年8月26日至2029年8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州市长乐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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