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通知: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公示2026-04

日期:2026-02-11 10:59 来源:长乐区卫生健康局 浏览量:{{pvCount}}

| | | |

日期:2026-02-11 10:59 浏览量:{{pvCount}}

来源:长乐区卫生健康局

序号 处罚类别 相对人名称 处罚(案件)名称 地址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日期 决定书文号 备注
1 罚款 州市长乐区泽航综合门诊有限公司 福州市长乐区泽航综合门诊有限公司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长乐区吴航街道金色海岸3幢A52号店面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二款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予以处罚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2026.02.09 榕长卫医罚[2026]02号  
2 罚款 福州市长乐区航城博瑞康口腔门诊部 福州市长乐区航城博瑞康口腔门诊部治疗用水不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案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会堂路230-16、17、18、19号 治疗用水不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案 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予以处罚 罚款人民币贰千元整 2026.02.09 榕长卫传罚[2026]01号  
 
附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