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行政处罚公示2026-02
日期:2026-01-06 16:32 浏览量:{{pvCount}}
来源:长乐区卫生健康局
| 序号 | 处罚类别 | 相对人名称 | 处罚(案件)名称 | 地址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处罚决定日期 | 决定书文号 | 备注 |
| 1 | 警告;罚款 | 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中心卫生院(福州市长乐区第二医院) | 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中心卫生院(福州市长乐区第二医院)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案 | 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星光路666号 | 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中心卫生院于2025年7月1日——7月13日在8小时之外放射科工作人员存在账号密码共用或借用的行为。 | 违反《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参照《福建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2022年版)》的规定予以处罚。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2025.12.26 | 榕长卫医罚[2025]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