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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行政处罚公示2026-02

日期:2026-01-06 16:32 来源:长乐区卫生健康局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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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乐区卫生健康局

 

序号 处罚类别 相对人名称 处罚(案件)名称 地址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日期 决定书文号 备注
1 警告;罚款 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中心卫生院(福州市长乐区第二医院) 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中心卫生院(福州市长乐区第二医院)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案 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星光路666号 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中心卫生院于2025年7月1日——7月13日在8小时之外放射科工作人员存在账号密码共用或借用的行为。 违反《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参照《福建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2022年版)》的规定予以处罚。 1、警告;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2025.12.26 榕长卫医罚[2025]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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